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某鄉派出所所長多次帶人綁架本鄉大法弟子,表現邪惡,有同修寫了揭露這個所長的曝光材料,因為我們掌握了這個所長的很多惡行,包括開賭場,開洗腳城,洗頭城,嫖娼等,一部份同修同意曝光他以上列舉的這些惡行,可有同修說甚麼也不同意,理由是,如果曝光他嫖娼等,那他的妻子不得跟他打架嗎,這就成了給常人製造矛盾。由於這個原因,材料一直沒出成。 個人認識,嫖娼那是多大的罪啊,就這一點就可能使做這種事的人下地獄償還,何況加上他迫害大法。如果通過曝光,這個所長因為妻子的哭鬧而不再做這種事,不再迫害大法弟子,那不就是救了他嗎?有一次幾個常人和這個所長喝酒,這所長忽然表情痛苦的說:“我的腿很疼,我患了脈管炎。”其中一個常人就罵道:“誰讓你不幹好事,報應!再多找幾個小姐就好了!”(找小姐就是指嫖娼)另外這個所長在和他的所謂朋友們打牌時,經常滿嘴低級下流的語言,無法描述。 這樣的邪黨人員和我們大法弟子的純正和善良正好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那麼在曝光邪黨時,有必要寫上他在生活中的所言所行,這樣讓百姓自己去判斷哪是正的,哪是邪的;誰是善的,誰是惡的,這樣才能喚醒眾生的良知,引起百姓的共鳴! 如果曝光材料上只是說某惡人,在某一天綁架了某大法弟子,其他信息幾乎沒有,這樣的真相貼出去,發出去,給老百姓的第一感覺首先是:法輪功又被抓了,反而引起常人的害怕心理。 個人體悟,我們的曝光材料上,一方面要體現大法的美好和大法弟子的善良,同時還要讓百姓認清並看到邪黨人員的邪惡之處,只有眾生認同了我們,才可能發出正義的聲音,從而制止這場迫害! 個人淺顯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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