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我叫任志芳,今年五十七歲,山東萊州市糧貿公司退休工人。 九五年八月份,我辦理了病退。在部隊因公致殘,部隊給我評定了三等乙級殘廢。後來身患多種疾病,小腦萎縮、心臟病、肩周炎、支氣管炎、神經衰弱、子宮肌瘤、腰椎手術壓迫神經、肌肉萎縮等等。為了治病,我去過許多醫院,中醫、西醫、偏方都沒治好。後來又練了許多氣功都不好,花了不少錢。 九六年九月份,我開始學法輪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身體疾病全無,身體一身輕。不但身體健康了,家庭也變的和睦了。《轉法輪》讓我知道了應該怎樣活著,怎樣做人,怎樣做個好人,怎樣做個修煉人。可是自從九九年開始,我一直遭迫害。 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天津警察無理抓捕了四十五名法輪功學員。我聽說後去了濟南,我想向政府說明真相。到了濟南後聽說天津放了人,我乘車返回萊州。後來萊州公安局局長孫松君知道了,派了兩個警察多次到我家騷擾。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萊州公安局非法抓捕了本地的義務輔導員。七月二十一日晚上九點多鐘,我在家裏,市東派出所韓國興帶著兩個警察砸我家的門,大聲嚷嚷,口出狂言,說不許煉法輪功等。第二天上午,我乘車去了濟南,想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到了離政府還很遠的地方,就看到路邊站著一排排警察,全副武裝,持槍上膛,還有很多便衣警察。我剛下車,兩個便衣警察過來問我哪來的,就把我帶到一輛車上,和其他同修一起被拉到一所學校裏,關了起來,惡警通知萊州警察把我們拉到市東派出所。 到了市東派出所已經是晚上了,惡警不讓我睡覺,五、六個警察圍著我打,問我誰叫我去濟南的。我說韓國興告訴我不叫煉法輪功了,在家煉也不行。法輪功這麼好,為甚麼取締不叫煉?我身心受益很大,我不能不煉法輪功,我就想向政府反映實際情況。 第二天下午惡警把我帶到刑警隊,顧玉平(副局長)手裏拿著從我家抄出我抄寫的憲法有關規定、條例,朝我又踢又打又罵,你還懂憲法?我說我師父教我們做好人,遵紀守法,我照著憲法做沒有錯,這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顧玉平氣急敗壞,領著八、九個警察拳打腳踢,不讓我睡覺,他們輪流兩班休息。打完後,就強迫我看編造誣蔑大法的錄像。第六天我休克了,他們把我拉到第三人民院急診室,我醒過來後又被拉回刑警隊。後來他們又把我單位領導孫積玉、孫淑芹等叫去說我,他們又叫我的母親、弟弟、妹妹、丈夫、女兒等給我施加壓力。在親情面前我妥協了,一念之差我做了錯事。那時我的頭被打的濛濛的,臉和嘴都是麻木的,張立波寫了污衊法輪功的話,叫我念,錄了像,才放我回家。在電視上播放,毒害了多少人。 回家後我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整個頭都是麻木的,頭上起了好幾個大包,心裏很難受,功也不煉了。丈夫帶我到人民醫院去檢查病,一位王醫生給我檢查了後,問甚麼人把我打的這麼厲害,出手太狠了,頸椎都錯位了。我告訴他我因為煉法輪功被警察打的這樣。後來公安局長孫松君知道了。八月三日派了兩個警察,一個叫孫棟的,另一個不知名,到我家威脅我:你出去向誰說你叫警察打了?你還要不要你這家了? 二零零一年正月我和同修聽師父講法,被非法關押在萊州看守所一個多月。參與迫害的有姜希洲、於加強等。 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我在家裏被單位副經理王新紅騙到店子洗腦班一個月。參與的有王增文、原璐、趙淑紅。 二零零一年十月五日上午,我在家做飯,劉景斌、劉守壯等八、九個警察闖到我家,把整個家翻了個遍,甚麼資料也沒有,在櫃子後邊發現個墊子。劉守壯大聲吆喝;你還存個墊子,你還在煉法輪功。抓我就走,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孫松君批示,有把我關到萊州看守所。 十月十二日上午,劉景斌和一個姓孫的(白頭髮)警察用手打我的臉部。下午把我帶到提審室最裏邊那間,把門窗關上,劉景斌搬起椅子朝我脖子上猛砸,然後把我的手戴著手銬反背銬著,把我兩腿並起來,再按我的頭,叫我蹲著。我昏過去了,劉景斌拽著手銬再打,折磨了我一個下午。後來我起不來了。監室的一個犯人抬起我小便,尿的都是血。看守所的吳醫生和幾名武警把我抬到車上,送到人民醫院做CT檢查和拍片,腰斷了。十月十六日公安局政保科孫亞波通知我丈夫交上一萬元押金和五百元檢查費才放我,我是躺在看守所的被子上被抬出來的。我丈夫和鄰居把我送到骨科醫院,經醫生檢查,頸椎也打壞了,做牽引治療和藥物治療,花了2900元,住了二十一天也沒治好,醫生不給治了,我又被抬回家了。我丈夫找我單位會計郭衛萍報銷藥費,郭衛萍說我是被公安打的,不能報銷。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我和同修去程郭江溝頭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程郭派出所姓楊的指導員和一個警察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把我拖到警車上,劉景斌和劉維斌把我和同修送到看守所。 六月十日,劉景斌和劉維斌叫我在逮捕證上簽字,我說:“我沒有罪,我不能簽。”劉景斌當時破口大罵,髒話難以訴說,當時劉維斌在跟前聽著,我問劉景斌你為甚麼罵人,誰給你的權力,你執法人員就應該罵人嗎?他當時就撒謊,不敢承認。 八月七日,我在看守所時肚子裏長了巨大瘤子,好幾個。看守所醫生李克成和三個警察帶我到萊州第三醫院做了個B超檢查,瘤子巨大,醫生說必須立即做手術,否則有生命危險。八月八日放我回家,國保大隊又叫我丈夫交了一萬元錢(至今未還),我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也沒做手術,也沒吃藥,奇蹟般瘤子不見了,恢復了健康。 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我單位破產了,叫萊州法院封了,單位已退休的韓經理,多次打電話催我,他在鄉下不方便,叫我打聽問問,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七、八年沒給,找誰要,我打聽後聽說應該找法院。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去了萊州法院,向門衛說明了情況,門衛叫我到上訪接待室去問問,我去的時候,接待室已下班。第二天上午八點多鐘我去了上訪接待室,在裏間屋坐著等人。劉景斌、施彬濤、原某某指揮兩個協警把我從接待室裏屋拖出來,我不知是怎麼回事,大白天為甚麼抓人?他們四、五個人連踢帶打,把我拖到警車上,衣服都給拖下來了,又拉到刑警隊。那天抓了二十二名法輪功學員,有在大街上走路的,有在百貨大樓買東西的,有上廁所的,抓人的時候他們喊抓小偷。後來把我們通通拉到店子洗腦班,我被他們打的躺在床上起不來。郎芳(六一零頭目之一)拽著我的衣服叫我起來,像潑婦一樣大罵。當時在現場有兩位居委會的,都掉下了眼淚,說太沒人性了,電視上說的和實際情況真不一樣,全是撒謊。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我去趕集,買完了菜,我到東北大米店去看看大米,剛進去,兩個穿便衣的警察叫我到警管區談談話。我不去,他倆不容我說,拖著就走,把鞋都拖掉了。到了警管區,劉守壯和幾個警察在場,我想既然你們把我拖來了,我就給你們講講真相,我告訴他們趕快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不要再參與迫害了,為自己留條後路,為家人父母妻子兒女著想,不要當江氏的陪葬品。劉守壯還是不聽,把我送到市東派出所。劉景斌、施斌濤、原某某又把我送到看守所。十二月五日,放我回家。(聽說是一個女的舉報的) 我真心希望這幾年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快快清醒過來,善待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彌補過錯,幫助制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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