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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點不正會悟偏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新出版的《轉法輪》彩頁中,師父像片下寫著“正法十八年春”,最近我們地區很多同修都在“悟”這句話。很多人認為,師父說過從一九九零年就開始帶弟子了,那麼二零零八年正好是十八年,“正法十八年”就是說到二零零八年春天正法就結束了,大家都圓滿隨師還了。也有的同修說,師父在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寫的〈難〉裏說“千辛萬苦十五秋”,那“正法十八年”應該是二零零七年;也有的說是去年,即二零零六年。

其實關鍵倒不是“正法十八年春”指哪一年,而是有的同修老執著時間,把心思用到不必要的地方。要是這個心不去,即便明確了“正法十八年春”是哪一年,他們還會在別處找出點“暗示”來,從而繼續執著。

從平時的表現也可以看出這些同修對時間的執著。他們中有的人甚至執著到也不去工作了,生活靠救濟,就等著那一天。

一九九八年七月師父在《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中回答:“為甚麼有人總是悟偏或是悟到極端?”這個問題時說:

“其實很簡單,不是甚麼其它問題,就是一個思想基礎放在哪兒。就是你想悟的時候,你的思想基點在哪裏,你站在哪個基點上。你自己有自己執著的不放,想要尋找答案,想要尋找維護你自己放不下的那個東西,你當然就會悟偏啊。你甚麼都不想,你在看法,法說的是對的。你不要從法中找你自己認為是對的,你不要從法中找給你自己開脫的,斷章取義的保護你自己的東西。那是不行的,越看越糊塗。就是看你的基點落在哪兒。”

我認為,結束不結束只有師父說的算,所有的所謂“悟”出來的時間,猜出來的時間都是在執著。就算是明天結束,也要把今天的三件事做好,如果真的結束了,我們還應該想一想,正法時期到底為眾生付出了多少?到底有沒有資格隨師還啊。

我認為在“正法十八年春”這句話上用心的人很危險。從我們地區已經能感覺到人心浮躁的狀態。希望同修們能在明慧一角就這個問題探討一下。

當日前一篇文章: 信師是成就一切的根本
當日後一篇文章: 執著與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