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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州市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五)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46、趙連葉,涿州市大法學員。趙連葉在修煉法輪功前,全身都是病,醫院也沒有甚麼好辦法,吃藥也不管事。趙連葉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不知不覺中病不翼而飛,真是神奇;同時心理也發生了大的變化,在和單位同事發生矛盾時學會了寬容對方,找自己的不足。

在大法遭到惡意攻擊後,趙連葉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說句真話,在天安門被抓,後被送往保定駐京辦事處,被涿州市公安局和單位來領人,第二天涿州市公安局二警察與趙連葉所在單位的保衛處處長在辦事處一起開會,到晚上決定,不將趙連葉去北京之事上報到省裏,要私下解決,當時他們給了保定駐北京辦事處負責人一千五百元(事後才知道)。當晚返回涿州,將趙連葉關入涿州市拘留所,第二天趙連葉愛人到拘留所,他們問:私了?公了?罰款?如果要發票罰款三萬元,不要發票罰款八千元保證金。趙連葉的愛人怕惡警在拘留所打親人,就交了八千元,又交了他們去北京的車費、出差費共計二千元,再加上保定駐京辦事處“私了”的一千五百元;趙連葉愛人為了讓趙連葉快點離開拘留所,又送涿州市公安局那科長五百元,共計被勒索一萬二千元。

單位停止了趙連葉的工作,趙連葉只好和愛人一道到北京打工,在一家大廈做晚班保潔,結果被惡人告發是煉法輪功的,又被開除。二零零五年趙連葉退休,工廠應該發給趙連葉退休工齡補貼,卻藉口其煉功之事不給了。這幾年邪惡給趙連葉的家庭帶來很多痛苦。

47、劉愛娟,河北省涿州市二街居民,法輪功學員。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劉愛娟經常被雙塔辦事處、二街道班素珍等不法人員騷擾、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劉愛娟被公安局謝玉寶和六一零之徒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非法拘留二十二天,惡警勒索其娘家父母一萬元,還威脅要拆房,使劉愛娟父母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父親病倒了。最後惡警將劉愛娟又劫持到保定八里莊勞教所迫害。

48、周玉梅,女,五十九歲,涿州市林屯鄉林屯村村民,曾經患肝腹水、大小便失禁、頭痛、腰腿痛,拄著拐杖走路。周玉梅於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身上所有疾病不翼而飛。

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周玉梅去北京證實法,被北京前門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天被送往涿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謝玉寶、王愛國、李保平及林屯鄉副書記李振宇,司法所所長鄭建民、馮書全等二十幾個打手對一群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毒打,謝玉寶強迫周玉梅跪在地上、雙臂平舉,胳膊上架住鐵鍬把,支撐不住落在地上就打,李振宇、鄭建民等人揪住周玉梅的頭髮打她嘴巴,跌倒後,起來再接著打。惡警非法拘留周玉梅十五天,勒索一千元錢才把放她回家。在這期間大隊書記徐廣昌來周玉梅家把她戶口本拿走並吊銷。此後,李振宇、鄭建民等人經常上門騷擾。

二零零零年正月,惡徒把周玉梅關入敬老院,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半夜翻牆闖入敬老院對周玉梅進行騷擾、謾罵,迫害了十天。

二零零一年四月鄭建民、馮書全把周玉梅綁架到南馬洗腦班進行迫害,每天逼寫保證書,每頓飯只有一個小饅頭。稍後惡徒將周玉梅關入涿州市看守所,那裏每天早飯是一碗稀面茶、中午兩個發霉的小窩頭,晚上不到一兩的小饅頭,九個月,周玉梅被非法勞教三年,給關入保定八里莊勞教所,每天被逼做高強度勞役高達十四個小時,冬天只有涼水洗澡,去廁所都要請示值班員,不讓說話。

49、盧秀雲,女,四十六歲,涿州市林屯鄉三家店村村民。盧秀雲修煉法輪功前,身體有多種疾病,瘦成皮包骨,整天吃藥。盧秀雲九八年春天修煉法輪功,不久多種疾病不治自癒。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日,盧秀雲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到前門派出所,當晚被轉入順義看守所,第二天被轉關到方官派出所,一副書記打她嘴巴,派出所一副所長用書抽她的臉,她被銬在床上,之後還被拉到高碑店打靶場。方官鎮惡徒勒索八千元現金,二十天後才放盧秀雲回家。

二零零一年冬天,林屯鄉派出所鄭建民等兩人闖到盧秀雲家勒索了六百元錢,此後惡警經常來盧秀雲家騷擾。

50、王彥紅,男,四十二歲,涿州市碼頭鎮碼頭村人。鎮政府不法人員因王彥紅堅持修煉法輪功,曾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將他劫持到涿州南馬洗腦班進行迫害,後勒索他五百元,三天後放回家。

51、郭素雲,女,四十四歲,涿州市碼頭鎮碼頭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警察綁架,拉回碼頭鎮,關在碼頭中學,被勒索一百元,一週後放回家。回家後被陳麗傑勒索兩條煙。

52、吳玉華,男,六十九歲,涿州市碼頭鎮浮洛營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警察綁架,拉回碼頭鎮,關在碼頭中學,被勒索一百元,一週後放回家。

53、李淑林,女,六十三歲,涿州市碼頭鎮浮洛營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警察綁架,拉回碼頭鎮,關在碼頭中學,被勒索一百元,一週後放回家。

54、馮蘭,女,四十三歲,涿州市碼頭鎮郎莊兒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警察綁架,拉回碼頭鎮,關在碼頭中學,被勒索一百元,一週後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冬天,鎮司法所所長林寶同到馮蘭家,發現她煉功,當時就把她綁架到鎮政府非法關押一天,強迫她看誹謗大法的錄像。

二零零二年春天,鎮司法所所長喬某、王秀光等四惡警闖到馮蘭家,逼馮蘭罵大法師父,遭馮蘭拒絕。王秀光就叫馮蘭的丈夫開始打馮蘭嘴巴,並把馮蘭綁架到鎮政府非法關押一天。期間喬某再逼馮蘭罵大法師父,馮蘭再次拒絕,喬某就打馮蘭嘴巴,後勒索馮蘭一百元。

55、楊亞芬,女,四十五歲,涿州市碼頭鎮碼頭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綁架,後被拉回碼頭鎮,關在碼頭中學一週,被勒索一百元,回家後被惡人陳麗傑勒索兩條煙。

二零零二年春天,公安局政保科長謝玉寶、張偉強,碼頭鎮派出所付忠等七人,闖到楊亞芬家抄家,抄走大法師父法像,把楊亞芬綁架到公安局,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三年夏天,國保大隊的楊玉剛和當地派出所三人,把楊亞芬綁架到公安局,在非法審訊時,楊玉剛、李保平對楊亞芬拳打腳踢,打她臉踢她腿,當天晚上放回家。

56、曹德馨,男,八十歲,涿州市碼頭鎮北西瓜村人。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當地派出所因曹德馨堅持繼續修煉法輪功,將他綁架到碼頭中學非法關押,勒索六十元。二零零一年五月初一,鄉政府不法之徒發現曹德馨保有大法經文,把他綁架到鄉政府非法關押四天,期間,碼頭鎮北港村的王某用條帚打曹德馨,把條帚都打飛了。

57、許淑香,女,七十八歲,涿州市碼頭鎮北西瓜村人。許淑香曾患有心肌梗、甲狀腺等病症,渾身痛。九六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疾病痊癒。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許淑香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到碼頭中學非法關押三天、勒索六十元。

58、劉增金,女,六十二歲,涿州市碼頭鎮北西瓜村人,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到碼頭中學,勒索六十元,三天後放回家。

59、張景忠,男,六十一歲,涿州市碼頭鎮北園子村人,曾患糖尿病,四個加號,膽結石每天折磨他疼痛難忍,九七年正月十七,張景忠有緣得法,疾病不治而癒。二零零零年十月,碼頭鎮派出所警察李鳳齋、葉樹河等四個人,把張景忠綁架到當地派出所。涿州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謝玉保等三人對他施酷刑,電棍電,打嘴巴,拳打腳踢,打了一天,打的張景忠眼睛看不清東西,臉部變形。後惡警勒索一千元,才放人。以後每到敏感日,碼頭鎮政府就派人到張景忠家騷擾。

60、曹茂玉,男,六十歲,涿州市碼頭鎮郎莊兒村人。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鎮政府司法所王秀光等三人闖到曹茂玉家,將他綁架到鎮政府,逼他擦玻璃、掃院子,幹了五天,還勒索三百元,才讓回家。

61、孫少豔,女,五十歲,涿州市碼頭鎮郎莊兒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抓回碼頭鎮,非法關在碼頭中學一週,勒索一百元。後來每到敏感日,碼頭鎮司法所王秀光經常上門騷擾。

62、郭素芬,女,五十歲,涿州市碼頭鎮塔西瓜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綁架回碼頭鎮,非法關在碼頭中學一週,勒索一百元。

63、閻德強,男,五十三歲,涿州市碼頭鎮塔西瓜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綁架回碼頭鎮,非法關在碼頭中學一週,勒索六十元。

64、商振輝,男,五十歲,涿州市碼頭鎮郎莊兒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綁架回碼頭鎮,非法關在碼頭中學一週,勒索一百元。

65、郝淑雲,女,五十四歲,涿州市碼頭鎮徐肖街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綁架回碼頭鎮,非法關在碼頭中學一週,勒索一百元。

66、劉樹芹,女,五十八歲,涿州市碼頭鎮南蘆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綁架回碼頭鎮,非法關在碼頭中學一週,勒索一百元。

67、楊春梅,女,六十七歲,涿州市林屯鄉林屯村人,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因人舉報,被林屯鄉派出所勒索一千元現金。

68、姜乃榮,女,四十六歲,涿州市林屯鄉林屯村人,得法前曾患有嚴重的頭疼、氣管炎等疾病,姜乃榮於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道德回升。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姜乃榮去北京證實法,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轉到保定駐京辦,第二天被當地派出所抓回林屯鄉政府,派出所兩個惡警打姜乃榮耳光,把她鼻子打出血才停手。派出所所長還把姜乃榮兜裏僅剩的二百多元錢全部掏走,又勒索家屬一千三百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夏天,南皋店派出所所長和林屯村委會劉江,林屯鄉馮書全等人闖到姜乃榮家非法抄家,勒索一千四百元錢才算罷休。之後每到敏感日,惡警就到姜乃榮家騷擾。

69、葛志軍,涿州市松林店鎮凌雲廠職工,二零零一年七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八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四監獄。

九九年“七二零”後,葛志軍去北京證實法被綁架,被劫持回當地公安局。凌雲廠保衛科長楊廣文、王志強及國保大隊以謝玉寶為首的惡徒,用粗木棍毆打葛志軍,打得他渾身青紫,惡徒還逼葛志軍在走廊跪了三個小時,當晚上關入拘留所,後轉至看守所,“六一零”惡徒勒索了一萬零一百元後,才放人。隨後,謝玉寶又勒索二千元。此後,凌雲廠保衛科長楊廣文、王志強、王振合、楊建立、殷佳信經常上門騷擾、毆打、跟蹤葛志軍。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葛志軍在北京被惡徒綁架,轉押到涿州公安局,惡警楊玉剛從他身上翻走兩部手機,還要勒索二萬元,因當時其父母拿不出,牽連其兩個出嫁的姐姐,單位強迫兩個姐姐下崗,扣發工資。葛志軍父親的退休金也被扣。當時葛志軍的父母親實在無法生活,就到單位找領導,沒人理睬,葛志軍的父母在凌雲大院要飯,廠職工有給錢的,給饅頭的。單位頭目竟叫凌豐派出所惡警把葛志軍的母親、大姐抓起來,惡警用電棍電葛志軍母親的小腹以下,用手銬把手腕都銬出血,隨後關入拘留所。直至葛志軍的母親高血壓、心臟病突發,惡警勒索一百八十元,三天後放回家。

葛志軍的母親因思念兒子,加上惡警對她的身心折磨,含冤離世,僅五十多歲。葛的母親去世後,家人要求石家莊第四監獄讓葛志軍回家見母親最後一面,監獄不但不讓回來,從那時起就再沒讓家人和葛志軍見面。

今年年初,葛志軍托人往家捎過一封信,信中說他病情嚴重,已無法承受奴役,進食量明顯減少,身體日漸消瘦。石家莊第四監獄卻一直阻撓家人接見。葛志軍從被迫害開始到現在共被勒索四萬多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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