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自1999年7.20後的八年來,吳興東因堅持修煉大法,不斷地遭到惡黨迫害,被非法勞教於綿陽新華勞教所兩次,遭酷刑,內臟受傷。後在惡人騷擾下不得不長期流離失所。吳興東終於無法承受長期以來的非人虐待,於2007年7月27日含冤離世。 吳興東 |
吳興東,男,34歲,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群力鎮五村十社人,大學畢業分配在遂寧市啤酒廠。工作認真負責,兢兢業業,與同事相處很好,樂於助人。96年喜得大法後,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 1999年7.20惡黨迫害大法後,吳興東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被遂寧市公安局抓回,被非法關押於吳家灣看守所一個多月。因不配合邪惡,被惡警鄭大雙毆打。 2000年10月,由於吳興東不放棄修煉,被遂寧市國安大隊綁架,非法勞教2年,於臭名昭著的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遭受迫害。吳興東抵制迫害,經常挨打、體罰、三伏天強行曝曬,惡警不給水喝,強迫他快速下蹲,受到非人折磨。 2003年,吳興東回家後,被單位無理開除。不到一個月,吳興東去同學家玩,不明真相的壞人舉報,說他們“非法聚會”,吳興東再遭綁架。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又被送往綿陽新華勞教所,遭受三年的迫害。吳興東曾因喊“法輪大法好!”,被打昏過去。曾被獄警指使犯人毒打後拖去關小號,有一次差點被犯人勒死,還遭受過電棍、狼牙棒、警棍等酷刑,造成內臟受傷。 平時他家人寄給吳興東的零用錢,好多時候都未收到。家人得知去查時,被獄警羅勝收的錢未給他。 由於長期遭受非人虐待,吳興東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極度虛弱。迫害勞教期滿,被市610羈押一月後,於2006年7月才被放回家。當地惡人還經常去他家騷擾,吳興東被迫流離失所。 2007年2月左右,當地郵局職工趙光碧收到一封真相信,懷疑是吳興東寄的,拿去群力鎮派出所舉報,派出所以楊長成為首的惡警開了三輛車去他家,逼其殘疾的母親交人,在群眾的譴責聲中才未得逞。 在長期的流離失所中,吳興東於2007年7月27日含冤離世。中共惡黨又欠下善良人的一筆血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