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的不足,看自己哪裏做的不符合法,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本知道此法理,但往往做不到或者是當時忘記了自己是個修煉人,留下教訓。 前幾天乘公共汽車,看到汽車快到站了,我就快跑幾步。就差一步到車門,可車門關了。這時心裏很生氣,心想現在的人素質就是差,明明看見我在跑著趕車,就差這一步,他就是不等我。於是我就用力拍打車門。等上車後,我就對司機說:我上你的車你掙錢,就差這一步你都不等我,服務態度也太差了。司機沒有反駁。可我心裏還是不平衡,心想:現在的人道德水準太低下了,遇到這種現象我就不應該放過,就得說他們,讓他們注意,以後不能這樣。把自己提高心性的機會錯過了。 又過了幾天,又遇到了同樣的事情,只不過這次司機換成了女的,上車後我就和她理論:我上你的車你掙錢,就差這一步你都不等我,服務態度也太差了。本想女人心眼好一點,沒想到和男人一樣,也好不到哪去。這時女司機就反駁和狡辯,比我說的還多,而且沒完沒了。這時我就不再理她了,不跟她一般見識,才想起了自己是個修煉的人,遇到矛盾先找自己,看一看自己哪裏做的不符合法。 師父讓我們做一個好人,並沒有說讓我們改變常人。使人類社會變好的是法,而不是我們修煉中的人,人在修煉過程中甚麼也做不了,作為修煉的人來講唯一改變的就是心性,只有在矛盾中向內找,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歸正它,修掉它,才是個修煉人應具有的狀態,這些法理自己平時也都知道,為甚麼遇到矛盾就作不好呢?後來通過認真的思考和反覆學法,才明白,是自己在對師父講的法,理解偏了造成的。 師父在《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中講過“從整體情況看,大法弟子在成熟中走向圓滿已經不成問題了。”我對師父講的這段法理解成了:自己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師父都說了圓滿不是問題了,好像自己心性已經達到標準了,覺得自己了不起了,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嘛,正法嘛,就是要對人類社會的任何不正的行為、人和事,見到了就應該管、應該說、讓其歸正。後來通過學法、交流才認識到,這些不是大法弟子應該管的事。 師父在《轉法輪》講“作為一個煉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為一個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了。你不知道一件事情的因緣關係,你就容易把這件事情做錯。所以我們講無為,你不能夠想幹甚麼就幹甚麼。有人說:我就想管壞人。我說那你就當警察去算了。” 看到常人中不好的人和事,不能隨便去管,如果不用大法來衡量,用人的理去衡量去管,就容易管錯,就容易造業,看到了只是善意的向別人指出來,決不能有想改變別人的心。悟到這層法理後,再看到常人中不好的事,就沒了想改變常人想法了,而是變成了先查找自己的不足,但是又轉向了另一個極端,那就是專找同修的缺點、不足,去說去管。對方不服時,說的更狠,甚至還跟人家發生矛盾,發生了矛盾還到其他同修那去講以證明自己是對的,是對方的錯。 後來在學法中,當學到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講到“有的學員在這個期間經常給我寫條子、寫信哪、傳話呀,說某某某、某某某怎麼樣怎麼樣不對,某某某某怎麼樣怎麼樣有問題。我都知道,我都非常清楚。修你們自己,我不想把大法弟子的環境變成相互指責的環境,我要叫這個環境成為都能接受批評同時向內找的環境。都在修自己,人人都向內找,人人都修好自己,不就少了衝突嗎?。” 當學到這時,我突然感到自己很慚愧,自己法學的很差,大法弟子修煉也是人在修煉,而不是神修煉,人修煉一定會有缺點和不足,如果那時說:你是大法弟子你不應該那樣,對方往往會不服氣,那時對方的表現就是個常人的心性,而那時自己也沒有做到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自己那會兒的慈悲心哪裏去了,替對方著想的心哪裏去了,遇到矛盾向內的法理師父早就講過,自己到現在才悟到。 師父在《對澳洲學員講法》中講到,澳洲有的學員之間有了矛盾到常人那去講,造成常人對大法的誤解。這件事情看起來不大,實際上是非常嚴重的,要不然,師父怎麼會在法會上講了三次呢。大法弟子有了矛盾決不能到常人那去講,這絕對不是誰對誰不對的一個評理的問題,而是維護法還是破壞法的問題,是救人還是往下推人的問題。大法弟子有了矛盾首先應該向內找,矛盾的雙方都應該找自己是那裏不符合法,而不能演變成常人式的檢討。只有在法中找到了自己的執著心所在,心性也就提高了,矛盾自然也就化解了。當我們學會了遇到矛盾向內找這個法寶,也就學會了修煉,修起來也就不覺得難了,遇到矛盾向內找是提高心性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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