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以下是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陳麗萍在邪黨1999年7月20日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後,遭受其單位不法人員的監控、拘留、抄家、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經濟處罰等迫害。 99年7.22,陳麗萍去北京上訪,被大慶儲運分公司南三油庫不法人員接回,非法扣押在公寓樓15天不許回家。 2000年3月,大慶儲運分公司不法人員因惡黨兩會期間怕法輪功學員上訪,將陳麗萍非法拘留33天。 2000年6月18號,陳麗萍因公開煉功,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2001年1月,陳麗萍去北京上訪,被單位接回拘留。陳麗萍反迫害絕食9天,被強行灌食。在12天後,因身體狀態不好,被單位取保候審回家。回家後幾天,陳麗萍要求上班,單位不許。陳麗萍回娘家串門,沒幾天,單位又讓陳麗萍回去上班,陳麗萍識破了他們的迫害陰謀,沒有回去上班。 還差兩天過年時,單位、派出所不法人員把許多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勞教,陳麗萍得知此消息後被迫從娘家出走,在外流離失所一年。就在陳麗萍從娘家剛走幾個小時,單位和大同公安局一幫人就去陳麗萍娘家抓人。因為陳麗萍不在家,惡徒就把陳麗萍丈夫和兒子都抓走了,並去陳麗萍親戚家找人,第二天才把孩子送回陳麗萍娘家,陳麗萍丈夫被非法關押15天。 陳麗萍流離失所期間,單位作出將陳麗萍開除廠籍、留廠查看一年的處分,還威脅陳麗萍家人說不給陳麗萍分房子。 2002年1月13日,陳麗萍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被非法拘留三天後,大慶「610」伙同大同公安局,讓單位將陳麗萍直接送去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陳麗萍被勞教的前7個多月,每天早上5點到晚上10點被強迫洗腦看錄像,讀誹謗大法的書,包夾24小時監控。7個多月以後被強迫奴役,有時加班幹一宿。 2004年,陳麗萍寫了「嚴正聲明」,聲明因戒毒勞教所強迫寫的不修煉的保證全部作廢,並在生產的工藝品包裝盒內寫「法輪大法好」,被勞教所惡警非法加刑期,並罰款1500元。陳麗萍反迫害絕食,被惡徒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致使她精神恍惚,手腳麻木,歷時38天,才讓單位和家人用救護車將陳麗萍接回家。因陳麗萍不放棄信仰,當時單位還不願意接陳麗萍回來。 陳麗萍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迅速恢復正常,一個月後上班。單位因陳麗萍沒有放棄信仰,單獨秘密下個文件,由公司到基層「610」,層層非法監控陳麗萍。 從99年7.22迫害開始後,單位不法之徒經常對陳麗萍進行精神迫害,凡在所謂敏感日,就找陳麗萍談話,逼迫她放棄信仰。在陳麗萍被非法關押和勞教期間,單位扣除陳麗萍所有工資和獎金、勞保和各種福利待遇,直接經濟損失十幾萬元。 在這裏奉勸陳麗萍所在單位──大慶儲運分公司的南三油庫和信訪辦公室、當地公安分局、「610」等參與的迫害人員,善惡有報是天理,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要再做共產惡黨的陪葬品,給自己及家人選擇一個光明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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