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吉林通化大法弟子,王榮蘭,女,六十一歲,九六年得法。得法前全身是病,修煉後病全好了,可是九九年江氏集團開始對法輪功迫害。之後的八年裏,王榮蘭遭受了很多次迫害。 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由東昌派出所教導員徐大濤、片惡警、街道辦事處、工作組及她們單位領導共十多人到她家來。派出所教導員徐大濤問她說:“十一”快到了,你們師父要從美國回來。她說:我們師父根本不會回來。他說:今年是五十年大慶,你們師父肯定回來。她說:大不大慶對我們修煉人來說沒有任何關係,我們就是修煉。他說:你們師父肯定回來。她說:我們師父絕對不會回來。他說:如果你們師父回來怎麼辦?她說:我師父回來我就去北京助師正法。就這樣惡警把她帶到了派出所,讓她寫不修煉,她不寫,惡警就把她送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每天都放洗腦錄像,每天早晨五點起床,一直放到晚上十二點以後,一個星期後,沒有一個大法弟子寫保證。並且告訴他們電視放的都是假的,沒有一件事情是真的。第八天看守所政委說:放錄像你們說是假的。就讓她們白天強化重體力超負荷勞動,晚上照樣放洗腦錄像到半夜十二點至一點。半月後,把她們放回來。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五點半,東昌派出所片惡警到她家說:東昌區有個文件,讓你們到派出所學二十分鐘就回來。於是把她用車拉到派出所,一直到八點也沒有看甚麼文件,又把她用車送到分區招待所會議室。有各大局局長、派出所、街道辦事處都來看著她的,九點多通知說不讓回家,再辦學習班。就這樣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她騙來,每天都有宣傳部等部的人給她洗腦,並讓她在一份打印不許通過煉功達到身體健康,由片惡警小姜拿來給她簽字,她也沒有簽。九天後由她單位擔保放回。 二零零零年三月由東昌區610在財政局辦洗腦班,王榮蘭被劫持,後由單位擔保放回。 二零零一年三月由市政府、政法委、610公安局在黨校辦洗腦班,由單位派人看著,共四十天左右,由於她不寫五書,被送看守所。身體出現異常,看守所不收,被非法判勞教一年,保外執行。 邪黨十六大前一天晚上東昌派出所孫教導員、片惡警及公安局一個惡警到她家說:政法委要找你談話。她說她不去。孫說:你去談完話說回來了。把她帶到車上後,她一看車開的方向不是政法委,說問:你不是說政法委要談話嗎?這是去甚麼地方?孫說:政法委搬了。就這樣把她送到了駕校政法委辦的洗腦班。三天後的一天晚上,她正和她單位派來的同志說話,突然心臟出現異常,她單位同事去找政法委薛主任,通知了家屬,惡人才把她放了回來。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由於她們十幾個大法弟子在一起被人舉報,被東昌派出所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被迫害了四十八天後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判勞教二年,被勞教所拒收。又被東昌區公安分局沈樹恆、梁平等送回長流看守所被迫害了五十二天後被保外就醫,向家屬勒索五千元保外就醫。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早七點五十分,東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沈樹恆到她家說:荊貴泉要找你談話,一會就回來。把她騙到公安分局,哪是談甚麼話,是送她去長春勞教所,手續都辦完了,判二年半,由荊貴泉、沈樹恆送。荊貴泉說:讓你開診斷書,你說你煉功沒有病,我們也沒辦法,上邊(指局裏)再三催送你去勞教。就這樣,荊貴泉和沈樹恆把她送到長春勞教所,到勞教所被拒收,她自己從長春回來的。 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東昌區派出所片惡警潘昆等六、七個人和社區書記到她家非法抄家後,把她帶到派出所,晚九點才放回。 她身份證從九九年就被東昌區派出所片惡警小姜拿去,因幾次需要身份證辦事,她去東昌派出所要,他們說給弄丟了,至今仍沒有歸還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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