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一直以來,我在證實法方面存在著不足,遇事缺少主見,總認為自己能力不夠,因而總是把很多責任推給別人。經常說的一句話是:這個,我不行,要交給某某才行。 一天夜裏,夢中在單位,我召集單位的全體人員開會。有人提出一件棘手的事情,問我該怎麼解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在我身上。我看著他們說:這個事,還要等領導來了才能解決,我無能為力。 這時,一個員工從椅子上站起來,看著我說:你就是領導啊,還要等誰來解決呢?這時突然想起自己就是單位的領導,這個事,還真不用別人去解決。然後自己就突然醒來了,夢境歷歷在目。 後來通過學法,我終於悟到,原來自己不是沒有做某些事的能力。其實,師父早已經賦予了我們證實法中的能力。只是因為執著和常人心不去,把證實法的事當成常人的事來做,用一顆常人心對待做三件事,才導致自己經常找藉口說自己在某方面沒有能力。 證實法的事,是我們大法弟子肩負的歷史責任,不能等、也不能靠,只要我們學好了法,擺正自己做三件事時的心態,堅定正念,相信師父相信大法,困難就會迎刃而解。即使是我們真沒有能力解決的,師父也會幫我們解決的。 個人體悟,歡迎同修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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