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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和異性相處與同修交流
文/武漢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看到二月三號明慧刊登的《犧牲自己的婚姻讓人明白真相是不理智的行為》,頗有些感想。我們地區也出現過文中提到的不良情況。一位從山東到武漢的女子,自稱為“大法弟子”,我也不知道她是怎麼回事,反正在男女關係方面的言行令人感到不可思議。那些事情連正經的常人都覺得羞恥,還有甚麼資格稱自己是“大法弟子”呢?可能是我動了常人的氣吧,看見這種人還稱自己是“大法弟子”就不能接受。

我是二零零二年得法的弟子,以前也放不下人間的男女之情,特別多情,但只要真心學法,壞的思想還能存留嗎?正念不把那些可恥的思想給消滅了嗎?那些不好的東西還在控制你,那你是真修了嗎?我看是“真羞”吧。我的一位同事,也是我的領導,因為佩服我有才華、有氣質,也迷戀上我,可是每一次他約我表達想法的時候,都成了我講真相、救度他的時候,分手時不但不怨我,還滿腦子正念,說:“佩服你們法輪功弟子,都是那真、善、忍的力量,都是你師父教的好。”

在一次單位旅遊的時候,我突然出現前所未有病業的情況,高燒四十度。所有的人都準備爬山去,我的那位同事是領隊非要留下來陪我,而我竟然躺在旅館的床上天旋地轉,口裏像火燒一樣,連床頭的水杯都端不過來。這時,我多麼希望有人給我餵一口水啊。大家都忙著出發,我的同事非要留下來陪我,我只有橫下一條心,告訴與我同住的女伴,要她一定把隊長帶走,原因不要問。她好像也心領神會,她對隊長說:你別打攪她,她要睡覺,你也幫不上忙,何必呢?他一聽,找不到理由留下了,只有與大家一起出發。為了不讓女同伴擔心,她就在我床邊我也不說要她給我餵水。他們走後我仍然不能動彈,端不起水杯,口裏燒起了泡,但心裏是坦然的,我知道是舊勢力幹的。做到這些,作為大法弟子是起碼的,沒有甚麼了不起。

當然做不好的代表不了大法弟子的主流,那是極少數。做不好,自己也是要承擔罪業的。大法的高標準擺在你面前,你不聽,那是自己無知的選擇,沒有人干涉得了。我層次有限,還有人的氣恨在,望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當日前一篇文章: 走出怕心的陰影
當日後一篇文章: 整體配合營救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