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江氏與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的八年來,大法弟子及其家人在心靈上受到的創傷、精神上受到的打擊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經濟上受到的損失是無法計算的。下面是河北張家口地區八名大法學員遭受的一些迫害事實。 (一) 張北縣大法弟子李玉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北京上訪,遭到縣公安局和“六一零”辦二次非法拘留、被四次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被勒索現金五千二百六十元。後要回三千元[公安局法制科劉豔東私自剋扣一千元],遭到不法人員監控、騷擾達二十多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玉蘭到北京上訪回來後,被縣公安局李尚宏敲詐現金二百元,而且不斷帶人到她家騷擾,致使周圍的人不敢與她接近,嚴重的影響了她的生意[因她在家開門診]。同年的十月份,因本縣有兩位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流離失所,西關大隊書記蘆玉明帶領張北鎮政府派出所五、六個人晚上十一點到李玉蘭家騷擾,又強行將她劫持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問同修的下落],到第二天中午才讓回家。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李尚宏闖入李玉蘭家,問煉功不?李玉蘭說:“煉!”李尚宏就將她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三天。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幹警逼迫大法弟子撿大糞、吃窩頭、強迫軍訓,公安局副局長郭世林逼迫她寫不煉功保證書,所長樊豔兵經常無端的謾罵,回家時被勒索現金三百六十元。同年的六月份,縣公安局的張慶豐、許潔、安飛等七、八人私自闖入李玉蘭家,搶走大法書籍並將她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八天。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教導員張進說上面要來檢查,強迫她戴八、九個小時的背銬,手腫的像饅頭一樣,取下背銬後又戴了九天雙手順銬,在看守所受盡侮辱。回家時被勒索現金四千七百元,並強迫寫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書。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因街上掛有“法輪大法好”條幅,政保隊長李尚宏再次將李玉蘭劫持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十二個小時才讓回家[從上午十一點到晚上十一點]。十二個小時輪流審訊,軟硬兼施,派出所殷廷員以軟辦法欺騙她說:“你承認自己掛條幅、發傳單,並說出其他大法弟子就讓你回家。我幫你說好話,因咱們是近鄰居,我是為了你好,不說、不承認就勞教你三年。”他們輪番非法審訊,見李玉蘭不動心,到晚上十一點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二年的陰曆八月十五,因本地區有兩個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離家出走,張北鎮政府派出所的李海青大中午闖入她家問同修的下落。當天半夜李海青又帶兩、三個人敲開李玉蘭家門,進家搜查其他大法弟子。第二天,派出所的殷廷員和另一警察以查戶口的名義到李玉蘭家兩次查找其他大法弟子。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底,因本縣大法弟子郝桂梅被綁架並被迫害致死,張北鎮政府的王斌、李海青晚上九點多到李玉蘭家騷擾,給她及家人的心靈深處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二) 張北縣大法弟子岳英、武秀花老倆口已經七十多歲了,曾經身患多種疾病,修大法後都不治而癒。由於江澤民的小心眼妒嫉,九九年七二零對法輪功實施滅絕人性的迫害,他們家從此經常遭到村、鎮、派出所及公、檢、法、縣“六一零”辦的人員的騷擾。他們的女兒因修大法被迫流離失所後,縣政保大隊隊長李尚宏受上級指使,帶人不分晝夜多次到家中騷擾。主要責任人有:縣“六一零”辦公室的孫建軍、侯建平,法院的居江川、袁平,公安局的政委趙存福、政保隊長李尚宏及手下孫寶林、劉彥輝,張北鎮派出所的李海青、王軍等人,西關村支書蘆玉明等人,還有街道有關人員。 有一次,政保隊長李尚宏帶領四十多人圍攻他們家,把大法弟子岳英綁架到縣公安局逼問其女兒下落,非法關押幾個小時才讓回了家。後來女兒被從外地綁架回張北縣看守所,被迫害的出現生命危險,有關人員讓岳英按了手印,才讓女兒回了家。每次女兒被綁架迫害,有關人員都是利用老人的善良、欺騙老人按手印,讓老人對大法犯罪。 大法弟子武秀花被李尚宏等四十多人來家騷擾,正趕上她的外甥女從地裏澆菜回來還她家的鐵鍬,李尚宏等人抓人邀功心切,錯把她的外甥女當作她女兒,一夥人上手企圖綁架,她外甥女當場被驚嚇的癱在地上。李尚宏等人還不罷手,生硬跟著武秀花的外甥女回家,問了她的鄰居才罷休。武秀花連驚帶嚇,再加上思女心切,心臟病復發,昏迷不醒,於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被家人送到醫院搶救,花掉現金七千多元。 在武秀花住院搶救期間,有關警察翻牆而入,到處搜查,家中只有她的兩個孫子,警察逼問兩個孩子他姑姑的去向,並屋裏屋外到處尋找,兩個孩子被嚇的夠嗆。臘月二十七,武秀花還沒出院,警察再次闖入家中尋找她的女兒。更有甚者,政保隊長李尚宏、許潔等人還追到醫院監控,追問武秀花她女兒的下落。 李尚宏等人還不斷恐嚇、騷擾武秀花老人的親戚,致使她的親戚居無寧日。就連她八十多歲的大爺也不放過,李尚宏等人到家騷擾,她這位大爺被驚嚇的大睡兩天。公安人員一次次的無端騷擾,給武秀花的所有親戚精神上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她的很多親戚都把怨氣撒到她的身上,有的親戚找到她家痛罵,有的親戚到現在還不與她來往。 (三) 張北縣大法弟子王月梅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深夜,張北鎮政府幹部劉志鋒被西關村書記蘆玉明帶動,將大法弟子王月梅送到洗腦班非法軟禁,由縣婦聯、公、檢、法、司、宣傳部等單位組成的人員對大法弟子們強行洗腦,縣政法委領導付新生說,不轉化就送看守所,並強行錄像,二十天後勒索現金三百四十元才讓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王月梅寫信向有關部門說明真相,被法院惡徒舉報。縣政法委書記李佃先命令政保隊長李尚宏等人將她帶到公安局,四天四夜後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因不放棄修煉,教導員張進、幹警張庭武給紮背銬一連幾天幾夜不給取,直到雙手變黑、變硬、失去了知覺才給取下。因此,雙手背整整麻木了一年。期間遭到所長樊豔兵的多次電擊。她的母親到鎮政府要人[王月梅在張北鎮政府上班],鎮政府幹部韓桂花等人嚇唬她母親說:“你女兒不轉化出不來了。”她母親被驚嚇的回家就尿血,去醫院檢查,左腎腫大、毛細血管斷裂,做手術取了左腎,花去近萬元,人受了好大罪,家人擔驚受怕的。她被非法關押半年後被勒索五千元才讓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張北鎮政府書記李樹江、鎮長何國明害怕她去北京上訪,經請示縣有關領導,命令鎮幹部李海青、公安局政保隊長李尚宏還有一名公安幹警將她強行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個月。期間,她給有關領導寫信講真相,被幹警龐志斌上交信件。因此,之後的一天凌晨三點,她被副所長趙庭貴等人從熟睡中叫起,連罵帶踢,強行送保定高陽勞教所。因王月梅被迫害的心臟病復發,勞教所拒收,又被送回縣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直到她六天六夜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生命垂危才被送回家。 一個月後,她又被鎮政府幹部李如明等人騙到洗腦班進行迫害。期間被強行灌食,食道被插破,連續三天疼痛難忍,後又被強行送張家口洗腦班迫害。白天讓寫“三書”、晚上不讓睡覺,張家口司法局的魏振華還讓她站在凳子上,裏外打她耳光,實在被折磨的忍無可忍,她在晚上上廁所時趁人不備,逃出洗腦班大門。因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心臟病復發,兩眼一黑栽倒在地不省人事。被人發現後,洗腦班的人將她拖回。魏振華穿著皮鞋使勁踢她,大腿部被踢的青紫一大片。並罰她兩臂抬起、雙腳光著跪磚,一個月後才讓回家。 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孩子正在上初中、高中,正是學習用勁的時候。可是,媽媽的每一次被非法迫害都給孩子的心靈造成極大的傷害,再加上公安幹警等人帶他媽媽走時的撕心裂肺的感覺,給孩子造成嚴重的精神刺激。加之他的爸爸又在外地工作,經常不能和他在一起。孩子得不到媽媽的關心、照顧,天天想媽媽,產生了心理障礙,總是睡不著覺,高一就不能念書了。一貫是班裏前幾名的學生,經醫生檢查是慢性精神分裂症。已經六年了,孩子的身邊還得經常有人照看,一不高興就惹風波,防不勝防。如果沒有江氏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王月梅的孩子現在快大學畢業了。 大法弟子王月梅因堅修大法受迫害,家人跟著承受,給家人心靈上造成的傷害、精神上受到的打擊、經濟上受到的損失是無法挽回的。 (四) 張北縣大法弟子何燕為維護大法,為師父說句公道話。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天安門廣場的便衣綁架到北京公安分局。第二天被張北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長李尚宏和周文漢接回當地。由李尚宏非法審訊一夜,公安局非法對她罰款一千元。第二天非法送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幹警強迫何燕給看守所幹活,軍訓、吃九天窩頭。所長樊豔兵用電棍電、無端的打罵,戴背銬、體罰、侮辱,副局長郭世林經常無端謾罵、逼迫寫保證書,還讓放棄修煉。在回家時公安局還逼迫家人交取保金三千元,看守所勒索一千元。 回家後,公安局還經常派人監視、騷擾。有時派張北鎮政府的一個婦女和街道的一個婦女二十四小時監控何燕。一到他們所謂的“敏感日”公安局、張北鎮政府、街道都要派人到何燕家騷擾,給何燕及其家人帶來精神上的壓力,心靈受到巨大的傷害。經濟損失約六千元人民幣。 在邪惡瘋狂的迫害環境中,這只是能用語言表達的,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還有無法用語言表達的那種承受。 (五) 張北縣大法弟子岳萬林從小病魔纏身,尤其是先天性心臟病,時常發作,多方求醫無效。九七年喜得大法,從此重獲新生。九九年江氏與中共邪黨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她為大法討公道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綁架,後來被送回當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天。出來時被看守所勒索現金二百元,回來後,張北鎮政府的許佃愛等人到她家非法搜走大法書籍。同年十月份又被張北鎮原鎮長劉志峰、副鎮長何國民和西關村的榮秀英等有關人員輪流四班日夜監視九天。從那以後,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公安局的李尚宏及手下與街道和西關村有關人員經常到她家騷擾。 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岳萬林與一同修聊天,被退休人員耿瑞舉報,被縣公安局李尚宏等人綁架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晚上七點才讓回家。幾天後,李尚宏等人突然闖入她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並把她帶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當晚讓回了家。 岳萬林因多次被無辜騷擾,無法正常生活,為討回公道,她於同年七月十九日再次進京上訪,被北京公安綁架一晝夜,用鞋底打她的臉,戴手銬。第二天被轉回張北縣公安局,一路上戴著手銬。岳萬林身體極度虛弱,不吃不喝六天,被非法審訊後,才讓回了家。回家後,張北鎮政府的小馮、小任日夜監控一個月。一天上午,岳萬林到地裏幹活,被村民四九子[小名]舉報說她又要出走,被西關村的彭寶貴、張北鎮政府的艾一新等人及縣公安局的周文漢、安飛還有小矮個等十餘人騙到公安局,當夜被非法關在公安局會議室。第二天早上五點,公安局副局長郭世林等人非法宣判勞教岳萬林一年,並強行給岳萬林戴上手銬送往唐山勞教所。因岳萬林被他們迫害的心臟病發作,勞教所拒收。返回後又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三天,被勒索現金一千元才讓回了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因本地多名大法弟子被綁架,知道此事後[岳萬林當時正好不在家],為免遭迫害,離家出走。村、鎮政府、派出所、公安局李尚宏等四十多人圍攻她家,把她家翻了個底朝天,還上房揭瓦,晝夜蹲坑守候,企圖抓捕她。還恐嚇她的父母,攪的四鄰不安。她母親被驚嚇的心臟病發作,住院治療花費七千多元。李尚宏及手下還多次到她所有的親朋好友家搜捕她,搞的人心惶惶。 二零零二年七月,岳萬林為了維持生活,被迫在外做生意,被退休人員耿瑞知道後舉報,再次被張北縣公安局一名警察綁架,在公安局坐了三天老虎凳,李尚宏和公安局政委趙存福毆打她,逼問她大法資料的來源,後被非法送進縣看守所。五十多天後,岳萬林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公安局副局長郭世林、看守所所長樊豔兵指使看守所武警等多人給她強行灌食十二天,導致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醫生檢查後說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因用藥過敏,醫生無法用藥,只好通知家人辦了保外就醫把她接回。 同年中秋節前,法院的居江川、袁平到她家送開庭通知書[準備將她非法判刑],公安局的劉彥輝、孫寶林等也來家中騷擾。後來公安局的李尚宏、劉彥輝等人又來騷擾,她為了免遭迫害,再次流離失所。她走後,公安局的警察把她老父親綁架到公安局逼問女兒的下落。 一個月後,岳萬林被張家口東窯子派出所綁架,十幾個警察對她拳打腳踢,警察邊打邊謗師謗法,還撕毀師父法像。在東窯子派出所一夜給她戴著手銬,不讓她睡覺、不讓上廁所。後被張北縣公安局的李尚宏等人帶回張北縣,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多月。法院的居江川、袁平、王春香等人在看守所會議室,在沒有旁聽、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給岳萬林非法開庭。家人知道後,怕把岳萬林判刑送走,送給居江川現金一千元。 岳萬林因修煉法輪功先天性心臟病也好了,她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工作。可是,她在看守所又被迫害的先天性心臟病發作,疼痛難忍,被看守所副所長趙廷貴送進醫院,醫生經過多方檢查、會診,說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讓她家人辦了保外就醫,回了家。回家後,派出所又派人監控一次,後來法院的居江川等人送來判刑三年的判決書,強迫岳萬林按手印,不按就往走帶人。二零零四年本縣有個同修被公安局政保大隊迫害致死,張北鎮政府又派倆人到她家監控數次。 (六) 康保縣大法弟子周月圍於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心受益。可是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非法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多,鄉政府呂玉崗、派出所所長閆萬利等人把大法弟子集中到煉功點,看三點鐘的中央電視台直播誣蔑大法的所謂新聞。看後把大法弟子的名字都記上,又把他們的書全部收走,從那以後,周月圍和所有大法弟子就失去了集體學法煉功的環境。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央視播出了虛假、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周月圍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證實大法,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出去掛真相條幅,被本村監控她的人告訴了派出所。十九日那天,她正在翻糞,派出所的車停在她家門口,從車上下來派出所所長閆萬利、村書記楊海,他們進家後問周月圍有甚麼東西拿出來,她說甚麼也沒有。他們就動手抄家,周月圍為了保護《轉法輪》,指點孩子讓她拿走。孩子剛出門,閆萬利就追了出去,恐嚇孩子,然後把周月圍帶到大隊,過了一會兒與另一大法弟子一起被拉到鄉派出所。 在派出所,對她們非法審訊,當時有縣公安局的政委姚玉山、劉科長、閆萬利,因為周月圍不配合他們,姚玉山拿起電棍電她,電棍被她推到一邊,他們沒有得逞。最終周月圍還是被迫在他們早已寫好的偽證上按了手印。事後,又把她和另一大法弟子送到刑警大隊,不讓她們動、說話,由刑警隊的小許看著她們。過了一會兒,又把她們非法送進縣看守所。第二天,看守所的所長王忠,讓她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給念誹謗大法的報紙,讓她寫悔過書。縣委王書記、“六一零”辦的遲主任、公安局張局長,還有縣電視台的人給她們辦了一次法制洗腦班,進一步迫害她,還強迫她按手印,並照像。在看守所期間,王忠有時還讓她幹農活,比如鋤菜、摘豆角、摘西紅柿等。直到五十天後才讓她回家。回家前還強迫她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並勒索了一千五百元錢,吃住費三百六十元。回家後,鄉派出所的人還是隔三差五的到她家騷擾、威脅。 二零零三年底,鄉派出所的閆萬利、張鳳榮,突然闖到周月圍家中,看到她家櫃上放著一本《明慧週刊》,閆萬利拿起來就撕,她急忙就搶,沒等她搶出,閆萬利已經把書撕碎。又問她《週刊》的來歷,周月圍說撿的,他不相信,就用錢來威脅她,讓周月圍拿出二千元錢,不然就帶走她,周月圍說:“你連個安穩年也不讓過,你不走,我走。”然後她就出了家門。過了十來分鐘,他們也灰溜溜的走了。 (七) 因大法遭受迫害,大法弟子紛紛去北京上訪,張北縣大法弟子李桂花也想去北京為大法和師父討公道。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公安局的李尚宏、周文漢等怕李桂花去北京上訪,就威脅說:“如果你去北京就讓你單位把你開除。”白天李桂花上班,李尚宏還讓單位的王經理派人監視,晚上派西關街道的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和張北鎮政府的一個四十來歲的男人天天從晚上八點到十一點到家裏監視、盤問,還逼迫家人寫保證,讓家人監視李桂花,不讓她煉功。公安局的李尚宏和周文漢隔三差五的帶領幾名警察到家中騷擾、恐嚇、查問,就這樣兩、三個月給李桂花及家人精神造成極大傷害。 (八) 張北縣大法弟子任玉蓮,因大法遭受迫害、師父遭誹謗,於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去北京上訪。被天安門廣場的便衣綁架,第二天被當地公安局政保隊長李尚宏和周文漢接回。由李尚宏非法審訊一夜,公安局非法罰款一千元。第二天被轉送張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多天。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所長樊豔兵給戴背銬、打罵、恐嚇,副局長郭世林經常無端謾罵、逼寫保證書,讓放棄修煉。讓家人交保證金三千元才讓回家。[後要回二千元,公安局法制科的劉豔東私自剋扣一千元]看守所還勒索一千元。回家後公安局還派有關人員監控、騷擾,繼續看管。一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張北鎮政府和街道就派兩個婦女二十四小時監控,給任玉蓮及其家人帶來精神上的傷害和經濟上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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