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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傳文化】清廉為民 百姓傳揚
文/智真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清正廉潔,自古就是萬民企盼、愛戴的為官做人典範。有史以來,一心為民、高風亮節者名垂史冊,受到世人的敬重和頌揚。清朝時於成龍就是這樣的人。於成龍字北溟,山西永寧人,歷任知縣、知州、按察使、巡撫和總督、兵部尚書等職。他廣施仁政,潔身自守,被康熙皇帝譽為“今時清官第一”。

於成龍少有大志,自幼受到儒家教育。順治十八年,已四十四歲的於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負,到廣西羅城當第一任清朝知縣。羅城百廢待舉,少數民族雜居,世代械鬥。於成龍實施教化,並帶領百姓搞農業生產、興辦學校。短短幾年,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百姓安居樂業。

羅城民眾憐憫於成龍獨身一人滯留南疆,晨夕環集問安,並嘆其度日過於清苦,進獻些金錢和物品。於成龍答謝說:“我一人何須如許物,可持歸易甘旨奉汝父母。”一次,大家得知於成龍家人自北方來探視,紛紛送物品給於成龍說:“公家人來,好將物安家去”,又饋贈金錢。於成龍答謝說:“此去吾家六千里,單人攜貨,適為累耳。”揮手令去,民皆伏地飲泣,於成龍亦為之感泣。

康熙六年,於成龍被兩廣總督蘆光祖舉薦為廣西唯一的“卓異”,升任四川合州知州。於成龍赴任時,竟連路費也沒有。百姓們依依不捨,遮道呼號:“公今去,我們無天矣!”出現了“追送數十里,哭而還”的情景。

四川遭戰亂最久,人口銳減為全國之首,於成龍推行善政,招民墾荒,革除宿弊。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闢。康熙八年,於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他審案主張以教為主,“寬嚴並治”,排解了許多地方重大疑案、懸案,使冤假錯案得到平反,被百姓呼為“於青天”。由於政績突出,於成龍再次被湖廣巡撫張朝珍舉為“卓異”,升任福建按察使。

於成龍赴任時,依然一捆行囊,兩袖清風,沿途以蘿蔔為乾糧。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為民稱頌的好事。當時清廷為對付台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了“海禁”政策。當地統治者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輒以“通海”罪名興起大獄,使許多沿海漁民罹難。於成龍在審閱案卷時,發現每案被擬極刑的就達數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婦女孺子。於是他堅決主張重審,對怕得罪上級而勸阻他的人說:“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從事!”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使千餘名百姓免遭屠戮而獲釋,貧困不能歸者還發給路費。於成龍在按察使任上被第三次舉為“卓異”。

康熙二十年,於成龍出任兩江總督。身為“治官之官”,於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首位。他指出:“國家之安危在於人心之得失”,制訂了以“勤撫恤、慎刑法、絕賄賂、杜私派、嚴徵收、崇節儉”為內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為地方官的行為準則。他常常“微行”訪於民間,舉優劾貪,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他舉薦了很多廉潔有為的人材,都得到了康熙的重用。他還倡導廣興辦學,提高國民道德水準。

於成龍的官職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儉樸如故。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樸,作百姓道德表率”。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食”,在江南是“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以節省之糧賑濟災民飢民。”江南人民因而親切的稱他“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茶可飲,採槐葉充之,日久,衙後槐樹,枝朗葉疏。”他天南地北為官二十餘年,不帶家眷,結髮妻闊別二十年後才得一見。他的志節清操享譽當時,據載,當他出任兩江總督的消息傳出後,南京布價驟然上漲,“金陵闔城盡換布衣,士大夫減驅從、尚節儉,盡改奢靡之風……奸佞人等不得不遷往他處。”

於成龍心為百姓,招致了一些權貴的不滿,這些人四處散布流言蜚語,大肆詆毀他。朝中有人藉機彈劾他,說他年老昏聵,越來越蛻化變質。康熙皇帝是一位有德的明君,深知於成龍是位好官,他沒有聽信讒言,進行了調查並詔命於成龍回奏申訴,核實後說:“朕廣泛聽取了眾人的評論,都稱讚於成龍廉潔如初。因為他剛正不阿,才會有壞人進讒言誣告他。做官像於成龍這樣的,天底下能有幾人呢?”康熙讓朝廷將於成龍的事蹟昭告天下,進行傳頌。

於成龍去世後,屬吏清點其遺物:床頭,僅靴、帶和綈袍一領;堂後,碎銀三兩,錢二千,其餘只有粟米、鹽、豆豉等物,人們無不感動落淚。百姓聞之,“士民萬人聚哭,家家繪像祭拜。”康熙親為其撰寫碑文,賜謚“清端”。

於成龍數十年如一日淡泊自甘,無論身為“七品縣令”還是封疆大吏,也無論身居窮鄉僻壤,還是魚米之鄉,清正廉儉,始終如一,位愈尊而操守愈厲,志節彌堅。他憐貧苦、賑災荒、平冤獄、肅吏治,以其身正為官一任,施惠一方。這一切源於他“誓勿昧天理良心”的善念,源於他高尚的道德修養。他一生的道德操行,證實了為官需清正廉潔這一古訓的深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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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簡訊 (10/1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