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在我的單位,有幾個同修,處在不同崗位,有做老闆的同修甲,還有做普通工人的同修們。而做工人的同修們曾存在對同修甲許多意見和看法。大致有兩方面的意見,一方面是管理企業中,仍含有許多惡黨文化的形式;一方面對她自身修煉的問題上放不下,諸如拿錢買平對同修一時的迫害,滋養了邪惡因素等。 看到同修們對同修甲的這種執著,基於同修間的信賴和幫助,我給同修甲寫了第一次長信,基點是希望同修間形成整體,作為職工的同修不要執著於同修甲的修煉及工作態度;同時善意的點到同修甲修煉中的不足。同修甲看信後表現很受鼓勵,她和同修說,很感謝我能為她寫那麼長的信。 在後來的一次單位改制中,由於看法不同,我又寫了一次長信,寫信的基點是希望她去掉惡黨文化的思想和行為。這一次的語言比較直白、尖刻,定論似的給她指出她哪裏的行為是黨文化,不符合《解體黨文化》的哪一條,(很明顯的指責與刺激,沒有善念。)結果事與願違,她馬上找到我,我們便發生了爭執,不歡而散。由於在矛盾中我們都相互指責,沒向內修心性,被舊勢力殘存的因素鑽了空子,擴大我們之間的間隔,指使常人給我落漲工資,接著她在全場大會刻薄的指出我的不足,雖沒提名,但我知道說的是我。她也用我指責她的方式嚴厲的回饋與我,並造成假相,讓我認為是她從中作梗,先經濟制裁,再人身精神攻擊,這下我認為“惡黨那一套”用在我身上了。 一時間我人心浮動,和幾個同修談起此事時,他們也有同樣的經歷。一拍即合,都是牢騷滿腹,怨恨指責,說閒話。經過兩個月的時間,我們都沒悟回來,沒有提高上來。後來有一個同修專門找到我,點出我錯了,“你們的思想鬥爭在另外空間也是物質反映,也像打仗一樣,總的說你們應向內找。”我說:“這幾天,學法狀態不好,不入心,讓我好好學學法吧,只有靠大法、靠師父解決我的問題了。” 我連續學了幾個小時的法,這時我突然看到一句話,“每個修煉人針對別人的態度也是自己修煉的表現”(《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我一下子豁然開朗,從法中我悟到幾點。 其一,我對她表現的態度放不下,那是我的執著,這一點我沒修,在給人家修。其中,“我讓同修甲修去惡黨文化”,這本身就錯了,大法弟子養成的不好觀念及其做法只有師父能改變,而且前提還得自己想改、想做好,那是師父的無邊法力與威德,為大法弟子消除業力、改變花崗岩一樣的觀念。所以哪一個大法弟子只能勸善同修、沒有指責的份兒。細找起來,是我在先用“惡黨文化那一套”指責人家的啊!我應先去掉惡黨文化“遇到問題首先想到制人、打擊報復”,寫信中尖刻的語言表現。 其二,自己針對甲的態度恰恰是自己的執著表現,執著於錢、執著與甲的“執著”。第一次寫信出發點是為別人好,人家感激你,第二次寫信出發點是指責與刺激別人,深深的傷害了同修。只有慈悲和善念才能解體不好的思想行為呀。第一次寫信我已經洞察到其他同修由於執著與她,給她施加了很大的敗物,直接制約著她,使她破除自身的不足的同時,還得破除我們施加給她的敗物,我們這麼多的執著使她不能清醒認識自己,這麼多的同修都在傷害同修甲啊! 名義上還在說“幫人家”,讓人家形成整體,為甚麼自己第一次寫信就悟到這些,反而這次被陷在其中呢?是因為第二次寫信的前後矛盾中觸動了我先前被灌輸的惡黨文化、傷害到我的切身利益,觸及了自己的本質之私,是為保護自己不受傷害,還藉口我幫你修去惡黨文化,寫信過程中被自己強大的執著覆蓋,埋沒了幫助同修的正念,人家接受到的都是自己的不足與執著,埋怨與指責。 人家不接受“指責”還憤憤不平,不向內找,從而矛盾不去,這裏我還挖掘到自己有很深的妒嫉心,當與別人的意見不同時,當自己的支配欲強烈並受到衝擊時,自我感覺與對方意見相比沒採納自己的意見或不符合自己的主觀想法時,這種憤憤不平、不公的想法就是妒嫉心,“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精進要旨》〈境界〉)“因為妒嫉心不去會跟佛搞起矛盾來”(《轉法輪》)我悟到妒嫉心產生於私利、產生於私情,要化解和同修的矛盾必須去掉這個影響大法弟子形成整體的妒嫉心,真正達到做事先想到對方而且能設身處地的為他著想,無論對方對自己有甚麼過結,有甚麼所謂刻骨銘心的傷害,我們就不會計較,不會放在心上了。 當同修被迫害,自己竭盡所能去幫助,並付出很多,而自己被迫害中,同修即使不聞不問,如對同修產生了怨恨心,其中就有很深的妒嫉心,不能設身處地的為同修著想,同修仍有沒修去的怕心,或沒在那個境界呀。他怎麼能和你一樣的做法? 其三,從這件事還可以找到我們做職工的同修是不是都有一顆“依賴心”?同修沒形成整體、單位的管理模式有惡黨文化,都歸結為同修甲修的沒有盡心、沒有做好,實際上是我們“依賴心”太強了,靠人家一個人形成整體,而自己卻不主動向內找,去掉自我的一切執著,圓容整體。 其四,記得法中有這樣的內涵,更高層次的覺者看如來也是常人,那麼不同境界的同修之間不就是這種差距嗎,對待常人能做到沒有甚麼苛求,“因為度人是不講條件、不講代價、不計報酬、也不計名的,比常人中的模範人物可高的多,這完全是出於慈悲心。”(《轉法輪》所以對待不同境界的同修,也要修出這種慈悲。如果由於你修的不好制約影響了同修跟著沒修好,那麼有多少眾生受影響沒被同修救度呢? 其五,法中講“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 (《轉法輪》),“對於不同層次的修煉者,法對他也存在著不同層次的要求。”(《無漏》)我為甚麼非得用高於“她認識的法”的標準要求人家呢,這種方式與法是背離的。回想師父回答弟子的方式總是循循善誘的,擺出不同對待方式、結果,怎樣做更好,從不指責,對於學員的不足,慈悲的說出做不好的道理,字裏行間我們能體察到那種洪大的寬容、慈悲,讓我們看到不足自覺做好。師父特別讓我們珍惜同修間的萬古機緣。那是為法結下的法緣,無論是善緣還是怨緣,都是為今天得法,珍惜同修也在珍惜大法,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其六,也得認清與正視自己與同修在過去世為法而來的過程中,從高境界層層下走及在人世間輪迴轉生中結下的淵怨、業力關係,做不好的就得償還,當然師父不讓我們實質性償還,但當時處境中精神的損失可能讓我們體驗到,同修間沒互相提高上來前就會這樣表現,同修間不是沒有磨煉,這方面的業債也得認清。當然這裏有舊勢力先前安排的每一步,每一個細節矛盾,我們都要認清否定它們的安排,按新宇宙、師父的正法要求走。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向內修自己,在矛盾衝突中找到自己沒做好的地方,或長期形成的不好的固有觀念、或一貫自私的做法,是“它”浮出來了,須修去。 其七,我悟到,在你提高上來之前,在你以下不同境界的同修對你來講都會起到法理上的阻力作用,同修也會用他們的那層認識來限制你,所以克服這種阻力同化更高的法理也是一種苦,需要去掉對同修的依賴心,用慈悲化解矛盾。 其八,和同修發生矛盾時,首先為他著想,基點站正,就是為他的,不想自己,放下“私我”的一切執著,我發現原以為放下自我會很苦,真正考慮他人的一切,一切為他著想時,才發現沒有了苦,相反包容一切、如意自在,也許這就是慈悲的一種體現吧。 真正向內找才發現,怨同修做不好,而是自己沒做好,“同修拿錢買平對同修的迫害”固然沒有正確幫助同修,可那恰恰說明自己沒有用正念去解體邪惡,我們在其中做了甚麼呢?如果我們聽到這件事馬上多個同修行動起來 ,近距離發正念,同時上網曝光邪惡並製作當地真相傳單廣為散發,曝光當地邪惡,解體當地邪惡,會怎麼樣?邪惡沒了,也不可能再來找同修甲從經濟上迫害了。指出同修甲有黨文化同時,我的基點不是幫同修清除操控下的共產邪靈與黑手爛鬼,不是為她著想,而是指責她做的如何不好,結果邪惡沒除,反而被其鑽了空子,邪惡幾次妄圖迫害我們同修。 在這裏,我如夢方醒,我為自己先前的行為而深深懊悔,她在那樣繁重的工作環境下,還要承擔著我們這些同修的指責與埋怨,而作為同修、作為世界上最親近的大法徒,而不能攜手並肩,共同除魔,完成本願,反而把精力用在指責同修、發牢騷,說閒話,抵消著正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在助長著邪惡挑撥離間、瓦解整體。 師父講過:“這些人甚至還形成小圈子,互相之間發牢騷、說怪話,消極對待大法弟子的證實法和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不斷挑學員的毛病與修煉過程中的不足,甚至國內國外的傳謠,幹的都是邪惡高興的事,在迫害中是在幫邪惡的忙。”“修煉不是搞常人的政治鬥爭,更不是權力與利益的角逐。那些在常人社會與官場中養成的觀念與壞習慣在常人中都是不齒的,修煉中就更要去掉。”(《也棒喝》) 我相信同修甲會諒解我的不足,但是由於我沒修好,使單位整體上沒協調好,而影響了救度眾生,我是有責任的。唯有學好法,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來彌補自己,不至於將來正法結束沒有救度該救的眾生留下更大的遺憾。最後,希望我們單位所有同修都能向內修自己,形成整體,破除邪惡,更多的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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