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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江蘇省崑山市公安局與610辦對我們全家的迫害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七日】

控訴人:陳志明(父),加拿大新移民;
陳英毅(子),加拿大公民;

我的妻子黃金玲居住在江蘇省崑山市,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自此她身體健康、心情愉快,遠離我們的兒女也都安居樂業,我們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靜。1999年7.20以來我的妻子因堅持修煉按真善忍做好人,向民眾講清真相,一直被迫害,家人被騷擾。

2002年11月,我妻子因被疑與當地已被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李紀南有聯繫而受到崑山市公安局全國通緝。那年我64歲,我的妻子59歲,我們都已是垂暮之人,本該在家頤養天年。可憐我老妻被迫流離失所近一年,有家不能回,冰冷的2003年新年都在淒涼的打工生涯中度過。

崑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冬林一直企圖通過我和我的家人,誘騙她回家“自首”,並於2月28日深夜包圍了我八十多歲老母的小屋,強行將我半夜從老人身邊帶走。老母平時一人獨居,當夜受到驚嚇,身邊也無人安慰照料,她一夜未眠獨自流淚坐等天明。李冬林將我當作人質扣押,企圖脅迫我妻子聽到消息自投羅網,放棄修煉。後來因為我兒子陳英毅將李冬林的罪行在國際社會曝光,迫於強大的輿論壓力3月12日我重獲自由回到家中,但李冬林還是帶人抄了我的家。

2003年11月,610主任管祖興叫我們夫妻到青陽派出所談話,到了之後黃金玲被扣留。

我獨自回家後打電話告訴了加拿大的兒子,兒子在加拿大的新聞媒體上曝光了母親被公安扣留、下落不明,從這之後我們明顯感到來自崑山公安的壓力變小,情況開始有所好轉,此後不久妻子獲得自由重新回到家中。

2004年我女兒懷孕後搬到我家和我們一起居住,在女兒還有1個多月就要臨產的時候,乘我一次外出,市610辦派街道和片警到家中又想劫持我妻子送洗腦班,被我妻子堅決拒絕,她說:“洗腦班我已經去過了,去了也不算數。要麼你們把我的頭砍去洗腦,我人是堅決不會再去的。”從這以後每逢敏感日,崑山的公安對我們仍是時常監視,行動受到限制。

我兒子陳英毅1998年定居加拿大,自2001年起申請給我們辦理移民手續,讓我們來此安度晚年。然而,由於大陸對法輪功的無理殘酷鎮壓,我的妻子至今無法按正常渠道拿到護照,申請被一再拖延。2006年3月在等待我妻子的護照下發多年未果之後,我只能先辦好自己的移民手續,獨自與兒子一家團聚。在語言不通的異鄉,沒有妻子的陪伴,深感晚年的淒涼。在加拿大的這段時間,聽到中共盜取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等更殘酷的消息,國內親人生活中的風吹草動常讓我難以入眠。我們父子多次向崑山當局索要黃金玲的護照都遭到無理拒絕。

2006年5月,妻子的功友李紀南從南京女子監獄獲釋,當時滿身的傷殘,腿腳不便需要人照料。我妻子將她接到家中,照顧她的飲食起居。當時李冬林上門與李紀南談話中說起當初李紀南被捕時,從她身上搜出鑰匙,在她不在場的情況下,到李紀南家中實施的抄家。當時抄走的東西很多都沒有登記過,其中就有兩個存摺。李冬林當時說讓李紀南到公安局去領,事後在我妻子的陪伴下,李紀南真到公安局去取,李冬林反而翻臉說存摺不能還,此後又反覆與610互相推諉。

這以後李紀南開始向公安局局長宋文元和政法委書記張月林及社會上各類法律援助機構反映此事,李冬林對此非常怨恨。由於李紀南當時住在我家,李冬林和610的管祖興想將其送洗腦班也一直有所顧忌。

今年初,我和兒子又分別給崑山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冬林去信,要求他們給黃金玲頒發護照。此後妻子多次找他,他都以各種藉口避而不見。

2007年2月9日上午,李冬林終於出現在我家。通過這次踩點,確定家中就我妻子一人,於是下午,崑山市610辦主任管祖興、青陽派出所的片警胡志雄和國保大隊的王焱、張雲南等共7人開了兩台轎車,身穿便衣,偷偷將我妻子抓捕,將我的家查抄,搬走了我家裏的電腦、彩色打印機等價值近萬元的物品,並且不給我這個戶主一個清單(後來我女兒和兩個小姨子多次向李冬林索要,他始終推托不肯出示)。

當時附近的鄰居看見我家門虛掩,還以為有賊,看見這群便衣,鄰居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他們也始終不敢出示。將人抓走後,自始至終李冬林和管祖興也沒有給我們任何家屬一個通知,最後還是鄰居們把我妻子被捕的消息告訴了我女兒。

與此同時,9日的下午,李冬林派人圍住了李紀南的家,這些人沒抓到人就24小時在那裏蹲坑,盤問抓捕一切上門來找李紀南的人。我女兒和我妻子的兩個妹妹2月14日上門去探望李紀南的時候被崑山長江派出所的協警陸葉峰、實習警察毛磊及其他協警共十幾人扣留。我女兒問那兩個蹲坑的協警在這裏做甚麼,他們說在盯人,問盯著誰,回答不知道盯誰,實習警察毛磊說在這裏抓小偷。

李冬林為了自己的醜事不至敗露,利用手中的權力實施報復,還要劫財劫人,意圖把所有知情者統統抓捕,並且從不敢光明正大的回答任何問題。

管祖興、李冬林壞事做得太多,名字時常在惡人榜上,私下猜想是我女兒把消息傳出來的,對我女兒心懷怨恨。2月10日,我女兒到崑山青陽派出所問母親的事時,李冬林口口聲聲對我女兒大喊“十分生氣”,陰惻惻的威脅她:“我昨天又接到追查國際的電話了,他們又能怎麼樣?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前段時間又掛在(惡人榜)上面了?誰掛的?嗯?你應該最清楚了吧?我的名字怎麼上去的?你做了甚麼心裏應該有數吧?以後你安分點,少幹這些事!”

中共聲稱要建“和諧社會”,而家庭是社會的細胞。中國社會各級權力機關濫用職權,在大年前夕把一個無辜長者投入監獄,對社會的“和諧”有甚麼好處?黃金玲有7個兄弟姐妹,我有6個兄弟姐妹,不說兒孫輩,就我們這一輩,就有13家。這麼多的家庭作為黃的親人會有甚麼感受?你們在和親人團聚之時想起我們不覺的內疚嗎?時隔4年,我和老妻又要隔著監獄的高牆度過這闔家團圓的大年,今年的新年能和諧嗎?

翻出4年前為營救我的妻子,為她辦理移民時她寫下的簡歷,我不禁淚如雨下,想不到我們的晚年還要數次用到這樣的文件來營救我的老妻。不同的是,過去的崑山公安說是為了破案,而現在他們則是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醜事在製造冤案,所以現在她的安危更是令人揪心。我的妻子絕不是罪犯,為了自己的信仰,她不屈不撓,受盡苦難。為此,我向加拿大政府、人權組織和法輪功全球營救親友行動委員會提出呼籲,呼籲加國各界和民眾,幫助向中國政府呼籲,立即釋放我的妻子,立即給她頒發護照,營救她來加拿大與我們團聚。

為此我希望通過國際社會的關注和努力,堅決要求中國當局:
1. 立即無條件地釋放我的妻子,並出具書面通告保證其人身自由;
2. 立即停止對李紀南的追捕;
3. 立即停止對黃金玲親屬的威脅;
4. 返還所有被抄物資,停止對我所有親友的騷擾。
5. 保證給我妻子頒發出國護照,使之能順利完成辦理移民手續;
6. 取消強制轉化,保障信仰言論自由和人格尊嚴;

我呼籲所有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向加拿大總理,外交部長及國會議員呼籲,幫助向江蘇省崑山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冬林(直接責任人)等有關責任單位調查事實情況,轉達上述六點要求。

謝謝!

陳志明
2007年2月15日

附:黃金玲的簡歷

我叫黃金玲,1944年出生於中國浙江省寧波市。1960年進上海新新機器廠工作,1970年隨單位內遷到貴州省長新機械廠化學實驗室工作,任化學工程師,於1994年9月退休回中國江蘇省崑山市居住。

1998年12月在一次偶然的機會,遇到居住地附近的法輪功煉功場。大家邀請我一起煉功,我欣然接受了,後來我就經常參加那裏的集體煉功。在99年7月以前,法輪功在中國也是合法的,煉法輪功也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大家都只是學做好人好事,提高自己的修養,改善身體健康。我年紀大了,以前有很多痼疾:心臟早搏、美尼爾氏綜合症、幾十年的痔瘡開刀也沒好,一支胳膊類風濕過去都靠打封閉針。這些在煉功後一兩個月內就在不知不覺中好了,因此我更相信法輪功的功效,我很幸運能有機會參加法輪大法的修煉。身體健康了,我的兒女在外地工作生活也很放心,因此他們很支持我煉功。

法輪功講修心,所以我不但身體健康了,人也開朗了,待人接物更寬容,遇到矛盾找自己的缺點。在親戚朋友以及鄰里之間都重視要做個好人,這樣的變化我想誰都會認為是件好事。所以在中國政府於99年7月取締法輪功之後,大家都無法理解這是為甚麼?我相信一定是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產生了誤會,所以我本著一片善意,在99年7月22日和一些功友一起去了省會南京信訪部門上訪,想要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向中國政府解釋。想不到這樣和平的舉動卻遭到警察的攔截,於半路被押回崑山。在崑山市東新街公安分局留滯室關了一夜之後才被放回。從此當地政府部門把我定為內部監控對像嚴加防範。

2000年5月,我和丈夫想到加拿大兒子家探親。我們在辦護照時,公安局根據內部控制的法輪功學員名單拒絕給我辦理護照。理由是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其實是中共怕自己的罪行被曝光),所以聲稱不“轉化”不可以出國。

2001年10月1日,我以前買的一套中國官方正規渠道出版的李老師講法光盤要帶回家。我丈夫不知道行李中有此光盤,在上海火車站被車站警察扣押。這套光盤在自己行李中,不是易燃易爆物品,不妨礙任何人,是我付了錢正當購買的,政府也從中收取了稅金,卻被非法沒收,丈夫被扣押失去人身自由4~5個小時。直到崑山警察驅車趕到上海火車站把他帶回崑山,光盤被非法沒收,人才被放回家。

當地政府部門開始他們想勸說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以事實向他們證明法輪功好,法輪功是高德大法,他們在事實面前無言以對。後來向我威脅說要停發我的退休工資。我微笑著告訴他們,我的退休工資是我的勞動所得,並非他人的恩賜,任何人沒有這種權力可以扣發我的退休工資。即使沒有退休工資,我也不會餓死,我也決不會放棄大法修煉。隨著對法輪功鎮壓的升級,談話次數增多。2001年下半年開始要求我寫出書面保證——脫離法輪功、攻擊大法,被我一一拒絕。雖然他們明知我不可能寫保證書,但在上級壓力下,不死心,一次又一次地上門,一次又一次地碰壁。

2002年11月初,崑山警方又開始對法輪功實行新一輪抓捕。功友提醒我有危險,於是我被迫開始了近1年的逃亡。由於我被互聯網上通緝(事後發現,對我的非法拘留證已於2002年11月20日開出),身份證不能使用,逃亡過程中住宿和乘火車都遇到很大的危險。這一年中,為了安全,我一共更換過7次住處。有幾次冒雨搬遷,我背著行李渾身又冷又濕。生活雖然艱難困苦,但我的信念毫不動搖。

2003年2月底崑山警方找不到我,無任何法律手續,將我丈夫從浙江省平湖市押到崑山,軟禁了12天,要他說出我的住處,並且對我丈夫說:黃金玲在3月5日前回來說清問題,我們將對她不予追究。我丈夫回答:5日前只有兩天,我根本不可能找到,這樣的優惠條件我沒辦法要。我丈夫實在說不出我在甚麼地方,軟硬兼施都沒有效果。在我兒子的強烈要求和抗議下,於3月10日被釋放並送回平湖,當日上午還抄了我們的家。除了拿到3盤煉功音樂磁帶還拿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空紙盒,警方失望收場。

2003年8月底我丈夫到崑山拿養老金,發現養老金銀行賬號被警方凍結。當警方發現他時,馬上又將他軟禁起來。由於我是中國江蘇省法輪功唯一被通緝的人員,崑山市公安局多次被上級批評。甚至所在派出所所長為我的出走而被下崗(老所長對殺人案等破案很重視,對法輪功這個新的對像不能很好地領會所謂的“上級指示”,忽視了一點)。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安局方面找我丈夫談話,表示只要我回來,不抓不關,可以不說清問題(這一點以前從來不肯的),允許不轉變信仰。當時我女兒由於公安機關說她散發法輪功真相的光盤於8月8日在浙江嘉興被非法抓捕。我丈夫覺的我應該回來以便集中精力處理女兒的事,因此同意了崑山公安局的意見,找到並勸我回家。

由於上述種種原因我於9月28日回到崑山家中,29日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當時我堅持認為自己無罪,不同意“投案自首”這個名稱,公安局也就不再堅持。之後我丈夫就協助女婿處理我女兒一事。

直到11月6日,公安當局把我和丈夫叫到崑山青陽派出所,610辦公室管主任對我們說只有所謂的“投案自首”才能“從寬處理”(其實是繼續迫害),而“投案自首”的必須條件就是說清問題。他完全否認當時的承諾,威脅要所謂的“依法辦理”(即逮捕入獄)。當日公安人員即扣留了我(不讓回家)並於下一天送蘇州洗腦班。我丈夫知道不願“轉化”很可能就回不了家進監獄了,因此於當晚把獄中需用生活用品和衣服送來,他自己回到家中身心疲勞緊張,當晚心絞痛復發。

在中國,除非你願意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否則隨時都有牢獄之災。進了監獄,如再堅持信仰就備受折磨,這種威脅隨時可以發生。

不管環境如何險惡,不管道路如何艱難,我堅信做好人沒有錯,我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總有法正人間的那一天。

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及電話:崑山市區號0512

公安局總機 57702333
崑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冬林 辦公室電話57702840,57702333-50048
政法委書記張月林 辦公室電話57703220
公安局局長宋文元
崑山市610辦主任管祖興 辦公電話57719293(不准)

崑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部份人員名單:
李冬林、王曉、楊林榮、陸益華、王焱、張雲南、陶小玉、徐頤

崑山市長江派出所在崑山市東新街,電話:57304532

崑山市看守所在青陽路往北轉新浦路往西,火車站可乘11路公交車在看守所站下。

看守所部份人員及電話名單:
大隊長 劉偉 辦公電話:57660728 手機:13862671666
大隊長 陳福成 辦公電話:57660728
教導員 施海陵 辦公電話:57660727
四中隊副隊長 高麗
管教 梁麗娟(101女監,即黃金玲所在監室管教)

看守所監督電話:57662158、57663301(所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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