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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生意中走正修煉路
文/大陸大法弟子 潤霞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四日】我是一九九九年二月得法的,先前覺的,身體不好就要吃藥,煉功怎麼能好呢?後來有外地法輪功學員來我們本地打橫幅介紹大法,我才走上修煉的道路,從此處處以“真、善、忍”要求自己。

九九年七月份,有一位顧客在我跟前做了一套衣服,一個月後他穿髒了,卻拿來讓我退,我覺的咱們要處處做個好人,於是我就把衣服的所有費用都退給了他。他覺得我是好人,介紹了許多人到我跟前做衣服,從此以後我的生意越來越好。

有一天傍晚,天要下雨了,因房子漏雨而且跟前也沒有其它的盛水工具,我便用洗腳盆接水。盆子放在三層而《轉法輪》卻放在第二層,當時我也沒注意。第二天我去店裏,洗腳盆卻被放在貨架底下的桌子上。我震驚了,我對大法不敬,大法卻有這樣大的威力不讓人隨意擺放,從此堅定了我敬師敬法的心。

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講真相成為我們大法弟子必須做的。每天開店,來的人我就儘量講真相,有的被勸了退,有的明白了真相,有的有緣得了法,並且堅定不移。

我生意賺了錢,除了照顧家庭,就儘量用來做資料,做這些事情我很高興。有時候沒利用好機會講真相,我就覺得很內疚。一次有位顧客把手機丟在了店裏,我還給了他,他說:“這手機值三千多元呢,說甚麼我都得給你點回報。”說著便硬要塞給我二百元,被我婉言謝絕了,可是我卻忘了給他講真相,心裏一直是個疙瘩。今年我弟弟去外地時偶然與這位顧客相遇,他一聽是我們縣的人,就很高興說:你們縣上人真好,有人拾了手機都給了我,給錢都不要。我弟弟說那是因為她是煉法輪功的,並且對他說:“我們全村人都煉法輪功,政府管的過來嗎?做好人、修‘真、善、忍’它們能鎮壓的下去嗎?”幾天後弟弟告訴我這些後,我心裏的石頭才落地了。

還有一次,有個人買了一台萬年曆鐘錶,二百多元錢,幾個月後弄壞了電源線,卻拿來讓我換,我不想換,可又一想師父說:“修煉人要先他後我,為別人著想,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於是我就給他換了塊新的,並對他說:幸虧你今天碰上了我,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並且給他講了真相。我感到很高興。有時候丈夫還拿這件事取笑我,我說修煉人有修煉人的標準。

我身邊農村大法弟子比較多,大法書改字困難大,我便用早晚時間進行改字:晚上八點到十二點,早上六點到八點。我已經改了很多本,我認為改字也是我們修煉的一部份,應該把不識字的同修的書都改好。有一次胳膊不能動了,我睡覺之前對著胳膊說:你不能疼,不能影響我改字。結果胳膊第二天早上就好了。還有一次發完十二點的正念,我改字遲了,睡過了頭,夢中有人叫“快起床,你還說要改字呢!”

我覺得做生意對我來說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地方天天都能與同修交流,天天都能給有緣人講真相,天天都能在生意場中修煉心性,提高心性,走的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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