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我發現當同修言行讓你感覺不以為然,甚至動了氣,這時你要去回應,效果通常不好,誰也不服誰。因為雙方都是常人,在那個時候都是常人心,誰也說服不了誰,氣與氣之間能有制約作用嗎? 在《對澳洲學員講法》DVD中,師父要我們提出自己的看法之前先向內找,先穩住自己。我理解唯有先向內找才能善意理解對方,了解對方為何會那樣想那樣做,在了解對方的情況下講出的話才能貼近事實,提出的意見才能具有包容性,對方才願意聽。 我想到自己的女兒,有一次她做的不好,我生氣的數落她,把她說的很糟糕。後來靜下心後我向內找,發現自己沒有做到“真”,我理解在沒有“善”,沒有“忍”的情況下,我講出來的話並不是事實。表面看好像是事實,但真的不是事實。因為只從表面的結果來評斷她,真的不公平。她今天有這樣的言行,我這個當母親的能沒有責任嗎?我以前懂得珍惜她,懂得為她的生命負責嗎? 這樣一想,我就產生了包容心。我願意包容她的缺點,她的缺點是多方面原因形成的,有些是她的問題,有些不是她的問題。不管是不是她的問題,我都願意包容。是她的問題,她已經造了業了,得到懲罰了,我應該原諒她。不是她的問題,那更應該幫助她。 對待同修也是一樣,對待負責人更應該具有包容心。我沒有當過項目負責人,僅僅在去曼哈頓講真相時當過團長、當過某些酷刑展的協調人。時間都不長,活動一結束就沒有做過協調了。我驚訝的發現,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我居然產生了“在學員之上”的心,所以我相當能體諒長期當負責人的同修。他(她)們長期義務的做了很多事情,付出了很多心力,我應該感謝他們。有些負責人事情做多了,學法實修時間少了,再加上一些同修盲目推崇,稱讚的話聽多了,慢慢的就會產生在學員之上的心,認為自己悟的比較對,聽不進不同意見,聽不了不好聽的話。 當我們發現同修的不足,不能站在體諒對方、善意理解對方的立場,先按照對方希望的方式去配合,讓她感受到我們的誠意,然後再在做法上交流,而是一個勁的說出自己的認識,甚至將認識強加給她,不管我們的認識是否在法上,但是我們的做法已經不在法上了,結果可想而知。 一點認識,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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