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是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日子,法輪大法和大法學員遭到了史無前例的殘酷鎮壓,栽贓陷害、蓄意歪曲的造謠宣傳鋪天蓋地,仿佛天塌一般。作為在大法中修煉身心受益的我,想用親身的經歷證實法輪大法不是“X教”,就與幾個同修一塊進京上訪。上訪途中被截,被遣返回敘永。 敘永公安局以“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將我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關進看守所,惡警指使女犯人對我強行搜身,侮辱我的人格與尊嚴。出看守所時,“六一零”、公安逼我丈夫交出五千元錢,說是罰款,打了張白條,騙走我丈夫東拼西湊借來的錢。這伙邪惡的不法之徒騙錢的理由是:作為公安、國保人員將我從河南押送回敘永的車旅費。 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截訪是破壞法律、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然而敘永公安、國保的不法之徒幹違法犯罪的壞事,反要受害人承擔它們作惡的經濟費用,這是甚麼道理呀?這是正常的人的社會嗎?這筆由公安執法人員公開進行的重金敲詐,使我的家庭背上沉重的債務,生活陷入困境,我丈夫在精神、經濟的迫害下患上心臟病。 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不知對中國、對人民究竟有甚麼好處?我是一名退休教師,現年五十八歲,四川瀘州敘永縣人。一九九五年八月是我人生的新起點,我有幸走進法輪大法,開始用“真、善、忍”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法輪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的內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人說“老馬不死舊性在”,意思是改變一個人的秉性、習性很困難。可大法熔煉我,改變了我。我的脾氣性格變好了,好賭的惡習去了,無論在家裏還是在外面我都能寬容、忍讓,主動承擔大部份家務,減輕家人的負擔,所有的親朋好友都驚異於我的變化,大家誇我變的越來越好。 我年輕時性情急躁,身患多種疾病,如美聶爾氏綜合症、腎炎、嚴重的風濕關節炎等,所以早早就退休了。修煉法輪大法隨著我心性的提高,身體迅速、神奇的康復,疾病全無一身輕。法輪大法使人強身健體、道德回升、家庭和睦、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是我切身的感受。我作為一個受益的人,依法上訪向國家機關反應實情、說真話有甚麼錯呢? 二零零一年二月,學校領導以開會為名把我騙到縣政法委、“六一零”設置的洗腦班裏強行洗腦迫害。每天向我們大量灌輸污衊、誹謗法輪功的謊言,企圖用電視編造的“自焚”偽案迷惑我們,非法拘禁在洗腦班裏剝奪我們的人身自由。我和幾位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這違犯犯罪的精神迫害和人身迫害,並不斷的向不明真相參與迫害的人員講真相。 八年來,敘永縣的“六一零”、公安、國保長期對我監視、跟蹤、電話騷擾、電話監控、非法搜查、限制外出自由或不經同意擅自闖入家門搞所謂“回訪”等。法輪功沒有錯,修煉法輪功也沒有罪,罪在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邪黨,罪在還在繼續參與迫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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