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煉大法使我心靈向善,身體健康美好。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惡黨瘋狂鎮壓法輪功,一時間單位、家庭、社會壓力接踵而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我由於堅信大法,而被“六一零”辦主任國書軍非法關進看守所,在那裏受盡精神和肉體折磨,逼迫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戴手銬、腳鐐,關進最冷的房間兩晝夜,不按時放風,故意不讓及時倒便桶。三月一日,我、賈冬梅、賈永梅、韓立青被逼迫在走廊罰站,由於不服從,被所長耿成濤指使犯人按我的頭,讓我大彎腰,耿所長在我後背猛捶一捶,惡警張波打我們的臉,踢我們的頭、腿,我們四人都穿著單拖鞋戴著腳鐐,在走廊裏被逼著“開飛機”,蹲馬步,晝夜不停歇,吃飯僅給十分鐘,讓犯人拿著竹條子,日夜輪流看守,一看守說,我打麻將連著兩宿不睡覺,我都不行了,而我們被逼著十幾晝夜不讓睡覺,人被折磨的臉色蒼白,腿腳都腫了,我的腳腫的像小饅頭似的,人困的前栽地後撞牆,十七天上我們不服從,又被犯人拽出,抬至走廊,耿所長猛打了賈冬梅兩個耳光,在走廊裏我們坐在地上不動,絕食一天才結束了這場折磨。這次被關押了八個多月,被戴腳鐐兩個多月,被勒索兩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由於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加上原單位書記崔錫哲的舉報,又一次被“六一零”(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國書軍,羅金雨,周建華等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長達十一個月,期間由於不背監規,被惡警吳德海打了十幾個耳光,被罰站至半夜一點多,他號稱金牌打手,對我們諷刺挖苦,長期的坐著不讓動,不讓說話,過年後不久,我的腿腳開始疼痛,臉色蒼白,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左右開始腹瀉,十六日母親去接我時帶了一千五百元,代理所長姜建國說錢少,執意不放,我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昏死過去,即使這樣,國書軍說“五一”放,第二天母親又回去籌借了六百元,才將我放回,沒給任何憑證,在回家後的日子裏,腳痛數日才恢復,至今腳趾略有麻感。 這場無辜的對善良人的迫害,給我們修煉人帶來了災難,給我的親人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家庭破裂,母親常為我流淚,善惡有報,同時給迫害者的未來帶來了災難。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勸人為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 遭報的有: 原公安局局長:陳永泉被判刑 看守所所長耿成濤被判刑七年 原局黨委書記郭振歧被車撞斷腿四節 原黨委副書記孫發,得腦血栓,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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