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 題記 我叫黃昌東,四川仁壽縣大法弟子。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我在仁壽縣某書攤請回《中國法輪功(修訂本)》,當天傍晚,我到家後一口氣就看了近一小時。我驚訝發現,我自高中以來所患的神經衰弱症立馬消失遁形了!因為這之前兩年中,我看書一、二十分鐘就頭痛、疲倦的不行,非躺下睡兩個小時不可。這本書中,大法師父把道理說的很透徹明白,我便開始看書自學。一九九五年十月份,我又在成都市龍池書市請回《轉法輪》一書。在學煉法輪大法以後,我多年來的慢性鼻炎、盜汗、易感冒的症狀不知不覺中很快就好了。高中畢業後因家境貧寒而未能上大學的壓抑和不滿的情緒,也在大法師父的啟悟下平衡下來。 剛看大法書後,我還出現一個明顯現象:我口中、心中常常哼著自享其樂的流行歌曲(包括色情的東西)嘎然而止,我發自內心的感到那些歌詞出不了口,太髒了。這自然源自於法輪功重德向善,更是師父純正、慈悲、祥和的能量場所致。“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發自內心這樣認為。同時在不斷學法中,我明顯發現到自己身心巨變,也知道與大法更高標準的要求還差遠去了!師父教我們從做好人做起,做更好的人,更更好的人,最後完全是為著別人的人。 但由於自己某些執著心沒及時放下,由此而造成人心難斷與感情的糾葛,被共產邪靈利用而給自己修煉帶來嚴重干擾。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兩次被非法勞教,被多次傳喚、拘留,更多次被派出所強闖住宅、騷擾、抄家、搜身。 下文從揭露迫害的角度,回憶自己的切身經歷,但願能喚醒世人的良知善念。 一、邪惡的洗腦 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仁壽縣公安局一科科長胡顯文親自到汪洋區大洪鄉坐鎮執行上級的荒謬指示,哄騙我寫不煉功保證;一個李姓警察對我又跳又鬧,大有大打出手之勢。我坦然的告訴他們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受益,道德回升。他們竟不顧百姓疾苦,反而把我列為重點迫害對像。之後, 派出所李科祥(所長)指使代成名(指導員)非法拘留我三天。以後,一旦上面有點風吹草動,他們就強迫我到派出所去問這問那,關押一、兩天,成了“家常便飯”。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零零三年九月,我先後兩次被非法關押在仁壽縣看守所。犯人強迫我背監規,所長周建國、指導員鄭本強還親自抽我背 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九月初,我被非法關押在峨邊沙坪勞教所,強迫我背《勞教人員守則》。二零零一年一月底到集訓中隊,我被強迫當眾領讀《勞教人員守則》、《勞教人員日常行為規範》、《勞教人員日常生活規範》、《集訓嚴格勞教人員規範》,約每週一次。還有每天下午的一次約幾十分鐘在舍房內被強迫讀美化吹噓中共惡黨的所謂政治思想讀物。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下旬,我被非法送往綿陽新華勞教所。勞教人員張建軍、宋能等強迫我背所謂的“所規隊紀”,備受人格上凌辱!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綿陽新華勞教所樸靜管教利用我求出去的心,誘騙我寫了模稜兩可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我心裏想這是應付邪黨勞教所的,但其實我已經開始上當受騙了。之後,我在勞教所的安排下,還向大法弟子田旭、嚴華雲、吳天從、吳興東、張德元等人暗示過此邪悟;所幸的是他們都否定了我當時的邪悟,免於我在勞教所被欺騙的自毀、毀人中造下更大的罪惡。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汪洋鎮委副書記吳連波、政法委書記王學軒、綜治辦張思德(可能是此名)、汪洋派出所指導員周勇四人非法將我從家中拖上警車,送到仁壽縣天梯某農家樂辦所謂“學習班”,實質就是洗腦班,強制我看中共邪黨歪曲事實的光碟。 我被關押的當天晚上約九點鐘,突然雷聲震天響,響雷很低,就像打在我被關押的那間屋的窗戶上,天公大有轟雷擊毀這非法限制大法弟子人身自由之地的勢頭。面對這突如其來的驚雷示警,縣政法委書記楊軍雖心有餘悸但仍在為他自己所參與的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行徑狡辯,他說:“前幾天就關了幾個煉法輪功的進來,唯獨你剛被關進來就出現這種異象,這還證明不了我們把法輪功煉習者集中到這兒來‘學習’是錯的。” 直接參與這次犯罪活動的機構是眉山市“防邪辦”的人員、有自稱是眉山市人大的王某(女、四十歲左右)、徐某(男、三十歲左右)、眉山“防邪辦”主任何某、主任蔡某、書記劉某、仁壽縣文林鎮派出所(在仁壽“天梯”附近“巡邏”)、汪洋鎮政府蔣忠等人。他們強迫大法弟子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光碟,逼迫寫所謂“三書”。自稱王姐的眉山市人大王某還假惺惺的對我在綿陽新華勞教所的情況問長問短,並企圖向我兜售某某在綿陽新華勞教所“轉化”的如何好,現在工作安置的如何如何好。她見我沒說啥,進一步誘惑我說:“你看你兩次被勞教,腳腿被打的不能行走,──看來你師父根本就沒管過你,還是要相信政府才能幫你”。我脫口而出:“如果沒有師父保護,我已經被整死過幾次了!”我放開聲量重說了幾次,我被他們壓抑太久,喊出了發自內心的肺腑之言,在場所有人的眼眶都濕潤了。 幾天後,我被迫採用了玩文字遊戲的方式,包括他們叫仁壽電視台給我錄了像,自己心裏雖覺不對勁,但仍想,在這特殊的場合下,該明白的人就明白,實在不明白或心裏明知是迫害法輪功而為著利益把良心出賣給中共的人,要選擇與大法為敵而自毀前程,那我也只好隨他去好了,一句話,還是自己的善心不夠,無形中障礙了自己在任何環境下堂堂正正講真相,從而讓世人明白中共惡黨之邪惡。錯過一次向所接觸的善念尚存的人講真相的機會。 二、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慘遭肉體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十一點左右,我正在汪洋鎮富民街下段拉人力三輪車,派出所指導員代成名騎摩托車把我騙到派出所,強迫我寫字,看我筆跡。我從他們的問話中探知,由於仁壽縣祿加區天娥鄉郵遞員的檢舉,從郵箱中發現了我郵寄的真相信件,其人見有揭露小丑江××的內容,興奮的認為這是邀功請賞的大好時機,好像還把這事直接報告到省公安廳。 下午,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搜走了我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香爐和十幾張還沒有發完的真相材料;協警員李雲學為能“滿載而歸”高興不已,他自誇只要他去了的地方保證搜出東西來,派出所其他人都不中用,而獎金還得和幾人均攤,他發牢騷說自己為共產邪黨效勞,忠心耿耿卻“懷才不遇”。他被共產邪靈利用的理智不清,語無倫次,而意欲發洩到我身上,他嚇唬我說:“不說清楚,今晚我來收拾你,把衣服脫光,像共產黨原來整那些人一樣,掛上繩子吊起來打!” 當天晚上,我被送往仁壽拘留所。第二天下午,被關押進看守所。直接參與此侵犯人權之事的人有:汪洋派出所李科祥、代成名、歐春雨;仁壽縣公安局一科科長胡顯文、眉山市公安處王支隊長、謝警官等。 在看守所,我被強迫勞役,做鞭炮,被牢頭獄霸周偉強迫用布擦地板,為他洗衣服。宋強、劉利、李冰等一些犯人由於受惡黨的毒害宣傳,對我進行毒打,他們把打人的方式分為“穿心蓮”(用拳打胸部),“貝母雞”(用肘擊背部),站三角樁(頭部和兩腳三點觸地)等等。有幾次我被打的回不過氣來,他們還開心的說這是“死亡遊戲”,我感到氣憋的難受極了,請師父幫助,約十多秒鐘後才回過氣來。 一次看守所所長周建國知道我在裏面煉功,他把我調到關押死刑犯李勇軍的監舍內,李勇軍強迫我雙手向上伸直,長時間站立,我不配合,把手變成“頭頂抱輪”或“兩側抱輪”的姿勢。他就叫一個綽號叫“梁瘋子”的犯人(富加區人氏)和另一犯人對我前胸後背同時重擊,還發狂得意的說,這叫“日月穿心蓮”。他們還強行把燃著的煙頭塞進我口中,叫我含熄,並逼迫我吞下肚去。 被非法判勞教後,我轉入二十倉,犯人楊建(可能是此名)用木製模框(做鞭炮的)猛的擊在我的右眼和鼻根處,頓時眼皮腫了,眼球內起了血點,鼻血往出淌。楊建見此情景,怕承擔責任,自己也嚇得要去報警察。我說自己是大法弟子,沒事。有人說他是“惡人先告狀”,他說我煉法輪功在先,他只不過是為自己推卸責任而已。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仁壽縣公安局見我思想“頑固”,把我送到峨邊縣沙坪勞教所單獨關押。被送到峨邊入所隊(二中隊)的當天,天陰沉沉的,山上雪花紛飛,入所隊大門前一片陰風,仿佛曾有幾多被中共邪黨殘害致死的冤魂在爭相述說:這不是好人應該來的地方!所有門崗(勞教人員)和幾個迎面跑來的教頭、教霸當著警察的面,高聲尖叫“打死!打死!”,並馬上安排搜身、剃光頭,並強迫站軍姿幾小時。當晚,室長余巴倫(教頭)就揮我幾個半握拳打在臉上,他還說這是這兒的“見面禮”,洗臉帕被他們偷去擦地。(約半年後,家裏寄來幾十元錢,我才有了洗臉帕。) 五天後,我被轉入五中隊二組,組長葉建如,張某指使“打手”半握拳打我臉,罰彎腰、手指觸地、直腿十多分鐘,強迫我打電話或寫信回家叫寄錢來,並說這裏是用錢買好過,說這裏值班帶組的都是用錢買的,所以享有泡著茶水、翹著二郎腿靠在椅子上“改造”的權利。(這種現象在仁壽縣看守所、綿陽新華勞教所也普遍存在,只是做的更加隱蔽圓滑而已)。他們開口就要五六百,八百,一千;張某還當場把另一人寄來的一百元人民幣燒了,狂跳著說:這點錢有啥用。我寫信叫家人寄幾十元錢來買生活用品、牙膏、洗臉帕、衛生紙;他們就把我的信撕了,對我拳腳相加,並罰我用髒布帕去擦凹凸不平、滿是泥塵的水泥地。 由於我堅持法輪大法信仰,十多天後,我被關到集訓中隊迫害。我因為堅持法輪功信仰、告訴別人法輪大法是好的,常被教霸指使人給我半握拳,我的臉常是腫的,額上被犯人用手指彈起了包。有幾次我被打的倒地上十多秒鐘後才回過氣來。他們還羞辱我,天天讓我提馬桶倒屎倒尿。就連我九月八日解教離開的前一天晚上,教霸肖勇竟用拖鞋底猛打我的臉,被打的腫了很高。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正在汪洋鎮圍城路與廣場街交界處蹬人力三輪車,代成名與派出所另一警察開一輛麵包車來叫我馬上把車停那兒,跟他們一起去派出所走一趟,我堅決不配合他們的所謂要求、命令和指使,他與另一警察便強拽我上車,我堅決不從,代成名拽著我的頭髮往派出所拖,口中還叫不停的叫罵:“你頭上賴毛就少,再不去頭髮掉光了可別怪我!” 三、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被迫害致不能自理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汪洋鎮方正中學某老師舉報下,仁壽縣教育局施壓,汪洋區副書記(可能是主管政法的)黃世國(此人於二零零五年遭惡報遇車禍當場死亡)指使派出所代成名等人強行抓我到仁壽看守所。 第二天早晨八點過,所長周建國叫我出監舍站在院內中間的空地上,他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告訴他法輪大法好。他再追問煉不煉,我說“煉”;並向他講述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大法是被冤枉的。他冷笑著說:“好,那你煉給我看,看你敢不敢煉?”我心裏想來了就是證實法來了,便開始煉第一套功法,他叫了兩個所內服刑人員左右一人各持一棍,強迫將我兩腿叉開“大”字型站著,我開始發正念,並放開嗓門,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周建國忙跑回來叫犯人來捂我的嘴,打我,亂踢我,還有幾個警察,他們見制止不了我的喊聲,罵犯人不中用,急忙去找小木棍橫塞我的嘴,用鐵絲從頭後拴好固定。並叫八個犯人、警察把我抬到刑床上,四肢用鐵絲和手銬固定,吃飯、大小便都不鬆開,一直將我捆綁在刑床上九天九夜。當時是秋天,加之看守所內更是陰森風涼,刑床上沒有墊更沒有被子蓋。只有一、兩個晚上個別值夜班的在押人員實在看不過意,私自給我蓋上被子,還說這是冒著被牢頭、警察看到後會受處罰的危險。 期間,我多次要求看守所警察放我下來,但得到的回答是:沒有所長周建國的允許,他們沒權放。後來,我在新華勞教所才聽一同修說刑床是看守所早已禁用的刑具,是嚴重侵犯人權的惡性事件!整整九天九夜,我被強行固定在刑床上苦苦煎熬,還要遭受犯人的打罵,一次,一個十幾歲的被牢頭等人喚作小么兒的在押人員竟然用洗澡帕手淫後直接將髒毛巾當眾捂住我的被打、抓傷並腫痛的臉和嘴唇處羞辱我!當我指問他時,他還拿來打地帕猛擦我的臉部,疼的我臉、嘴部肌肉和骨頭都火辣辣的,他們還得意的狂笑:我給你乾洗臉!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我被送往綿陽市新華勞教所,看守所警察李某、楊某去辦交接手續,因沒有我被非法勞教的所謂決定書,黑窩新華勞教所拒收,我當天被送回。看守所警察何某等人過來暴打我一頓,他們懷疑是我把他們的黑材料吃了。他們氣急敗壞的說:這是自仁壽看守所建所以來,第一次送走而被退回了的人,這怎麼可能?我告訴他們大法弟子是好人,法輪大法好,蒼天有眼,這是在警醒你們啊!立即釋放大法弟子吧,不要做出令天地震怒之事!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看守所周建國自己出馬,強行將我劫持到綿陽新華勞教所。下車後,在大門外往高牆內一望,似乎有許多黑色的奇形怪狀的東西在上空怪叫,透出陰森恐怖的氣氛,進了勞教所大門,周建國才在別人的提醒下給我開了約七斤重的腳鐐、手銬。由於戴了一個多月的鐐,剛取下的幾十步,我走路都穩不住。我被非法關押在六大隊三中隊。 被送進六大隊三中隊,正是中午快十二點了,一些所謂的“幫教”人員(其實是勞教人員),輪番或幾人同時來用他們受中共邪黨所編造的謊言來欺騙我,被我一一否定了,我向他們講真相,一直到下午,他們感到企圖“轉化”我從而撈取勞教所減期的希望非常渺茫。到操場上,他們歇斯底里的叫我站軍姿,不准我面朝人群及其他法輪功學員,他們說我一副和尚像,會影響別的人,影響這裏的改造秩序。我想這主要源自於大法中的正念,讓邪惡害怕膽寒,因為我站軍姿時或站或行時,都在發正念或背法。 之後,我被單獨關押在邪惡所謂的超級嚴管室,三個包夾(勞教人員)對我進行所謂“幫教”迫害,有張建軍、重慶崽兒(別人這樣叫他),還有一個勞教人員組長。約一、兩個星期後,包夾、幫教勞教人員增至八人,很多都忘了姓名,有一個較邪惡的包夾叫宋能,約二十歲,樂山市沐川人,記的比較清楚些,他因為我拒絕“轉化”,就找藉口說糾正我軍姿對我脊背和腰部猛擊,我幾次痛的跌下凳子,宋能還怒目相向,對我的平和慈善的目光,他馬上就顯出心虛與恐懼,以藉口糾正我姿勢為由,叫我目光轉為平視前方,他歇斯底里的說:“你還想“轉化”我麼?不許看著我,我是惡人!” 我被單獨關押的一個多月裏,每天早晨六點起床,中午不准午休,晚上十點鐘其他人睡覺了,我還要一個人坐到十二點。 二零零三年臘月末,一天晚上在洗漱室,一法輪功同修問我是,哪裏人,我告訴他是仁壽人,又問他,他也告訴了我。就這簡短的一問一答,包夾張建軍將此事告到了中隊,因為本來就沒事,中隊沒表態。民管會(由班組長勞教組成的)為了討好上級,還叫包夾張建軍和另一包夾去尾崗晚上標半小時軍姿,後來聽包夾說他們只不過去坐著休息而已,因為跟民管會是朋友,但張建軍卻以此為藉口把我盯的更嚴了。 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我被轉入六大隊二中隊,二月十三日,中隊開邪惡的揭批會,大法學員被“一包一”或者“二包一”(兩個包夾一個大法弟子)帶入教室,所部教育科一個牛高馬大、滿臉橫肉的惡警,拎著錄音機放誹謗大法的錄音,接著邪悟者走上台念中共邪黨強迫其抄寫的那一套套誹謗的陳詞濫調。我心中難受極了,我不停的發正念,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並清除干擾在場人的破壞大法的邪惡因素。 場上的空氣異常的緊張,護衛隊在教室外提著電棍巡邏,這時,在我前排的李永弘站起來說:“你們不能這樣”“法輪大法好!”隨即被包夾摁翻在地,護衛隊迅速趕到,叫包夾捂住嘴拖了出去。之後,劉永生、呂同修(樂山市沐川縣司法局副局長)又站起來制止勞教所行惡,但都被拖出去了。 這時場上的空氣越來越緊張,自李永弘站起來後,包夾王和平和余建勇坐在我左右兩側異常緊張,他們急忙用手來捂我嘴,我正念制止他們,我能感到他倆的手在發抖。我努力使自己鎮定下來,但有一股能量衝我嘴唇上下不由自主的在動,包夾及護衛隊緊盯著我,我盡力使自己再鎮定下來,因為我意識到此刻只要稍一聲張,聲音還沒出來就可能出現前幾位那種被干擾的現象。 我發正念除惡,台上的邪悟者聲音越來越小,越來越弱,而這時包夾和其他人已沒有注意我了,我便大呼一聲“法輪大法好!”並用正念把這句話打入在場所有人的耳內心中,以喚醒在邪惡的高壓下被迷惑後強制洗腦的眾生,激勵同修的意志。在場的人似乎被震住了,空氣似乎凝滯了,包夾王和平、余建勇及值班教霸、護衛隊回過神來後,把我摁翻在地,捂住嘴,抬起來,從教室後門出去。經走廊、辦公室到大會議室,他們放我在地上,用事先準備好的髒被蓋把我蒙上蓋住,一陣狂打亂踢之後,護衛隊將我手反背身後上繩子,包夾張建軍一邊踢一邊打一邊主動幫護衛隊緊繩子,嘴裏還不停的叨咕叫嚷:“早就想狠整你一頓了!上緊點,這人太頑固!”之後,我被拖到走廊上,中隊長付衛東走來用電棍電我嘴,並一腳直踢我的腹部,一時回不過氣來,身子不由往下墜,兩邊包夾強架起我,還嚷:“裝死!” 我被帶到辦公室,護衛隊有個人還說:這是上次第一回送新華因沒檔案拒收,公開在勞教所大門外停車旁煉法輪功的。我當時就想衝過來狠整你一頓!王和平還當著護衛隊的面狠狠給我臉上瘋狂打耳光,打累了,他還吐我口水。 在這次揭批會上自發參與講真相行使自己言論自由權利的還有大法弟子王仁偉(被包夾、惡警打腫右眼,眼球紅腫,內有血點,一個月後解教時都未散)、魏浪等。 當天中午,我絕食抗議,被強迫戴摩托車頭盔約一週,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准取。次日起床時,我發現自己怎麼也爬不起來,腰、胸、腹部劇痛,我費力的用兩隻手抓住床沿,請師父幫助。我左手穩住床沿不動,右手從右側床沿開始,緩緩從身後劃弧線至脊背正中,再上身向左慢慢側身,靠右手慢慢的把腰抻起來。 自絕食那天起,中隊幾乎所有管教輪番找我談話,他們是管教李某、鄧某、樸靜、付衛東、何學林;還有大隊長黃明、副大隊長楊某。 三天後,二月十七日上午,我被騙下樓做體檢;下午我被強行灌食,有包夾八人強抬我到手術台上,我堅決制止,有包夾猛擊我胸部(一個外號叫“對對眼”的人),還有包夾猛擊我腹部,楊建還猛捏我腳和小腿,口中念念有詞,好像是說他在西藏學來的邪術(他是生活在甘孜州的漢人)。他似乎說凡是他整過的人腳筋就斷了,從此不能走路。他們折騰了二、三十分鐘也掰不開我的嘴。何學林找來鋼絲鉗妄圖剪掉我的門牙。何學林說他有的是辦法。之後,他們往我鼻孔插軟管,嗆的我直打噴嚏,他們趁我嗆的張嘴之際,把從鼻入口的軟管從口中繞了出來,便用事先準備好的他們所說的“牛奶”(其實是裏邊有藥物的奶白色液體)開始灌。參與此次野蠻灌食的有:副所長趙澤勇、中隊長付衛東、何學林,管教張小剛,樸靜,護衛隊警察兩人,包夾黃良平、楊建,米進海(後遭惡報病危出所)等八人。還有內部醫院的廖醫生(男,五十多歲),米蘭(女,三十多歲),醫院院長等人。 之後,我被關進十八監舍單獨“超級嚴管”約一個星期,這次還被延教兩個月──僅僅因為說了一句真話,行使了作為公民的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就慘遭共產惡黨的新華勞教所的殘酷鎮壓。 由此可見中共的政策乃至政權不合法,他自己也明知不合法,是自欺欺人的,所以才對老百姓的和平言論及鳴冤如此高度驚慌與小題大做而大動干戈。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凌晨,我早起打坐。值班勞教人員過來制止,報告中崗,中崗再報當日值班管教張小剛(新華勞教所戒備森嚴,鐵門處是門崗,走廊上是中崗,廁所處是尾崗,各寢室每天晚上有一人面向室內值夜崗,有人笑話說是天安門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影射)。我拒不放下腿,他們把我抬起並拖到辦公室,中隊長何學林和中崗朱濤等人暴打我一頓,何學林的皮鞋都踢爛了,朱濤表現的特別賣力,後來自稱是來勞教所打的最過癮的一次。他們還狂笑我臉上成了熊貓。晚上,沈銳管教值夜班時,強制不許我上廁所,除非寫“三書”,他還罰我蹲軍姿,並在我頭上跨過,狂笑著:“看你能不能受胯下之辱,出去告我吧!吐你幾泡口水!” 何學林讓我在所謂的筆錄上按手印,我拒絕,他看了包夾王和平、羅紅光等幾人一眼就關門出了民管會活動室。王羅“包夾很快會意,強拖住我手指,按進印泥盒,取出後,再將寫有我名字的紙拿過來在我拇指上一接觸,印上手印,由此可見中共邪黨是如何的強姦民意的。為此事我又被延教二十天。 二零零五年六月,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由包夾帶到教室看誹謗、污衊師父的“遭殃電視台焦點謊談”的光碟,然後回到寢室寫所謂的體會。我坐在教室凳子上發正念,在包夾不注意時,我迅速坐在地板上雙盤我立掌,並呼喊:“法輪大法好!”我被擁上的數個包夾打翻在地,捂上嘴,抬出教室,經走廊到大會議室。管教沈銳要給我穿上“馬甲”掛起來,被我正念制止。管教樸靜走來叫他們讓開,他用電棍電我,並用一種特製的鋼質圓圈框打我臉,嘴、鼻等部位,並罵道:“我早就料到你要亂來了,這是新年玩具,我專門找來留這兒收拾你的。”之後,中隊長何源督陣,叫張小鋼給我戴上摩托車頭盔,長約十天,單獨關押,這次可不比上次二月份戴頭盔,現在是大熱天,二十四小時不取,頭髮汗濕得臭得自己聞著都發嘔!勞教人員(民管會主任)戴軍、組長趙躍,包夾雷小鐘、木建鈴、賀建二十四小時看守,鋪在地板上睡,他們還強制我在比膝蓋還矮一半的小凳子上坐軍姿,從早上五點起床,一直到凌晨兩三點才准睡覺。戴軍叫囂:“不打你,不罵你,所規隊紀約束你,發一個矮板凳坐死你!” 我堅決不配合,戴軍就指使賀建用腳踩我腳背腳尖,用腳猛跺,幾百次發瘋發狂的跺腳,戴軍看賀建累了,他又接著跺。直接致使我腳、下肢無力(一個月後更明顯),部份知覺喪失,被送醫院檢查,醫生用物體擊打我膝部,發現我小腿紋絲不動,失去正常的條件反射功能,不能行走,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接下來手也直不起來,近於偏癱。八月下旬,我被強行送進勞教所醫院住院部,臨解教(九月九日)都未見絲毫好轉,醫生也說沒辦法了,無法保證我的四肢能治好。 四、惡毒的經濟迫害 勞教所通知派出所九月十日來接我回家,送至離我家最近的公路旁下車,我手扶車門,慢慢下來,年近六十三歲的父親背我回家,五歲的兒子幼稚的拿著電瓶動作敏捷的走在前面照亮,不時的回過頭來看背著爸爸的爺爺。來到院壩,母親搬來椅子讓我坐下。抬頭望天,看天上滿天星星特別多,特別亮。父母親也說這幾天晚上,特別今天晚上星星特別多,特別亮。我無限感慨,被關押約兩年(七百餘天)後,現在回到家才看見這滿天的星斗。 回家後,我生活不能自理,自己洗不了臉,走不了路,手扶牆可挪動幾步,稍不注意膝一曲就跌坐在地上,兩手端碗拿筷子都相當難,雙手結印手指是合攏的,成不了橢圓,我就用毛巾捏成團塞在兩手拇指與四指間支起無力的手呈橢圓狀。單手立掌是倒的,我就坐在門邊,手放在門面上。蓮花手印手指要合攏,我就用一隻小飯碗,碗口朝上放在兩手十指間,動功一、四套功法因有屈膝動作,做不了,我就僵直著腿先煉二、三套功法,但常常一不小心就跌坐身後椅子上。 在勞教所醫院及綿陽市某醫院都沒有把握治好,而接我的人建議我再到縣醫院檢查檢查。而當地不明真相而很可能被地方政府煽動的人在街頭、車上碰著我父親問:聽說你兒子患了“肝癌”!四川話“肝癌”與“幹挨”同音,意指我白白挨共產惡黨的整而有冤無處申。當然,這也可能是激我們要追究迫害者的責任到底。 自從上文提及的一九九九年十月後我被限制在本地派出所轄區內,由於找不到工作,被迫在小鎮上靠蹬人力客運三輪車維持生計,小鎮上有幾百輛三輪車,每天辛辛苦苦掙一、二十元錢。就這樣艱難的維持著生活,即便在這樣艱難的情況下,派出所代成名、唐雪峰還先後兩次在我營業途中強行帶到派出所並被勞教兩次,長達近三年。隨時以所謂的傳喚名義到派出所去問這問那的次數不下幾十次。 二零零二年九月下旬,邪黨十六大前夕,我在成都東光小區送水,縣政法委楊軍、縣公安局鄧柏松(已遭惡報死於癌症)、汪洋派出所警察代成名威逼利誘,脅迫肖碧春引路,帶來兩輛警車,一個蔣姓警察(蔣三)竟掏出手槍強行帶我到仁壽戒毒所非法關押十多天。之後不久,蔣遭惡報被人打傷,鼻子正中山根處敷上紗布掛了彩。 二零零三年初,我到成都打工,警察代成名到我家騷擾,恐嚇我年邁的父親,逼他叫我回家,不能在外地打工。派出所以限制民眾的信仰、言論自由為藉口,強行破壞民眾的生產、生活,這種執法犯法的罪惡行徑,不是他們聲稱“執行任務”所能推卸的了的。這恐怕也只有在這個“黨大於法”、“權大於法”的專制、獨裁、極權的恐怖主義中共邪黨國家才存在。 另: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汪洋派出所警察羅尚彬,扣押我妻子肖碧春川綿廠工資約千餘元,派出所還和川綿一廠相互勾結,強迫肖碧春辭工,從此肖失業至二零零三年,造成經濟損失至少兩萬多元。 汪洋派出所警察至少不下於十次非法到我家非法抄家,把衣服、被子等用品滿地亂扔,抄走了我的大法書籍等物件,就連從商店買來的香爐,坐墊都被拿走了。協警員李雲學還常叨著一句話:“看看有沒有值錢的東西!”而他們看到的只有一台十四英寸的黑白電視機,幾間土築瓦蓋和一間磚砌瓦蓋的八十年代初的老式房屋,似乎在述說著中共惡黨獨裁專制下普通民眾的清貧生活。派出所警察還經常歇斯底里的叫囂:“你們再煉,我們把你房子車一轉!”只有明白的人悄聲問我:“聽說那天鬼子又進村了!” 每當惡警、村鎮邪黨官員要闖到我家的頭一天晚上,我幾乎都要做同一個夢:一群手執破罐爛碗的瘋癲、孤、寡老人或叫花子來我家門前乞討。由此,我悟到他們雖然逞兇一時,如不懸崖勒馬,彌補過錯,必然天理不容、折福損壽!甚者業大銷毀! 迫害的相關人員、單位(區號:0833): 姓名 單位 職務 郵編 胡顯文 仁壽縣公安局一科 教導員 620560 楊軍 仁壽縣政府 政法委書記 620560 周建國 仁壽縣看守所 所長 620560 李科祥 仁壽縣汪洋區派出所 所長 620587 王學軒 仁壽縣汪洋鎮 政法委書記 620587 代成名 仁壽縣清水鎮派出所 所長 620560 趙澤勇 綿陽新華勞教所 副所長 621000 何學寧 綿陽新華勞教所 六大隊二中隊中隊長 621000 付衛東 原綿陽新華勞教所 六大隊二中隊中隊長 621000 沈銳 綿陽新華勞教所 六大隊二中隊管教 621000 樸靜 綿陽新華勞教所 六大隊二中隊管教 621000 張小剛 綿陽新華勞教所 六大隊二中隊管教 621000 周建康 仁壽縣汪洋鎮(路段車輛)收費處(可能是此地址)620587 何源 綿陽新華勞教所 六大隊二中隊中隊長 621000 歐春雨 仁壽縣汪洋區派出所警察 620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