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我是2006在九華山廟前做真相時,被惡人舉報後,遭到派出所警員吳儀和所長綁架,送到青陽政法委迫害。惡黨政法委書記陳高把我送到貴池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被關在鐵籠五天五夜,所長胡章禮和惡警強行灌食、插管子,插不進去就打我,還把我臉打傷。我不穿黃馬褂,惡警吳某某拳打腳踢。在貴池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60天,身體虛弱。青陽610政法委非法勞教我兩年,由陳高和另外一個女警把我送到安徽女子勞教所。 勞教所要求到大醫院檢查身體,陳高和女武警買通武警醫院的醫生,不做任何檢查,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就開了檢查結果“一切正常”(其實當時心跳每分鐘110次),勞教所衛生院醫生講:血壓很低。到底低到甚麼程度我也不知道。 勞教所強行洗腦,逼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我不去看,猶大拖我去,把我捆在椅子上看。勞教所長期不給睡覺,早上5點起床,晚上12點睡覺,還派兩個犯人看著,不准跟任何人說話,在伙食上不給葷菜。 2006年底勞教所開所謂的“獎懲大會”,我在會上說“法輪大法好!”,當時惡人用膠帶把我的嘴封住,強行灌食,在白天把我銬著,晚上用警繩捆著,坐在冰冷的地上到晚上12點。 在後來的日子裏,我的右眼被迫害瞎了,低血壓130,高血壓160,醫生檢查左眼也快不行了,心跳每分鐘110次,雙腎萎縮,肝功能萎縮。 現在我的身體被迫害的還很虛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