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 一.鐵架撞太陽穴上,有驚無險 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今年五十六歲。自從修煉大法以後,身體以前得的十多種重病全部消失了,而且有兩種最嚴重的病,小腦萎縮和心臟病。不修煉大法前,已經有些痴呆,得女兒照顧我。自從修煉以來,我一片藥也沒吃,身體一身輕,疾病全部不治而飛。 在九九年端午節那天,我在去公園煉功的路上,對面過來一輛大解放貨車,我看到車急馳而來,我馬上靠邊走,沒想到,汽車把路邊的大鐵架子撞倒,鐵架子撞到我的太陽穴上。我被一下子撞出四、五米遠,躺在地上。司機下車說:大姐,怎麼樣啊?我說:不怕的,沒事,我是煉法輪大法的,你走吧。汽車開走了,圍觀的人說,你怎麼不要他點錢呢?要五百元錢,他馬上就能給。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這錢不能要。我當時就想到了是師父的法身保護了我呀!這是來取命的生死關呢!是恩師救了我。我頭上真的連皮都沒破,身上哪也沒壞,這是大法的威力。這也是我對師父和大法的堅信的結果。 我經常鼓勵自己,一定要按照師尊講的法要求自己,真正把自己當作一個煉功人,通過不斷學法煉功,使自己身心都得到了凈化,我的世界觀有很大的變化,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義。要修煉,要返本歸真,師父在《轉法輪》中說,「佛性一出震動十方世界,誰看見了都要幫他,無條件的幫他。」所以我明白了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師父給我做的,我真是發自內心的感謝師父。 二.再難我也要跟著師尊修到底 從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國共產邪惡黨瘋狂的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我在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因洪法和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兩次被綁架到看守所。第一次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第二次被關押了三十多天。在看守所,我給犯人講真相,被惡警和犯人打罵。那時,我對法理解的不深,怕心重,有很多執著心不放,在壓力下寫了「保證書」,走了一段彎路。出來後又後悔,又難過。寫了一份嚴正聲明,郵到了市「六一零」,寫的是真實姓名和地址。第三天,「六一零」把我的聲明送回到當地派出所,從那以後派出所的警察天天上門干擾,白天黑夜對我監控。但我不怕,我堅持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我地協調人被迫害,沒有人出去取資料,我在重重的壓力下,衝破了壓力,做了一段協調人工作,來回取資料。回來後發給同修後,我自己也出去發資料。我想,再難,我也要跟著師尊修到底。 三.用大法歸正自己變異的婚姻觀念 我的前夫,以前不管家,胡吃亂喝,耍錢,外面還有女人,一開支和他要錢,他就打我罵我,用煙頭燙我的臉,燙我的腿。一九九三年,我受不了,就離婚了,我領著女兒走了,兒子跟他。他不管兒子吃飯,孩子餓的亂跑,我心疼孩子就又回去了。沒辦復婚手續,經常受他打罵。他打我像家常便飯一樣,我得了十多種病。 得法後,病全好了,打罵並沒有結束。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他嚴重的干擾我,不讓我學法煉功,更不讓講真相。在警察上門天天幹擾後,他更加兇狠,逼著我放棄修煉,不放棄打的更勤,罵的更兇,撕、燒大法書,撕資料,見到煉功磁帶、講法帶就給毀壞。我盡力給他講真相,而且還好好的待他。有一次,同修送《明慧週刊》被他看見,同修剛走,他就對我大打出手,搶《明慧週刊》,要送到派出所。我堵在門口,不讓他去派出所,他用皮帶抽打我半個多小時,怎麼和他講真相,他也不聽。 事後,和同修切磋,同修說他這打你、罵你,也是一種迫害,這也是非法同居,不合乎大法要求,被邪魔鑽空子,應該辦復婚手續。回家後我和他說辦理復婚手續,他不同意。後來,他變本加厲的打罵我,把我打的青一塊紫一塊,還直接要挾我是要大法,還是跟他過日子,我說我就要修大法。他逼著我寫上,我就寫上堅決修煉法輪大法,他就走了。他說永遠不再回來(他在另一處還有房子)。又過一個多月,突然回來,我沒在家,他留下一個條子說:再見到你,就殺你。我找同修學法切磋,使我才真正的認識到,作為大法弟子,不辦結婚手續,離婚不辦復婚手續都是不合要求的,堅決不能同居,年輕人不行,年歲大的人更不行,這不符合做人的標準,更不符合做大法弟子的標準。被邪惡鑽了空子,我悟到要遠離他。在同修的幫助下,我搬出了那個地區,用大法歸正了自己。再沒有那種在魔性的驅使下的干擾了。 和同修比起來,我做的不夠好,可我還是跟頭把式的走過來了。我一直在講真相,救度眾生,發資料,發九評,面對面的講真相,勸三退。在講真相的過程中,也遇到過挫折和嘲笑,有的還說我「反黨」,是「反革命」,可我還是本著善念,堅持不懈的講。我已經認識到救度眾生的緊迫,做好我們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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