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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別人的氣 真修自己的心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是生別人的氣?還是修自己的心?是常人與修煉者的一個界限。修煉到正法後期了,大法弟子應該神起來了。但同時也不要認為了不起了、甚麼都行了,忘記修自己了。在人際關係遇到矛盾時,特別是在家庭中或同修間,真正做到不生別人的氣,而是要誠意的修自己的心。這是衡量一個煉功人層次高低的很重要的標準。

一、理解、相信、寬容別人。事前事後都應保持一顆慈悲的心。

二、看到別人的毛病,找自己的原因,甚麼事都是自己的心態促成的,第三者看到別人矛盾時都找自己呢,何況當事者;

三、周圍的人都是自身的修煉環境,如果整天你好我好、都是恭維奉承話,還修甚麼?遇到矛盾,方能看出修煉者的姿態來;如果都遠離了你,誰也不和你交流,就沒了提高心性的機會;

四、高不高興是情,生氣也是情,也是應該修掉的,早就應該捨棄這個情了;

五、在矛盾中,要把看到的對方如何如何,反過來看看自己,就可以找出自己的問題。

六、如果對方確實出言不遜了,都是你以前欠下的,都是你自己的難,現在是幫助你消業,更不能動氣;

七、對方真的錯了,也不必動氣。如果對方是個常人,自有其命運;如果對方是同修,也不要強求甚麼,各有自己修煉的路。以惡對惡,不是又把德推回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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