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我是一個只念到小學三年級的人,今年六十七歲了。我每天煉功總是用一個半導體收錄機,裏邊裝兩節五號電池,經常要換電池,太浪費,因電量不足還影響煉功。後來有人告訴我可以買一個變壓器直接插到電源上。 一天上午,我拿著半導體收錄機到商店去買變壓器,花了七元錢,售貨員拿了一盤磁帶放入收錄機試驗一下好不好使,我一試,好使。因為當時又來人買貨,我付了錢就連收錄機、變壓器拿走了。 到家一看,收錄機裏有一盤磁帶,我沒多想,急著接電源,因電線不夠長,用了兩個多小時才接完。第二天,我煉功打坐腿痛,這才想起來:拿人家的磁帶還沒還給人家。於是上午聽了一段師父講法後,我就去送還磁帶。 到商店後,售貨員問我買甚麼,我說:給你送磁帶來了。售貨員立刻就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吧?”我問她是怎麼知道的。她說:除了煉法輪功的人能送回來以外,再沒有人能這樣啦。我們二人都不約而同的笑起來。 售貨員接著又講起,昨天她回到家才想起來磁帶被我連收錄機一塊拿走了,心想,這回賠了,賣給人三、五元的貨,還賠上一盤磁帶。當時她就有一念:這盤磁帶要是被煉法輪功的拿去了還能給我送回來。第二天我真的就給送回去了。售貨員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法輪大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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