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夫妻二人是湖北黃梅縣人,都是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自邪黨迫害大法後,我們夫妻二人就不斷遭到當地惡人及龍感湖派出所惡警的迫害,我遭惡警四次非法抄家、四次綁架,被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勞教一次,身體受到嚴重摧殘。 99年7月20日後,單位邪惡人員俞新潮勾結龍感湖派出所惡警闖入我家中騷擾,並責令我夫妻二人不許煉功、不許外出,有事要向他們請假,並由本場俞新潮對我夫妻二人進行日夜監控。 2000年12月,我夫妻二人去北京上訪,遭到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一日一夜站著不許睡覺,不時的受惡人拳打腳踢,逼我說出住址、姓名,第二天由龍感湖派出所姓羅的惡警把我倆押送回龍感湖派出所。路途中羅惡警用手銬把我倆銬在火車廂邊鐵桿子上,一日一夜不許睡覺,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在進當地派出所時我妻子喊“法輪大法好”龍感湖邪惡警察柳華和幾個惡警,一起三、四人把我妻子用四個手銬吊銬起來,腳手銬的血淋淋,銬了兩小時後才放下。第二天一早,惡警把我兩人非法押送黃梅看守所再遭迫害,受到非人的折磨,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我兒子從外地打工回來,接見我倆時,看守所邪惡警察向我兒子勒索每人接見費200元,龍感湖派出所惡警向我兒子勒索罰款每人3000元,在放人時還要寫“保證書”,還要交出在所每天20元錢的高額伙食費,我倆去北京自帶路費剩下的1000多元現金被他們沒收乾淨。 在這次邪惡迫害中,我的經濟損失如下;自帶剩餘額1100元被他們私吞,勒索罰金6000元,接見費一次400元,我兒子為我倆找熟人買煙送禮花費700元,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倆八十多天其伙食費1800元,共計損失現金11000多元。 2001年,我夫妻二人晚上貼真相標語,被龍感湖派出所惡警朱建軍、張一民和兩惡警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刑訊逼供、拳打腳踢,撩頭髮、撞牆、撕嘴巴等殘酷毒打,並當夜派了幾個惡警到我家非法抄家。第二天一早就把我兩人非法押送黃梅看守所,超期關押八個多月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湖北琴斷口監獄迫害。 我妻子在看守所絕食反迫害,遭到看守所所長費錦水和其他惡警多次強行灌食、毒打,她多次便血、嘔血,身體骨瘦如柴,在惡警費錦水的唆使下,一些打手把她捆綁在靠椅背上,在嚴寒的冬天開著窗戶讓冷風吹凍幾個小時,直到她不行了,才在臘月24日把她放回家。 2004年12月29日下午,當地片警邪惡朱軍、一場特派吳定鵬、一分場惡人李軍權、沈××和其他惡警、惡徒從隔壁鄰居的圍牆跳入我家中,當時我正在房中給兒子寫信,當時沒聽見動靜,等他們闖入我房中才知道,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進行非法抄家翻箱倒櫃,抄走師父法像,和真相資料以及所有大法書籍,並將我綁架到黃岡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多月才放回。 2005年5月份,派出所邪惡警察劉記會帶領一夥惡徒闖入我家中,將我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一個半月。 2005年7月份,龍感湖派出所邪惡警察柳華、蔡景風等人闖入我家中,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欺騙我到總場派出所跟他們上司談幾句話就回來。我說去就去吧,正好與他們上司講真相。誰知坐上車後,車不是開往派出所的那條路,而是直接開往沙洋勞教所。就這樣我又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 龍感湖派出所惡警:柳華、劉記會、朱建軍、張一民、王水橋、蔡景風、羅某 龍感湖一場惡人:吳定鵬、李軍權、沈某、俞新潮 黃梅縣一看守所 副所長 費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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