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三日】兩名加拿大人權律師呼籲各國政府阻止國民前往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因為這些器官可能是從法輪功學員身上強行活體摘取的,有的是從被關押的犯人身上強行摘取的。 據美國之音二月二日報導,加拿大律師喬高和麥塔斯繼去年夏天公布了關於中共摘取人體器官情況的初步調查報告後,這個星期又公布了十六項項補充資料,試圖間接說明強行摘取死刑犯人體器官的情況在中國普遍存在。補充資料中包括:中國可以提供肝臟移植的醫療機構從一九九九年的二十二個猛增到去年的五百個;北京武警總醫院二零零四年移植人體器官的收入比上一年幾乎翻了一番。 報導說,他們呼籲加拿大外交部警告加拿大人不要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他們並希望加拿大及其他國家政府立法禁止國民赴中國接受器官移植手術。 麥塔斯說:“我們目前關注的是以法律形式對未來用於移植的大量器官來源提出質疑。” 麥塔斯表示,中國提供的人體器官主要來源於死刑犯和法輪功學員,他們並沒有同意死後捐出器官。 曾經擔任加拿大亞太司司長的喬高相信,即使死刑犯簽署了器官捐贈書也不是出於自願的。他表示,中共常常為獲得器官而處決囚犯,因此每當有人赴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就意味著有人被處決,使接受器官的人成為屠殺的同謀。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國際社會應該以抵制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的方式來表達抗議。 喬高說:“在這次報告公布之後,我們希望加拿大奧委會、國際奧委會以及其他許多人,包括各國政府、運動員和贊助商共同思考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是否應該同對自己的人民做出這樣可怕事情的政府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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