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四川省法輪功學員鄧麗,女,現年46歲,遂寧市人。2007年8月27日,鄧麗被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區分局非法送到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三大隊七中隊(監舍號:三樓12號)。 2007年8月28日上午,鄧麗和其他新到的勞教人員一起被強制參加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三大隊七中隊辦的洗腦班。過程中,黃麗君(瀘州人,住在同一個監舍裏,還有四個月勞教期)被七中隊管教幹警指定為鄧麗的“包教”。黃麗君將鄧麗拉到一邊,叫她馬上寫“認罪書”,鄧麗沒有按她的要求寫。黃麗君就把鄧麗往樓上拖,並用腳踢鄧麗的臀部。 8月28日下午2:30,黃麗君組織同一房間的另外“包教”李倩、陳玉君等人把鄧麗關在監舍內,她們先是讓鄧麗按她們所說的寫“三書”(悔過書、保證書、認罪書)。鄧麗沒按她們的意思寫。黃麗君、李倩等人馬上瘋狂的打鄧麗耳光、拳頭擊打頭部。當時鄧麗的左眼被打得看不清物體,整個臉和嘴巴被打腫,嘴角不停的流血。 在這種情況下,她們仍然邊打邊要求鄧麗寫,還不停地謾罵,說鄧麗是在裝,不服從她們。接下來,黃麗君指使李倩等對鄧麗採取用腳踢下身和腿腳,鄧麗當即被踢倒在地上。她們幾個又將鄧麗從地上提起來,搧耳光、拳頭擊打頭部,再次被打倒在地時。她們還是不停地用腳踢全身。 突然,鄧麗感到左股骨一陣鑽心的痛,當場被打得暈死過去。待鄧麗醒來時,房間裏又多出了其他監號的幾個“包教”。她們六七個人又是一陣亂打亂踢。為了防止鄧麗大聲喊叫,一個“幫教”緊緊捂住她的嘴。鄧麗多次在暈死中醒來,又在醒來時,被打得暈死。 儘管如此,在晚上開飯時,鄧麗已經沒法走出房間,她們幾個人仍然將鄧麗拖著出去,強迫吃飯,吃完飯又被拖著回房間。當時,中隊一個管教幹警也說,“來的時候還精神好好的,一天時間就沒法走路,是在裝瘋賣傻”,還叫惡人們繼續對鄧麗“幫教”。 第二天,鄧麗又被黃麗君等人拖出監舍吃飯時,中隊另外的管教幹警發現鄧麗受傷時,指示黃麗君等人將每頓飯送到房間裏吃。 第二天,黃麗君等人發現鄧麗的傷情後,害怕罪行暴露,與打人兇手李倩等人在監舍密謀策劃,作出讓鄧麗承認是自己跌倒致傷的決定,並由黃麗君執筆擬稿,由中隊段中隊長審查定稿後讓鄧麗抄寫。當時黃麗君還威脅鄧麗:不准向勞教所如實反映情況,只能承認是自己不小心跌倒受傷的。如果向勞教所反映了事件的真實經過,那就別想活著出去。 鄧麗在受傷如此嚴重的情況下,害怕繼續挨打,也為了保全性命,無奈之下只好躺著用盡力氣按她們的指令抄寫她們擬好的“保證書”,連“保證書”上按的手印都是黃麗君捉住鄧麗的手完成的。保證書的內容主要是承認28日的受傷是自己跌倒所致。 隨後中隊管教幹警開始對此事進行“調查”,作出的所有結論都是鄧麗自己不小心跌倒導致受傷。 30日,待鄧麗臉部的傷痕基本好了,中隊管教幹警將鄧麗送去勞教所醫院檢查拍片,檢查結果為:左股骨頸骨折。當時中隊幹警也沒決定對鄧麗進行治療。 9月3日中隊獄警發現的傷情嚴重後,才向大隊報告,大隊管教開始對此事進行了解,當時黃麗君向調查人員承認:“是我用腳踢中了她的左股骨”。 大隊又將鄧麗送去資中縣醫院檢查拍片,結果是:左股骨頸骨折。直到9月6日,勞教所才對鄧麗進行保守治療。 目前,勞教所允許鄧麗回到遂寧醫治。9月12日,鄧麗丈夫租用遂寧市船山區人民醫院的救護車,將鄧麗從勞教所接回遂寧醫治。經醫院檢查診斷:左股骨骨頸斷裂,需要馬上進行手術治療,僅本次手術等醫療費用預計就在萬元左右。 為此,鄧麗要求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及上級公安機關進行調查處理,對打人兇手黃麗君、李倩等人依法進行懲治,並由相關人員依法賠償鄧麗的醫療費用和其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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