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吉林省松原市國保大隊警察高帥、李軍、馬洪哲等,在2007年10月15日,在大法弟子許鵬家無人的情況下(因許鵬和父母去外地參加親屬的婚禮)非法闖入私宅,非法侵吞了私人財產: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手機、MP4、數碼相機等,衣物:羊絨衫一件(價值千元)、皮衣兩件(價值千元左右)、斯堡特棉大衣一件(價值千元左右)。 11月中旬,家住江南百北小區的許鵬父母家,待家人回家時,發現樓房的房門及防盜門鎖都被更換,當找到房東,房東說,是松原市國保大隊換的,松原市國保大隊再次非法對許鵬父母家進行抄家,並且把家中的所有家產:家具、被褥、衣物、冰箱、洗衣機、電視、電視櫃、衣架、鞋架、床、鞋、拖鞋、電飯鍋、電磁爐、盆碗、米麵油鹽、等所有生活用品洗劫一空。近70歲的二老被國保大隊警察高帥、李軍、馬洪哲等逼迫的無處居住。 據了解情況的警察講,高帥、李軍、馬洪哲採用酷刑逼供關押的大法弟子,把芥末麵灌入李生口中之後,用毛巾用力捂住口,使其芥末麵從李生的耳中、鼻中嗆出,李生被迫害的幾乎窒息時才鬆手,反覆多次。而且用各種刑具逼供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手段殘忍,目的是逼迫說出其他大法弟子。 在2007年10月13日,松原市國保大隊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徐彥剛,家中扔下了妻子和剛剛幾個月的孩子。因無法面對抄家後的七零八落的家(就連門窗的玻璃都被惡警砸碎),丈夫被綁架和抄家的恐懼,徐彥剛妻子抱著孩子回到了父母家,住了十多天後回到自家,看到了家裏的所有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全被洗劫一空,開始以為是房東給搬走了,可房東說:“都讓國保大隊警察給搬走了”。 同一日,松原市國保大隊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董鳳山,搶走了董鳳山身上的數千元現金、摩托車和家裏的物品。董鳳山在城裏打工,臨時租住的房屋。在董鳳山被綁架後十多天,他的妻子和兩名親屬去董鳳山租住的房屋取董鳳山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沒想到的是打開房門後,被在屋裏蹲坑的三名警察強行綁架,挎包被搶走,三人被綁架到公安局,遭到野蠻審訊。邪黨人員在確認三人不是法輪功學員後,逼董鳳山妻子在一張不知甚麼內容的紙上簽了字,才將人放回,並告訴家人董鳳山的個人物品一件不給,(包括衣服)全部沒收。 10月13日,松原市國保大隊還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侯繼峰(後來走脫),搶走了他個人的五菱之光微型車一部,價值4萬多元,現金及家中物品價值3萬餘元,當家屬到國保大隊要車輛和物品時,惡警說:“不給,我們正好沒車用呢”。 11月2日下午三點半左右,居住前郭煉油廠家屬樓的兩名大法弟子被松原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當時男大法弟子走脫,女大法弟子被綁架,被抄走一體機一台、《九評》2000本、切紙刀兩台、複印紙數箱、大法書籍、個人現金2000元左右、手機兩部及個人證件等。 居住前郭煉油廠家屬樓的大法弟子張秀蘭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對個人的衣物、現金、被褥、床、鞋、拖鞋、電飯鍋、電磁爐、盆碗、米麵油鹽、就連手紙和女人用的衛生巾都搶走。 在這裏我們警告國保大隊警察高帥、李軍、馬洪哲等一切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們:不要對人民與歷史犯罪!你們無辜的抓捕、關押、迫害大法弟子,非法抄家、侵吞大法弟子的財產等,是踐踏中國《憲法》、《刑法》。你們作為警察都明白,按照口頭指示進行執法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口頭指示本身不是執法依據,相反,它卻是一個陷阱。江澤民一手導致的這場人間浩劫、610辦公室、各省、市、縣的國保大隊也好,都是為迫害法輪功而產生,也將在迫害法輪功中被銷毀,這就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在八年的血腥迫害中,大法弟子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在講清迫害真相,只是啟迪世人的良知和挽救人類的道德,只是在救人。大法弟子修煉真、善、忍是合理合法的,是無罪的。希望你們立即釋放被關押在松原市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徐彥剛、董鳳山、姜劍鋒、李生、於豔輝、馬士傑、徐輝、張豔春、黃金榮、楊梅、張秀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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