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張憲,河北廊坊香河縣人,30多歲,張憲曾是一名警察,因為修煉法輪功被辭退。2005年,張憲被非法勞教,關押在河北石家莊勞教所。 為了逼迫張憲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勞教所惡警把他單獨關在一個屋裏,用一普教犯人在屋裏24小時監控,幾個幫兇輪番在精神上圍攻,只在夜裏12點到早晨6點允許休息,空餘時間,在小凳上面牆而坐。 2005年12月14日夜,惡警張力、董新國帶領一幫普教,把張憲弄到隔壁屋裏,這屋裏有幾張雙人床,兩床之間有空隙,裏面放一個單人破沙發,進屋後,惡警逼他盤腿二小時,張憲要把腿拿下來,惡警董新國上來一拳就打到他嘴上,在場惡人都撲上來,有的揮拳向他嘴上、臉上猛擊,張憲的嘴被打的鮮血直流,幾個人上來硬把張憲腿盤上,然後移開兩床中間的沙發,人被移到兩床架中間,一邊一個人把兩個胳膊別在鐵床橫竿上用力壓著固定,身後站一個人控制著頭,身前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兩腳狠勁踩在張憲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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