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遼寧錦州市大法弟子王瑩偉、葫蘆島市大法弟子李光、李曉豔、周迎春,四人乘坐阜新開往上海的1230次列車。車行至昌黎前後時,錦州鐵路乘警長李雲虎拿著兩張傳單找到李光。李光不配合,被李雲虎當場翻包,並強行帶走。隨後,王瑩偉、李曉豔、周迎春三人也被劫持到臥鋪車廂。李雲虎等強行將四人送入濟南鐵路看守所。李光、李曉豔、周迎春又被非法送到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分別被非法判勞教二年、一年半和兩年。目前,王瑩偉、周迎春因身體情況,已回到家中。 十二月十四日早晨六點多,李雲虎等不法乘警將大法弟子王瑩偉、李光、李曉豔、周迎春四人劫持到濟南鐵路派出所,軟禁到晚上。四人多次要求找派出所領導反映情況,濟南鐵路派出所警察始終稱「領導不在」。下午四、五點左右,用暴力將四人送入濟南鐵路看守所。 濟南鐵路看守所不法警察將四人扒光衣服進行所謂「檢查」,並把四人分別關在不同監室。四人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李光絕食四、五天之後,被拉到醫院插鼻飼灌食,帶著鼻飼呈「大」字型被銬在看守所的刑床上多日,在這種迫害之下被迫進食。非法關押期間,四人被多次非法「提審」。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王瑩偉被釋放,李光、李曉豔、周迎春被濟南鐵路看守所所長等六名不法警察送到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分別被非法判勞教二年、一年半、兩年。 送勞教體檢中,查出李曉豔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多種疾病,但勞教所還是違反規定把人收下。周迎春被查出「乙肝」,勞教所拒收,濟南鐵路公安處法制科警察李金剛對濟南鐵路看守所所長說:「你先把人拉回去,明天我再辦手續。」周迎春又被濟南鐵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週。至一月十七日,周迎春七十多歲的母親第二次去濟南向公安處打聽周迎春的下落(家屬去勞教所送棉被被告知沒有周迎春這個人),公安處和看守所才不得不放人。周迎春共絕食絕水三十六天抗議迫害。 從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到最後非法送勞教、勞教所拒收,整個過程錦州鐵路公安處、濟南鐵路公安處、濟南看守所無人通知任何一位家屬。李光、李曉豔、周迎春的家人始終得不到任何消息,三位老母親(李光和周迎春母親均七十多歲,李曉豔母親也年近七十)多次去濟南,濟南鐵路公安處處長曾在三位母親第一次去濟南時承諾,有了消息就通知家屬,但直到人被送勞教也沒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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