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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法院「公開庭審」鬧劇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四川省成都武侯法院在經歷了兩次「延期」後終於非法對鐘芳瓊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及兩名家人強行判刑。整個庭審過程都突顯中共惡法院的虛偽和流氓本性。

在兩次所謂「庭審」中,大法弟子的家屬都無法入內旁聽,律師曾在九月二十七日第一庭審後,向法院遞交過要求給大法弟子家人辦理旁聽證的書面申請,大法弟子家人也多次與法院電話聯繫過此事,十月十日開庭之前,律師再次向法院遞交要求家屬旁聽的書面申請,卻沒有得到任何答覆。後律師在法庭上再次提出申請,並詢問兩次遞交的申請院方是否收到時,「審判長」的回答竟是「庭後再告訴你」。(「庭後」還有何意義?)實際上,大概九點左右,已有法警擋在樓道口,並明確聲稱「家屬不能進」(而不是「沒有旁聽證不能進」)。

而兩次「庭審」過程中,大法弟子的陳述特別是這次院方的表演就充份說明了他們為何要一再阻攔家人旁聽(第一次時有大法家人進去被發現後也被攆了出去)──他們害怕,害怕他們虛偽的面紗被當眾揭穿。

在周圍全是「自己人」的環境下,他們可以為所欲為的無理的破壞律師的辯護,一切都是經過了精心的策劃和安排:法院一反正常順序,「審理」居然是從所謂的最後一名被告秦敏開始、接著是毛綺等,最後才是所謂第一被告鐘芳瓊。此招一方面是想壓縮鐘芳瓊、劉嘉、蔣宗林等律師的辯護時間,同時又可給秦敏、毛綺兩人造成心理壓力(他們未請律師)。

整個過程與其說是「開庭」不如說是在演一場早已導好的戲,「審判長」眼睛一直迴避辯護律師,每當律師談及憲法、信仰、普世價值、法理本身及「刑法」三百條本身是否違反憲法,以及大法弟子的行為是否危害社會構成犯罪時,武侯檢察院的三名「公訴人」苟仲謀、胡強、肖禮政三人特別是苟和胡就立即舉手以「律師所說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審判長」稅長冰順勢立即中止律師的辯護。以致律師多次抗議:「中國的法庭上居然不能談中國的憲法」。「公訴人」甚至可邊舉手邊發言,而對律師的舉手「審判長」卻裝著沒看見,以致鬧出一出笑話:一律師在多次舉手而不被理睬的情況下,被迫邊舉手邊說自己有話要說,均被以 「審判長沒允許你發言,你就不得發言,否則你就擾亂了法庭秩序」阻止。如此二十多個回合後竟要把該律師轟出去,並說要用《刑事訴訟法》第161條對律師進行制裁。該律師情急之中被迫說出「你都不讓我說話,你怎麼知道我要說甚麼」。原來該律師要上洗手間,該律師說道:「你們法院居然連說話的權利都不給我們」。在洗手間又有五人(兩名警察、三名帶旁聽證的人)也跟了進去,律師只好自嘲說:活了幾十年還是第一次受到如此「高」的待遇。由於「公訴人」在「審判長」的配合下不斷的干擾,所有律師都未能完整的陳述完自己的辯護意見。

在第一次非法庭審時,鐘芳瓊當庭陳述曾在洗腦班遭受了嚴酷的刑訊逼供,並提供了一部份證據的來源──金花洗腦班的頭目劉曉康在鐘被毀容後曾給她拍過照,其辯護律師當庭要求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取證並質問檢察方是否對如此逼供行為進行監督,但在第二次非法庭審時,院方竟稱:鐘芳瓊是「零口供」,不存在逼供問題,不許取證。其他幾名大法弟子也都陳述曾被嚴刑逼供,而與他們同時被批捕的周慧敏卻早已在看守所的定點醫院──萬和路青羊區醫院被迫害致死,律師們針對周慧敏的死因以及此案偵察過程普遍存在的嚴重刑訊逼供及超期羈押、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檢方是否進行過監督等問題提出質問,「審判長」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和迴避。而在第一審庭開庭前,律師被要求走旁聽通道,律師曾被迫抗議。庭審中,律師反擊旁聽者的辱罵被「審判長」警告,律師指出是旁聽者無理在先,稅竟稱:我沒聽見。

在休庭期間,除了毛綺,其他當事人都未能上洗手間,後經律師向稅長冰提出才使這種最基本的人權得以保障。

由於法庭上嚴重的傾向性,公訴人和審判長一再肆意的打斷和阻撓,幾位辯護律師互相配合、互相彌補,才最終得以全面的從《憲法》、信仰自由、普世價值等方面進行論述。並為當事人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

最後,武侯法院不顧基本事實對十一名大法弟子和家屬強行判刑。但整個庭審過程以及律師的辯護詞都清楚的說明:這個所謂「判決」就是一個明明白白的非法誣判。

此次誣判直接責任人(區號:028):
刑庭:稅長冰:82872711(此次誣判陰謀的所謂「審判長」)
雷星:82872742(此次誣判陰謀的「書記員」)
武侯檢察院:所謂「公訴人」: 苟仲謀
所謂「代理公訴人」: 肖禮政、胡強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武侯區高升橋東路12號 郵編:610041
電話:85079350 85070584
單位電話:85072109 傳真:028─85072109 聯繫人:易富強
投訴處: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投訴電話:82872696 82872712 82872697
立案庭諮詢電話:85070584(工作日) 82872953(雙休日、節假日)
武侯區法院刑庭人員及電話號碼:
刑庭電話:82872718
刑事庭:電話85074794 82872826
刑庭負責法輪功案件人員:雷星 周吉 電話:82872742
代萬旭(庭長):82872966
稅長冰(副庭長):82872711(此次誣判陰謀的所謂「審判長」)
黃奕:82872962
魏英:82872713
周倩玉:82872714
高曉強:82872961(曾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周益群、塗啟耀的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
朱軍良:82872719(曾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周益群、塗啟耀的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
周亞軍:82872734(曾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陶淵的非法判刑四年)
程剛:82872718
武侯法院相關責任人:
院長 於嘉川 85056708 13908091999 (宅)85535999
副院長 章峻 古劍 米毅(85071571 13880000002)
紀檢組 徐玉民 宅85071036、13111872876
政治處主任 易文
執行局局長 王佳舟
行政庭庭長 李毅
立案庭庭長 范偉
立案庭其他部份人員:李東 張河康 周熙媛 李明 翟輝容
法警大隊教導員 蘇建
研究室工作人員 夏南
政治處副主任兼研究室代理主任 閆曙傑 82972866
武侯法院部份科室負責人及電話號碼:
趙光強(研究室) 82872868
張家新(監察室) 82872798
和軍(法警) 82872678
馮凱(審監室) 82872696
黃春秀(技術科) 82872729
馮智萍(計財科) 82872939
武侯法院政治處部份人員及電話:
彭紅 82872786
胡寧 82872775
呂蘭 82872964
黎莎 82872975
武侯法院民一庭 庭長:陳克剛
民一庭部份人員:
張聞武、劉原、黃永華、馬永紅、尹筱倩、文曦、陳愛玲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檢察院
電話 辦公室028─85069732 舉報中心028─85062000
地址:成都武侯區高升橋東路10號 郵編:610041
檢察長: 劉雄川 (宅)85053099 (辦)85081850
副檢察長:楊曉鋼(偵查一科) 13708029209 85622000(宅)
胡立新
直接責任人員: 肖禮政 胡強
其他人員:
魯銳敏 程賢明 李雙全 韓建友 王方權 聶良崗
景怡婷
羅志全 張愛軍 姚國富 溫建軍 王小敏 彭章菊
梁嵐 周峪 王濤 高婭 齊鵬 王東黎亞吳濤蔣智何成劉斌、李諾、夏衛、李宏飛、李晨曦李精華(女)、陳姝(女)、周丁(女)苟仲謀 李玉強 李豔萍 徐青 胡蓉
羅志全 魏斌 周峪 張毅 黎亞 張愛軍 劉偉民 周丁 阮經偉
(控申科) 鄭麗萍(女) 丁莉 趙江虹(女)
辦公室:85069732 舉報中心 85062000
檢審科:85062611 批捕科:85062590
起訴科:85074787 反貪局:85070818
政治處:85063528 公訴科:8506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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