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石家莊大法弟子邱立英(原煉油廠職工)9月26日旁聽了惡黨人員對李秀敏的非法開庭。9月27日上午,石家莊大法弟子邱立英剛剛坐上公交車準備去上班,就被四方派出所的警察無端的拽下車,綁架到四方派出所。在綁架邱立英之後,警察又撬開她的家門,光天化日下盜走其價值3000多元的私人物品,邱立英的兩張銀行卡也落入警方。煉油廠居委會參與了抄家,並派人輪流到洗腦中心值班。28日上午又強行將邱立英送進河北洗腦中心(已遷至勞教所院內)非法關押。 邱立英一直絕食絕水抗議非法監禁,今天已經第8天了,已灌不進去食,身體出現危險,請海內外正義人士關注營救! 2007年4月27日,石家莊中級法院對王博一家進行所謂的「開庭」,也通知是公開開庭,任何人都可以旁聽。4月26日有27人辦理了旁聽證,當晚片區派出所警察按名單上門騷擾、恐嚇或被無理限制人身自由。第二天開庭時,法院門口戒備森嚴,站滿了警察,8點20分,邱立英出示了由石家莊中級法院簽發的「旁聽證」,中院的法警與片警串通一氣,在邱立英進門時故意拖延問話時間,同時打手機叫來片警。所謂的「法警」撕毀邱立英的「旁聽證」,警察衝進去,暴力綁架已進入法院院內的邱立英,野蠻的塞進警車後帶到一家賓館房間內軟禁。 事過一週,邱立英胳膊上的幾處青紫淤痕還清晰可見。邱立英當時質問:執行公務為何不去派出所而將其帶到這裏?惡黨警察說「是為了優待你」,以粉飾他們的無理綁架。當被質問綁架理由時,警察拿不出任何依據,以「上級命令」為由搪塞。軟禁到中午11點多,警察接到上級指示後,將邱立英放回。 旁聽權是公民知情權的一種,是受憲法保護的基本人權。憲法第12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公開」就是對社會公開,接受公民和輿論的監督,保證審判的客觀公正,這也是世界公認的基本法律精神。對於開庭審判的全過程,除合議庭評議外,都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記者採訪和報導。公民年滿18週歲,精神正常,衣著整齊,可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旁聽證,進入指定的法庭,憑證入場旁聽。 可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警察與法院法警法官相互勾結、執法犯法,前者4月27日王博案在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在法院門口,將參加公開開庭的合法公民邱立英暴力綁架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個多小時;最近又故伎重施,因為旁聽新華區法院李秀敏案的非法開庭,把邱立英綁架到省會洗腦班無限期監禁、強制洗腦,無視她的絕食絕水抗議,無視她的生命,拒不放人。 這就是中共政權申辦2008奧運時,欺騙國際社會信誓旦旦承諾的改善人權和法治的「新舉措」! 參加綁架及相關人員: 四方派出所所長: 康金良 電話 0311---85162162 指導員: 尹保順 電話 0311---85161781 片 警: 張 鑫 電話: 85162344 手機:13483430021 總居委主任: 李福祿 85161549 民 調: 吳 群 85162313 一居委: 米均 李紅英 85162496 二居委: 李素芬 陳淑平 85162865 三居委: 周榮芝 85163285 煉油廠廠長: 畢建國 85162251 書記: 張西義 85163200 組織部: 常俊亭 85162291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 河北省會法制教育中心(勞教所院內原五大隊) 地址:石家莊市泰華街476號 惡警主任袁書謙,13931191050, 惡警齊紅上(音) 猶大:梁姿凌、王華、吳玉霞、魯、楊 石家莊四方派出所(也就是石家莊煉油廠保衛處) 戚念東,原石家莊煉油廠黨委書記(已離休),電話:0311-5162276; 李善發,石家莊煉油廠組織部部長,電話:0311-5162291; 石家莊煉油廠 廠辦主任室:0311-85161126 副主任室:0311-85162296; 紀委監察處副書記:0311-85162486 副處長:0311-85161171; 組織部: 0311-85162232; 公安處處長室:0311-85162298, 書記室:0311-85162727, 辦公室:0311-85161224、0311-85162416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康樂街1號 郵編:050051, 電話區號:0311 少年庭(二審庭)丁紅庭長87030794(負責李秀敏案)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院長:郭曉,手機號13315995605 主管副院長郝建峰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值班室電話:87038637 辦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北環西路191號, 郵編:050000,電話:0311-85187214 石家莊中級法院總機:0311-85187000(可查詢任何法官電話) 石家莊中級法院王博案二審合議庭組成(區號0311): 合議庭審判長:刑二庭副庭長呂玲(女)0311-85187153 合議庭主審法官:裴衛華(女)0311-85187159, 手機13931888584 合議庭法官:劉斌(男,法庭上表現很邪惡)13832310088 書記員潘利霞(電話可打總機85187000查詢) 刑二庭庭長:魏淑貞(王博案庭審時作在旁聽席上指揮,電話可打總機8518700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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