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中華民族的文化是集佛道儒的神傳文化。漢字也是神傳的,每個字都有一定的內含。師父叫我們改的書上的字,都是有深刻意義的,是為了留下一部完整的法,也是留給未來人類的。這裏僅就「的、地、得」,改回為「的」,談談個人的理解。 「的」在中國漢語中,是應用最多、最廣的一個助詞。本來就簡單、易學、易懂、易用。五十年代一些現代漢語論著和教材,主張把現代漢語中使用頻度高的「的」 ,按其使用方法分解開,分別改用「的、地、得」三個結構助詞。當時硬把「地、得」拿來,當作起連接作用的助詞。在此前的漢語字典中,「地、得」根本就沒有做助詞的用法。 「的、地、得」在口頭語言中都讀輕聲「de」,語音上沒有區別。但在書面語中就寫成三個不同的字了:在定語後面寫作「的」,在狀語後面寫作「地」,在補語前面寫作「得」。一些人還得知道甚麼是定、狀、補語,然後才能會運用「的、地、得」。為便於人們理解、記憶定、狀、補語,曾有人編過一個順口溜:「主謂賓定狀補,六大成份記清楚,主賓前頭是定語,謂前狀來謂後補。」 對普通民眾來說是夠麻煩的了,寫文章時還得思考顧及它們的不同分工。其實民眾中大多數人根本就不會分,也沒有那樣用。故鄉的親屬不管是農村還是縣城的,寫信時都是一「的」到底的。 當初主張改的理由是甚麼呢?說為使書面語言精確化、邏輯性強。那麼,中國古典文學名著《紅樓夢》,寫於清朝乾隆年間,都是傳統中國語言這個「的」的通用方法,能說《紅樓夢》的語言不精確、邏輯性不強嗎?就此問題我特意問過一個語言學教授,他說:「語言學界有些人,也不主張把‘的’改為‘的、地、得’那樣的用法。」 在末法時期很多東西都變異了,在語言文字的用法上也是如此。這種變異才五十年,現在師父在正法中又把「的、地、得」,改回為原來的「的」,這是歸正傳統文化,也體現出方方面面都要返本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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