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八日】我們認識的有這麼一位同修,從看守所剛剛回來,不是在家靜心學法,而是到處找同修交流。同修不見她,讓她在家靜心學法,她說同修有怕心不敢見她。到學法小組裏來,不是與大家一起學法,而是講她如何如何在裏面“正念正行”的,如何如何“正念闖出”來的,一講就是幾個小時,影響了學法小組。大家都讓她靜心學法,然後再做事,她說:“我是正念闖出來的,我也沒寫三書。” 她找到以前與她合作的同修,要她以前用的電腦、打印機和物品。同修說設備已經給同修用了,正在做資料。她說:“不給我設備就給我錢,那套設備是我從哪個區帶來的”。隔幾天就去一次,找那個同修要設備。她說她看不到《明慧週刊》,同修說給她。她說不要,要自己做。到處找同修要錢,說她給外縣同修做書、做資料,要二百、三百就行。她說她學法學不進去。 她的這種行為已經嚴重的干擾了整體,每當她找到同修要設備、要錢,大家都是在小組學法的時候停下來交流一番,影響了學法。而有的同修一聽她要錢做資料就給她。現在用她以前的設備的同修說:把設備給她,以後不再與她接觸。 這位同修是一說就“炸”的,聽不了別人的意見,大家都對她無可奈何。而修煉沒有偶然的事,我們所有聽到接觸到此事的同修,是不是都站在法的基點上來對待此事的呢? 我們每個同修都是法中的一粒子,不論協調人、負責人都是普通的修煉者,沒有權威。受到迫害的同修回來後,應該靜心學法,找到受迫害的執著、漏洞。找同修要設備、要錢,這是大法弟子的行為嗎?難道非得做資料才是證實法,救度眾生嗎?師父說:“實在甚麼都不會的,在街頭發資料,威德是一樣的,誰都不會因為你做的那件事情在人類社會不是高科技而達不到那麼高的修煉境界,這是不可能的。”(《2005年舊金山講法》) 經過大家交流認為,這位同修今天說給外縣做資料需要錢,明天又說看不到《明慧週刊》要設備,自己做。她沒有修“真”,是在說謊,是有魔在干擾她,大家應該對此事發正念,幫其清除干擾,理智的修煉,而不只是從人中想如何對待她。 提供給她錢的同修,認為相識十幾年了,她張口要了就應該給她,這是不是“人情味”太濃了呢?還是真的對她負責?這裏都有很多我們需要修的。 師父說:“一個修煉者所能遇到的一切都會與你們的修煉、圓滿有關,否則絕不會有。”(《大法是圓容的》) 我們整體受到干擾了,是我們的場不純了,我們每個同修都找一找自己,還有甚麼執著沒有放下。修煉是最嚴肅的,我們的一思一念都要純正,才能達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 以上只是我們的一點想法和認識,提出問題來,希望大家在此現象面前,抓緊在法理上共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