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四川德陽監獄將法輪功學員李正靈迫害致雙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仍拒絕放人。 李正靈,又名李二娃,男,現年四十三歲,四川古藺縣人,高中文化。一九八三年於鹽源武警部隊轉業在醫藥公司工作,後來下崗,在在太平和貴州習水交界處開藥店維生。 李正靈是一個非常老實的一個善良人。他曾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早上,在太平大橋參加集體煉功,被貴州習水縣醒民區派出所、古藺太平鎮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到習水監獄。 當時習水公安局、醒民派出所及古藺太平派出所惡警各自向李正靈家屬索要八千元人民幣(共計二萬四千元),聲稱拿錢就放人。但李正靈的妻子沒有錢。三天後,惡警就將李正靈抓到土城,非法判勞教三年(根本沒通過任何法律程序),將他劫持到青鎮勞改農場迫害,後又找藉口超期關押二個月。 李正靈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回家,在太平做煤炭生意。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古藺公安局刑警大隊長鄒強帶領六名惡警到太平,非法抄李正靈的家,將他綁架到古藺看守所刑拘。 二零零五年七月,看守所通知家屬李正靈病危,家屬去後,看見李正靈全身浮腫,嘴臉受傷,不能小便(插著導尿管),不能認識人……,而監獄卻說病情好轉,不讓接回家。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邪黨惡徒非法判李正靈五年徒刑,將他劫持到四川德陽監獄(黃許鎮九五廠)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李正靈家屬去德陽監獄探監時,看到李正靈面黃肌瘦,雙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家屬要求釋放親人,監獄卻說:沒轉化,不能放! 李正靈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沒有錯,是一個最好的大好人,希望善良、正義的人們都來匡扶正義,營救李正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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