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最近,上海地區邪黨人員藉口“特奧”和“十七大”而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非法抓捕和監視本地區的大法弟子。筆者經過上海寶山區某小區時看到一張散落在居民信箱外的上海寶山區防範辦《告居民書》(見下圖)。其大意是要求民眾不信不聽不看大法弟子的真相資料,及時舉報有重獎,並配合公安和居委會調查。原來邪黨在散發它們毒害民眾的反面資料。看過之後,只能感到邪惡表面猖狂,其內心虛弱無比,行為邪惡可笑,起到的作用和其目地是背道而馳的。 首先,何為“寶山區防範辦”?其前身為臭名昭著的“六一零”辦公室(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由於名聲太臭,其惡行在國際國內被普遍曝光,為掩蓋對法輪功迫害在中國大陸繼續存在,而改名。如果真象其《告居民書》中所言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又為何要遮遮掩掩,改名換姓?法輪功洪傳世界八十多個國家,被全世界的善良民眾普遍認同接受,又為何獨獨在中國大陸被污衊?更何況,即便在中國大陸也並無哪條法律定義法輪功為××的,那麼這個“防範辦”的告示是不是在違反法律,肆意誹謗污衊呢?所以,這個所謂的上海寶山區防範辦《告居民書》本身就是其違法犯罪的證據。 近期,藉口“特奧”和“十七大”對上海大法弟子非法抓捕監視的惡行,哪一條是符合中國法律的呢?非法拘禁,非法監視,非法抄家,非法監聽等等,對大法弟子,惡人們從來不講法律。而寶山區防範辦《告居民書》中卻口口聲聲稱要“與法輪功的違法活動做堅決的鬥爭”,這真是印證了一句話:“我是流氓我怕誰?”明明自己違反法律,還要把違反法律的帽子強行扣在被害者的頭上,企圖以法律的名義繼續施行迫害。 大法弟子散發真相資料的行為真的違法了嗎?如果在居民信箱中投放資料的行為是違法的,那麼寶山區防範辦投放《告居民書》的行為就首先是違法的。在中國,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不得在居民信箱中投放資料。在小區中投放各種廣告信件資料的人非常多,難道這都是違法的行為? 法輪功弟子投放的資料是“反動”的嗎?當今世界的潮流是自由,民主,和平,多元化,只要看看如今共產極權國家還剩下寥寥無幾的中國、越南、古巴、北朝鮮,就能看出獨裁,專制,屠殺,暴政,一元化是逆世界潮流而行的,這才是真正的反動。而揭露其惡行,制止其對善良民眾的迫害是真正的正義之舉,是真正進步的。真正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民眾應該普遍支持大法弟子反迫害的正義行為,幫助傳播真相是功德無量的好事。 《告居民書》中還編寫了所謂寶山區群眾“應知應會”六條。除了鼓勵民眾舉報散發真相的大法弟子外,還要求對海外打來的真相電話“不聽,不信,不傳”,並記錄來電時間和號碼,告訴公安和居委會。為甚麼要“不聽,不信,不傳”呢?連講的是甚麼都不敢提,就先強行規定了要民眾“不聽,不信,不傳”,這不是中共邪教的洗腦手段之一“信息封鎖”嗎?以中共邪教教主一人的意志強加於所有教徒,造成了幾十年來中國社會十幾億人一個大腦的悲慘狀態。更可笑的是要求記錄來電時間和號碼,告訴公安和居委會配合它們的工作。筆者曾經有這樣一位朋友聽信此言,一接到電話就向公安舉報,結果公安把他當了“違法犯罪分子”,叫到派出所訊問一番,做了筆錄,簽字畫押,然後回家。他前思後想,決定再不做這種傻事。本來電話是從海外打來的,難道公安還能跨越國境去抓人?只能是把舉報的人訊問一番了。所以奉勸普通民眾切勿上當,自找麻煩,先聽聽電話說的是甚麼,難道人家講的不是實際情況嗎?為了您及家人未來的幸福考慮,還是應該多聽聽不同的信息,再思考思考,然後做出正確的選擇。 《告居民書》還要求民眾舉報當面講真相勸三退的大法弟子,但是《告居民書》也不可避免的講出了一個事實:就是大陸的民眾在“退黨,退團,退隊”。也許本來聽到此事的人不多,但現在寶山區防範辦《告居民書》幫助傳播了此消息。現在,大陸的民眾雖然迫於高壓強權統治,敢於說話的不多,但是大多數人都知道共產黨的邪惡。《告居民書》也間接的讓廣大民眾知道了中國人還有一條活路可走,就是“退黨,退團,退隊”,退出邪黨的所有組織,就是解體邪黨,就能獲得美好的未來。 告示的真實目地是妄圖煽動普通民眾對法輪功的仇視,以重獎為誘餌,鼓勵他們舉報大法弟子,從而對大法犯罪不能留到未來,其用心是非常險惡的。望善良民眾多看,多聽,多想,認真考慮後,都能退出邪黨組織,為自己及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在此正告寶山區“防範辦”(前六一零辦公室)不要再充當邪黨的打手,否則寶山區公安分局的警察魏志耘的下場就是你們的未來。在升官加薪後,她揚言不怕惡報,一意孤行的執行迫害政策,結果在開會現場倒地身亡,面目腫大,五官變形,有再多的錢當再大的官又有甚麼用呢?畢竟人的生命最寶貴,幸福不等於當官發財。不相信此事的人可以去寶山區公安分局詢問,也請你們互相之間提醒轉告此消息,為了自己和同事們未來的幸福,立即停止迫害修煉大法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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