【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深圳法輪功學員周磊,男,1969年6月14日出生,廣西壯族自治區白縣人,畢業於江西財經大學,是美國微硬深圳公司的市場部經理(微硬公司乃一華裔創辦,迫害開始後就被迫撤離深圳,實情似與中共迫害有關)。周磊於2000年10月被綁架,2002年11月8日,深圳市福田區法院非法判處周磊12年徒刑,後被非法關押在四會監獄。 (A):四會監獄樓每層樓9個牢倉。這個看似“漂亮文明”的走道右邊每個牢倉內隱藏著罪惡。 |
周磊曾被非法關押在後勤監區嚴管隊裏,因為他拒不“轉化”,加上他的名字是三個石字組成,犯人都叫他“週三石”,犯人都佩服他,喜歡聽他講真相。 我曾和周磊被關在同一層樓,如圖(A),因為惡警最害怕法輪功學員之間交流溝通,更害怕法輪功學員對犯人講真相,所以將法輪功學員都單獨關押在這些看似“漂亮文明”的走道右邊的每個倉內。為了達到要周磊屈服的目的,惡人採取強制與偽善、欺騙相結合的方法,皆是退伍軍人出身的“夾控犯”,定期輪換,在惡警幕後操控及指使下,每12小時輪班上崗,流氓殘暴的手法層出不窮。高壓迫害並酷刑極度折磨,打、罵、“軍姿坐”、“面壁”、24小時不讓睡覺、老虎凳、不讓正常大小便等等。可這些都不能讓周磊屈服。一看對周磊硬的不行,惡人就來軟的,強迫看詆毀大法的邪黨媒體報導及宣傳,實行所謂幫教,叫來廣州女子監獄的幾個號稱“轉化能手”的女惡警,開始每天和周磊“談心”、“辯論”,假裝在生活上關心,安排一些打籃球之類的活動,看看電視、DVD電影,企圖消磨周磊的信念。面對這一切,周磊保持著理智與清醒,逐條駁斥女警的謊言與伎倆,痛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及毒害世人的欺世謊言。 周磊成了惡人的眼中釘,四會監獄至今仍在迫害他。 希望看到消息的法輪功學員認識周磊家人的,叫他們施壓營救周磊,如:到邪黨法院控告四會監獄、到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控告四會監獄的惡行。 法輪功學員的家人,你們知道嗎,被迫害的很嚴重的,而且惡人敢於肆無忌憚亂來的對像,往往都是那些不敢吭聲、不敢反抗的獄中同修的家屬,他們因為害怕獄中親人事後會被惡警報復,選擇所謂的忍讓沉默、甚至妥協想要換取獄中家人的安逸,有的甚至站在惡人的一邊。但越是這樣惡人越得寸進尺,須知邪不壓正,只有我們自己站的直,惡人才不敢亂來。想想啊,自己的家人在監獄及勞教所裏被迫害那麼嚴重的情況下,而監獄及勞教所外的家人在惡警的偽善欺騙下,還痛苦的賠著笑臉。在監獄裏,我看見的教訓實在太多了,希望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不要再被騙了。 向相關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提供以下資料: 一.四會監獄 單位全稱:廣東省四會監獄 地址:廣東省四會市濟廣塘 郵政編碼:526237 e-mail地址:jyj_shjy@gd.gov.cn 網站地址:http://www.gdjyj.gd.gov.cn/news_view.asp newsid=74 公開監督電話: 辦公室:3301002,監察室:0758—3301004 獄政管理科:0758—3301012 傳真電話:0758—3301275 辦公室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監獄長:尚東平 二.廣東省監獄管理局 (單位正門圖片) |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北較場橫路1號 電話:020-83844395(網站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510050 電子郵箱:jyj_bgs@gd.gov.cn 網址:www.gdjyj.gd.gov.cn(http://www.gdjyj.gd.gov.cn)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2:00 14:00--17:30 交通指引 公交車乘坐指引: 一、可乘坐10 184 191 219 220 66 6 旅遊1線 夜40 夜4 夜5 夜9 公交車在 “小北”站下車,再步行從北較場路轉到北較場橫路; 二、也可乘坐10 189 191 219 220 225 233 234 256 30 522 545 550 6 810 886 夜14 夜15 夜25 夜41 夜4 夜5 公交車在環市東路“廣東電視台”站下車,再步行進入建設大馬路,走100米左右看到第一個小十字路口, 則右轉到北較場橫路。 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幹部介紹: 於保忠 局長 二級警監 主持全面工作 |
黃紹華 政委 二級警監 主管政治工作,分管政治部、機關黨委辦、勞動工資保障處、離退休人員管理處、工會工作 |
李啟鎮 紀委書記 三級警監 分管紀檢、監察審計室、後勤服務中心工作 |
楊偉傑 副局長 三級警監 分管生產管理處工作 |
滕春譽(原四會監獄的監獄長) 副局長 三級警監 分管教育改造處、刑罰執行處和網絡建設辦公室工作 |
羅波 副局長 三級警監 分管獄政管理處、生活衛生裝備處和司法警察醫院工作 |
嚴方平 副局長 三級警監 分管辦公室和省監獄學會工作 |
張新達 副巡視員 三級警監 分管規劃財務處(含基建、行政財務辦公室等)工作 |
家屬面對的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相關接觸部門: 1.監察審計室: (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省直屬單位行政監察、監察、廉政工作; (二)負責權限內省直屬單位幹部違紀案件的受理、查處工作,指導、督促省直屬單位科級以下幹部違紀案件的辦理工作; (三)負責監督和調查處理省直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監管安全、安全生產、公共衛生安全等執法規定和其他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負責監督省直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規、政策、制度等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導省直屬單位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內審工作。 2.獄政管理處: (一)負責組織和指導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收押、釋放、調配、調遣、提解、提審、調查工作; (二)負責管理罪犯行為規範、考核獎罰、分級處遇、會見、通信等監獄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管理監管安全工作,指導監獄“三共”活動; (四)負責獄情調研、獄內案件管理,指導獄內案件偵破,組織追捕在逃罪犯; (五)負責組織處置獄內突發監管安全事件。 三.家屬控告惡人要參考的《監獄法》部份法律條例: 服刑人員的基本權利 1、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權利; 2、有提出辯護、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3、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有選舉的權利; 4、有提出批評和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5、有在法定節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權利; 6、有維持身體健康的權利; 7、按規定有與親屬和監護人通訊、會見的權利; 8、有受教育的權利; 9、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10、有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繼承權; 11、符合法定條件的,有依法獲得行政和刑事獎勵的權利; 12、有法律未剝奪或限制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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