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無為包含著無主觀觀念、無人的因素、無自我等內涵。 修煉初期我沒有理解好無為的內涵,用人的認識理解大法。即為自己的利益而學法和煉功,結果雖然付出很多,但得不到提高,還出現了很多執著。想精進吧,又總有阻力;想順其自然吧,就感覺落後了,陷入了一種進退兩難地步。好長時間擺不正關係。經過深思,我向內找自己才找到了根源在為自己而修煉上。很長時間了,我沒能認識到“修在自己功在師父”的法理,無知的想靠自己修煉。 人是無能的,一切都在神的安排之中,就是能得法、能修煉這件事也都是神安排好了的,只有無知的人類才用自己的經驗想像神的事,還想自己安排甚麼,我們有不少大法弟子也在無意識的這樣用人心對待法,無意中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 例如我們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不是說做事的本身有甚麼問題,而是在過程中所動的為己為私的人心。想抬高自己了;相信人念了;只顧小團體的利益而不顧整體了等。我們的人心多大舊勢力就按照相生相剋的理安排多大的魔難。師尊告訴我們講真相的事舊勢力也不反對,只是做的過程中大法弟子的心態被舊勢力鑽空子。修煉的理與常人的理是相反的,有心修煉,無心得功。因此修煉人做事就應該是默默的,平和的,沒有為己的私念。 做三件事就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只有心在法上,沒有個人得失,沒有人心,那就能做到不給舊勢力迫害的藉口。因為人在迷中做事時只能感受到表面能看的見的,其實是像雲彩一樣飄渺不定的表面現象,把它當作珍貴的東西抱著不放還想得到別人的認證,從而表現的轟轟烈烈,容易給人一種修的好的錯覺。這種狀態不是修煉人應有的狀態。 今後我們不要為了別人的認可而精進,真正讓我們的行為得到眾神的認可,不要滿足於表面現象,要從內心同化法。 以上是我個人層次上的體會,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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