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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傳文化】受賄冤殺 禍及子孫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清朝時,江陰有個俞生,乾隆末年去參加鄉試,在第一場還沒結束,於初十那天天剛亮就收拾好考具準備出去。鄰號的考生知道他還沒有答完考卷,非常奇怪的詢問原因,俞生臉色非常憂傷沮喪。在眾人的一再追問下,他這才道出實情。

原來他的父親當了半輩子官,後來退休回家,在彌留之際把他們兄弟四人叫到身邊,哭泣著對他們說:“我平生沒做甚麼昧心事,只是在任某縣令時收受了他人二千金的賄賂,冤殺了二名囚犯。昨天我被攝到冥府受審,按法當斬,但因為祖上有拯救溺水的功德,所以只允許留下一個兒子單傳,並且五世貧賤終身。我地獄之災已經不能免了,倘若有子孫還妄想功名,那只能增加我的罪過,並不是孝順啊!你們兄弟各人都多行善事吧!”

說完父親就死了,後來俞生的幾個兄弟果真都相繼死亡,只有他還活到現在。他參加鄉試兩次,每次都玷污考卷,昨天三更剛準備正式答卷,突然看見其父親揭開號簾指責道:“你不能積德累功挽回天意,反而違反我的遺囑,導致我到處奔走,並且加重罪過。”隨即用手上的手銬將蠟燭打滅,硯台打翻再次玷污考卷。

俞生最後說道:“我三次落榜不足為恨,只心痛父親犯了罪過還拘禁在地獄受苦啊!我要進山去修佛,救度父親的亡靈。”

眾人聽了都為之咋舌,明白因果報應真的是並非虛言啊!同號考生陳扶青特地寫了一首詩《歸山》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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