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第三百一十一期《明慧週刊》“神傳文化”欄目選刊的《范景文忠於職守》一文甚好,唯文中稱范景文之氣節,提及其自盡一事,值得商榷。筆者以為:自殺並非屬於中華神傳文化之精髓,自殺是有罪的,非僅限於指修煉人,於常人亦然。 在中華神傳文化中,天、地、人並稱“三才”,而人唯“萬物之靈”(見《易》),講敬畏生命。為甚麼呢?人生的目地並非為了當人,而是返本歸真,有人身自可以修煉。因此,固然歷代佛、道兩教講出家修行,反對自殺;就是孔子(儒家)雖然是講做人的道理,強調“堅守道德和節操”,甚至有“捨身取義、殺身成仁”之說,其實也是排斥自殺的。但在歷史演變中,孔子思想一再遭到篡改,而有腐儒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亂論,此為糟粕。 現舉一例:如果一個人“言必信,行必果”,或者有些人以為這應該稱讚和效法,可是,孔子卻評價道:此“小人哉”(見《論語》)。為甚麼呢?孔子認為人的言行符合“仁”才是最重要的,而非其它。 更進一步說,人世間的事情上天都有安排,一個人之講究節操,並非是強求事如己願,而是要“明哲保身”;所以,在歷代士大夫中講“外儒內道”,“以道家之精神幹儒家之事業”,應變窮達進退,所謂“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見《論語》) 有天數在,人生的終極目標並不在於人世間的得失成敗,“返本歸真”才為人之本願。因此,在中國歷史中,常見風流人物,歷經磨練,或在事業如日中天之時,或在英雄末路之際,或在優遊度日之中,卻選擇了修行。 在中國的漫長歷史上,多有仁人志士為了理想和信念,為了維護正義,在逆境壓力面前不屈服,甚至為之死難,確實光照千秋;但這應指在特定情勢與境遇中其人之堅貞不屈,是被害者,如岳飛之遭風波亭之難,如文天祥囚禁三年後不改其志終被斬首。而主動自盡者,自古不乏名人(如屈原),其人雖然處於某種境遇,頗值同情,然此舉對其之命運實堪傷,既不足取,就更不值得宣揚。 在中華神傳文化中,講天數,“生死有命”,那麼一個人怎麼能自行了斷自己的生命呢?人生中有種種遭遇,或苦難巨大,卻自有其原因,要順守,所謂“好死不如賴活著”,在類似“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之際,有德之人自不能如“小人斯濫矣”,而是“君子固窮”。 其實,在中華神傳文化中,是非常強調“忍”的,而“忍”中自然包含了對生命的“敬”和“畏”,又怎麼會稱道自殺呢?尤其因為此為大法弟子文章發表在明慧網中,故此建議:《范景文忠於職守》一文似不提及范景文投井殉難一事為宜。 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