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黑龍江省牡丹江農墾管局法院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管局法院一樓審判一庭二室非法開庭審判農墾密山8511農場大法弟子張成玉和她丈夫(未修煉法輪功)、楊殿軍和巴鳳蓮夫妻,大法弟子當庭為自己辯護,說明信仰受憲法保護,修煉法輪功無罪。五位執業律師為當事人據理力爭無罪辯護;張成玉丈夫有一名律師為其辯護、四名同期工作的同事到庭為其作證;庭審過程控辯雙方爭論緊張激烈,庭內有三十多家屬參加旁聽,共約六七十人,庭審在晚上五點半結束。 張成玉 | 巴鳳蓮 |
管局法院打著公開審理的幌子,卻拒絕旁聽,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開庭前兩天有人問及旁聽之事,一欒姓警員說,可以參加旁聽,來就行了。結果開庭時一律要本人身份證,無證者一律免進,後來有身份證的也不讓進。進入法庭者,無論老少必須接受警察測試儀對身體的多方位多角度的檢查。有人找到張副院長詢問,既是公開審理為甚麼又要證件?而且問過你們沒有說要證件的說法。張副院長聲稱,這是法院的規則,規則隨便定,定了就執行,誰也更改不了,誰答應也沒用,沒有身份證就是不能進。 中午休庭後臨近開庭時一個證人發現被臨時關押在一一零號羈押室的四位當事人沒讓吃飯,就大聲地說,警察不讓裏面的人吃飯。大家找到法院相關責任人在要求必須立即讓他們吃飯,在多方努力下這些警察才勉強答應給飯吃,但不讓喝水。下午開庭時人們看到幾個當事人都被手銬銬在暖氣管和其它地方,進出法庭時全是背銬銬著雙手;在零下十幾度的冬天他們身著單衣單鞋,有家屬要求把自己的衣服脫下給他們穿,警察厲聲說,不行。 下午三點時一家屬幾次要求去廁所方便,警察不讓去,說是怕串供。那位男家屬耐不住說,你們不讓上廁所,那你們給我找個礦泉水瓶也行,我就在這屋裏尿。沒辦法最後還是去了廁所。 三點剛過,法院副院長張某親自到走廊驅趕要求旁聽的百十多人,說甚麼這樣堅持對你們沒有甚麼好處,你們趕緊往外走,不能站在這。你們這是聚集,趕快走開。共產黨不讓你們煉你忍一忍不就完了嗎?你們怎麼不忍呢?法院一樓、二樓、羈押室、候審室都設有監控設施,走廊裏有掛式對講機等。 下午開始法庭辯護,張成玉的辯護律師從人權、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及不容辯駁的理性思維、純法律角度、當事人無觸犯法律事實等諸方面論辯了公訴中漏洞百出的「事實」。在律師越辯越勇的氣氛中,法官多次打斷律師公正無私的論理辯護,索性用「住嘴」、「再這樣辯護就出去」等違反法律、有失法官身份和「執法者」形像的粗魯語言阻止辯護的繼續。最終律師的辯護權利得以較充份的維護。楊殿軍的辯護律師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時,公訴人打斷說,你從無罪方面說,你徵求被告的意見了嗎?律師表示,自己是按事實辯護,無論當事人原來和現在是甚麼態度。這時,雞西市一律師對公訴人表明律師執業的操守:律師辯護內容怎麼能徵求被告的意見哪?律師是獨立的訴訟主體。公訴人無語,辯護繼續。 除第一位和第二位辯護律師外,其他三位律師在辯護前首先表明:我贊同前兩位律師的辯護觀點,然後闡明各自的具體辯護意見。 法庭外的大法弟子的家屬與親友們在走廊兩側整整站了一天,直到晚上五點多在庭審結束後與五位律師握手互致祝賀的熱烈氣氛中漸漸離去。 密山市「黑龍江省牡丹江農墾管局法院」: 欒慶利(審判長):0467----5063535(辦公室) 法院院長:張玉坤13339563857(手機),0467-5063957(辦公室) 副院長:張民0467-5063969(辦公室) 法院值班室:0467-5063531 刑庭辦公室:0467-5063535 刑庭庭長(審判長):盧春玲 電話0467----5063000(辦公室) 審判員:任英武 電話0467----5061531(住宅) 嚴忠哲 電話0467----5063238 (住宅) 手機13136945857 書記員:鄒明輝0467-5062703(辦公室)
檢察院: 公訴科辦公室:0467-5060763 公訴科科長:王碧石:0467-5061111(住宅) 公訴書代理檢察員:孫麗:0467-5061717(住宅) 張波 電話0467----5062468 (住宅) 手機13339562467 政法委副書記:高福東:手機13339567766 密山市「黑龍江省牡丹江農墾管局」公安局國保大隊: 王耀光 5210737─2055(辦公室)5178676(住宅) 高鵬飛 5234399---2048(辦公室)5222087(住宅) 李剛 5234399---2059(辦公室)5229088(住宅) 高世同 5234399---2059(辦公室)5240908(住宅) 魏成祥 5234399---2099(辦公室)5218805(住宅)手機13796402323 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電話 5260477 5260714 610負責人陳向軍0467-5085857 公安局警察李斌0467-5085211,李偉0467-5086507 8511農場電話(區號-0467) 書記、場長-5085203 副書記-5085215 副主任-5088118、5085034 公安局局長-5085220、 教導員-5085940、 巡警隊-5085539 部份警察警號: 231450、151863、231447、231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