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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惡警把迫害法輪功敲詐錢財當作升官發財之道
文/大慶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黑龍江省大慶市部份不法警察把迫害法輪功當成了晉升官職,發財致富的捷徑。在市政法委、“六一零”與市公安局頭頭的幕後指揮、操縱下,市局國保大隊、各公安分局,包括鐵人、臥裏屯、紅崗、龍南、薩爾圖、東安、開發區、喇嘛甸等多個地區公安分局的部份不法惡警,積極參與迫害,上下沆瀣一氣,大撈“政績”,並藉機敲詐錢財。

他們一方面酷刑逼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編造材料,羅織罪名,千方百計擴大事態,製造所謂的“大案、要案”,給法輪功學員判刑,撈取向上爬的資本;一方面欺騙、恐嚇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說他們的親人犯了“大事兒”,抓住家人的善良、輕信與不明真相的恐懼心理,既推卸了罪責,又可以不斷敲詐勒索。為了貪慾,部份惡警不遺餘力、不擇手段,不惜拋棄起碼的人性和良知,甚至不惜鋌而走險。致使有人被迫害致死,有人被無限期非法關押,多人被非法判刑、勞教,甚至有些因生命垂危被釋放或被家人用錢“買”出來的法輪功學員,過段時間又被收回去非法起訴。

龍鳳廠西法輪功學員姜湃被綁架後,為了在她身上出點“成績”,臥裏屯分局政委張義清伙同大慶國保支隊的隊長鐘明等惡警,對她施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導致原本健康的她吐血、昏迷,兩度送進醫院搶救。被綁架僅兩個月就被凌虐致死,去世時雙腳還戴著五公斤的腳鐐。

鐵人分局惡警綁架了包括三名六、七十歲的老婦人和一名殘疾人在內五位法輪功學員後,不僅敲詐了受害者家人大量錢財,導致有的學員傾家蕩產,還酷刑折磨殘疾人劉志高,勒索他單位一噸汽油。其中三名學員被判刑:殘疾人劉志高被判七年重刑,六十七歲的尹桂榮老人一度被釋放,又收回去判了三年,送進哈女監。

薩爾圖公安分局部份惡警也習慣了在法輪功學員身上一手撈“政績”、一手撈錢財。四月二十六日李卉被綁架後走脫,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和減輕了他們對法輪功的犯罪,對他們來說本來是件幸事,但他們竟然執迷不悟,在全國範圍通緝李卉。李卉再遭綁架後,他們不惜對她動用酷刑,羅織罪名,偽造案卷,並向不明真相的家人施加壓力。案子移交檢察院後,因所謂“證據材料”不足被退回三次仍不放人——沒幹出“成績”,又撈不到錢財,他們不死心。因此厚著臉皮、黑著心腸繼續做惡。

有不少惡警熱衷於抓捕法輪功學員,一聽說抄法輪功學員的家,一窩蜂似的一哄而上。原因是他們發現抓法輪功來錢容易:查抄電腦、打印機和大法真相資料等“證據”的時,可以順手牽羊地偷盜掠奪錢財;而綁架法輪功學員後,又可以藉機向學員的家人勒索。

大慶“四•二五”綁架案中,楊金鳳給未婚兒媳買的金首飾等物被洗劫一空;尹桂榮家現金二千元被抄;劉志高家東西被抄走半車……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勝枚舉。被惡警抄家後,很多法輪功學員家人都發現丟失現金、名表、名筆、名貴首飾等等,但絕大多數忍氣吞聲,不敢聲張。因為法輪功的事跟公安局有理說不清,何況親人在他們手上不敢得罪。為了營救親人,許多家人不惜重金疏通關節,少則一萬兩萬,多則十萬、二十萬。這一切助長了惡警的邪惡氣燄。由於嘗到了甜頭,導致有些惡警欲壑難填,抓法輪功學員抓上了癮,缺錢花了就琢磨著抓幾個法輪功。鐵人分局剛把兩個老太太和一個殘疾人送進監獄,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旬左右,惡警范春明、戴峰、申寶、高福等又對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抄家、罰款,開始新一輪犯罪;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紅崗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了施寶生、李春英夫婦,一個多月後,紅崗區杏南警務室所長林水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慣犯,就又綁架了包括李雅傑、陳鳳珍、馮蓮霞在內的六位法輪功學員,等等。諸如此類惡人惡行在大慶普遍、長期存在,屢勸不止。大慶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頭頭的鼓勵和縱容,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和忍讓,學員家人輕信的弱點與不明真相的恐懼心理,不斷加劇著這類惡警的貪念,使他們在罪惡的深淵中越陷越深,越走越遠。

大慶全體法輪功學員在此正告所有曾經和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警察:迫害法輪功不是工作,而是真正的犯罪!你們必須為你們的一切罪行承擔責任。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並設法彌補罪過,這是最明智的選擇!

我們已經掌握你們陷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量事實與證據,並正在搜集你們所有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你們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的時間、地點、數量、手段等。如不收斂惡行,停止迫害,我們將把所掌握的犯罪事實、證據向督察大隊、檢察機關等相關部門舉報,並在國際互聯網上曝光,同時採用各種方式,向全社會(包括你的妻子兒女、父母兄弟、同學、朋友、單位、鄰里等)公布你的犯罪事實與證據,使你接受應有的法律制裁和公眾輿論的譴責。

當日前一篇文章: 我在四川崇州市看守所的經歷
當日後一篇文章: 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派出所/六一零惡人錄(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