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在中共邪黨的操控下,中國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手段殘忍至極。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我兩次被非法勞教,長達四半年之久。在這期間,我親身經歷和耳聞目睹了中共惡黨的血腥鎮壓。 在佳木斯勞教所,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經歷過這樣的迫害: 1、 隔離:就是將堅持修煉的大法學員長期關在與外界、與人隔離的情況下,吃、喝、屎、尿都不許出屋,更說不上室外活動了。不許學法,不許煉功,不許與堅定修煉的大法學員相見,偶爾見面也不許說話,不許注視對方。不允許家裏的親朋好友相見,即使在以後的日子裏能見,也得是以親朋好友謗師謗法為代價。隔離期間,強迫大法學員聽、看謗師謗法的廣播和電視。目地是,企圖以極度難耐的寂寞和極度的精神痛苦摧毀修煉者的意志,放棄修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2、 坐小凳:所謂的小凳,是一個高不過20釐米,直徑25釐米的工業用漆包線線軸,上面有一圈小孔,孔裏面是帶螺絲桿的,有的鐵桿凸出線圈的平面,有的在孔裏,人坐在上面久了,屁股上的肉就被孔裏的鐵桿硌下去一個個血肉模糊的窟窿,肉與褲子粘在一起,嚴重者不能走路。所有的堅定修煉的學員都經歷了這種迫害。無論年齡大小不許在小凳上放墊子,一經發現非打即罵,這是輕的,嚴重的拳腳相加,電棍、手銬隨時使用。從早上五點三十分起床、上廁所、洗漱完馬上進入隔離間坐小凳,一直到深夜十一點三十分。如果在坐小凳期間有誰說話了,或閉眼睛了,就會以此為由加長坐凳時間,有時會坐到半夜十二點甚至是一點。 二零零一年過年,大法學員在駐所檢查室不受理法輪功學員的申訴,對法輪功學員反映勞教所所警打罵、體罰、用刑的事實不予回應的情況下,要求見所長。大隊教導員祝鐵紅說,都誰要見所長,跟我來。結果,十幾名大法學員在大年三十下午被祝鐵紅帶到了一個事先預備好了空屋子的樓裏,由大隊長劉洪光帶領數十名男女所警將大法學員圍住,兩三個人抓住一個大法學員像拋物體一樣把她們拋在空床上,兩手銬在床上「嚴管」九天。這期間,七台河的金莉紅向所裏的一個高個子的頭目揭露迫害的真相時,被他用棉被塞到口腔裏,堵著不讓她說,結果堵的太重了,差點造成窒息。樺南的楊玉波因指問非法迫害大法學員,被來檢查的所裏頭目當即下令銬在鐵椅子上三天三夜,下來時,雙腿腫的老粗,行走都困難了。佳木斯大法學員王淑君,在零一年元旦前就被確診為雙腎壞死,在長期的排尿和呼吸困難、雙目幾乎失明、生命垂危的情況下,勞教所怕擔命案,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富錦老年大法學員趙亞賢因看經文被中隊長穆振娟發現,趙亞賢不給,穆振娟在強搶經文的過程中將趙亞賢的手掌骨外側骨劈折。二零零二年秋末,依蘭來佳木斯打工的盧靜被從監獄調來的警察陳靜將小臂骨打折。張玉芳(佳木斯郊區)的右眼被侯莉(所警)打得幾乎失明,右踝腫脹,至今未好。馮桂芬的腿被男所警毆打致好幾個月未恢復正常。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佳木斯勞教所女隊,除了使用電棍電擊、吊銬、背銬、暴力毆打、體罰、坐鐵椅子、長期隔離外,為了強制改變對法輪功的信仰,一旦哪天有誰被勞教所的所警給選上了,就必遭慘無人道的「大吊背銬」。大吊背:就是將一隻手從另一側經肩上向後背方向拽,另一隻手從另一側的後背向上拽,用銬子將兩手穿過鐵床幫靠在一起,人在地上呈直角坐著,不許蜷腿。在被大背銬期間,所警和刑事犯會不斷的給「活動」手,口稱:「別銬捂血了。」「活動」的方法就是將靠在床幫裏的兩隻手扭轉、牽拉、拽。「大吊背」銬的痛鑽心、疼的鬧心,吐不出來,也嘔不出來,再加上「活動」,更是入骨三分的疼了。整個手迅速的腫脹起來,跟氣吹的似的。銬子很快就塹到腫脹的手腕的肉裏了。再把上下兩隻大臂往一起拽、靠、變換位置,全身的細胞都跟著疼得直蹦,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汗都出來了,痛苦極了。 沒有人情願「轉化」。都是在這種極度的痛苦中,再也承受不住了的情況下,違心的寫了或簽了那個惡警早已準備好了的東西。然而,那個背師叛法的東西,雖然不是發自內心的,是不情願的,可是那是大法學員的恥辱,是生命中用任何語言與行為都洗刷不掉的恥辱。那種心靈深處的痛不欲生的苦遠遠超出了肉體的折磨。在「大吊背銬」的強制性轉化中致殘的有:黑龍江大學英語系三年級學員莆延春(紅興隆管理局)、鶴崗的李國雲、撫遠的鄭迎春、佳木斯的王英霞、王玉紅、康愛民、佟麗、鶴崗的黃曉磊(哈爾濱美術學校二年級學生)等。是凡被上了「大吊背」的,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傷殘,趙麗霞(佳木斯)被銬兩年了左臂仍然肌肉無力,抬不起胳膊,黃斌(佳木斯教師)被銬出了心臟病,張曉更(佳木斯)的手腕關節處鼓起的大包使她甚麼都幹不了,一活動就疼痛難忍。在肉體的摧殘與精神極度的高壓下,導致精神失常的有:雙鴨山的孫淑傑,佳木斯的王鳳君、楊淑慧。因承受不住「被強制轉化」後的痛悔而亡的有佳木斯的湯紅、勃利縣的房翠芳。勞教所為了封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全方位戒嚴,將我們隔離,中隊的大鐵門二十四小時鎖上,各個大法學員的隔離間上鎖,門窗用布擋住。對於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而導致的後果,勞教所的所警們不但不反思自己在迫害中的所言所行,而是表現得越加變本加厲,打罵、侮辱、取笑,那種完全喪失人倫的無理智、無道德的表現,令人吃驚。 尹玲是寶清縣五九七農場的大法學員、在抵制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與李淑華一起絕食抗議,大約在第七天,她被送去醫院檢查,診斷結果是甚麼誰也不知道,把她從醫院拉回來,大夫天天給她打點滴。隊長洪偉罵她,活該,叫你沒事閒的,窮作,就你欠收拾……。尹玲不配合注射藥物,就被雙手銬在兩側的床幫上強行注射。李淑華被銬在床幫坐在地上,隊長穆振娟歇斯底里的破口大罵,罵大法,罵師父。尹玲在絕食的第十天出現尿頻、少尿、憋尿、腹脹、痛,最後出現了昏迷狀態。勞教所沒有及時放她回家,而是在她不行了,完全昏迷下才通知她的家人接她,回去後沒幾天就去世了。聽尹玲的舅舅講,解剖尹玲的屍體發現腹內的臟器已經全部爛掉了。 大約在零三年的元旦後,一個不足十平方的單間裏坐了我們十幾個人,唐鳳坤的十六歲的女兒給她又來了一封信,孩子說:因媽媽被勞教,家中無人照顧她,冬天了很冷,凍得腿腳冰涼、直尿尿,盼著媽媽能快點從勞教所回家……。唐鳳坤看後無奈的苦笑著。值班所警(中隊長)劉亞東一步竄到床上,將在坐小凳的唐鳳坤一把拽起來就打唐鳳坤的嘴巴子,左右開弓,邊打邊罵:「你還笑,叫你笑,你們法輪功都沒有人性……。」那哪是笑啊,比哭都難過啊,哪個當媽的不惦記著自己的孩子,誰不想管自己的孩子啊,不就因為不說「不煉法輪功」就被勞教了嗎?就是逼著你說「不煉了」。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值班隊長李秀錦、所警孫慧要求大法學員寫「作業」,得按照他們的要求一字不差的寫。大法學員盧靜跟他們講真相,被在場的教導員祝鐵紅、警戒科長王鐵軍給再次上大吊背,銬在鐵床幫上。盧靜那撕心裂肺的喊聲至今還在耳邊迴盪,驚人心魄,你們不能這樣殘忍哪,我的手臂被你打折了還沒好哪,你們這是草菅人命。李秀錦一手叼煙一手拿著手銬子叫道:哪個敢和我叫板兒的,不怕死的出來,我看誰敢不寫「作業」。面對啪啪作響的高壓電棍和錚錚的手銬,剛剛經歷了殘酷的大吊背銬的肉體和精神的痛苦與恥辱,我們還沒有從那種「背師叛法」的痛不欲生的煎熬中掙脫出來,就得再次面臨殘暴的酷刑。在暴力威逼與精神痛苦的煎熬中,沒路可走了,我們寧可放棄生命,也決不再承受酷刑的折磨與背師叛法的煎熬了,我們是在這種情況下選擇的死。 人最寶貴的就是生命,沒有人無故的尋死。但勞教所發現大法學員被暴力威逼後要尋死(註﹕這樣做是常人鬥爭的心態和方式,違背了大法對大法弟子的心性要求。請同修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有過激的舉動,並真正從法上認識這場迫害的實質。),非但沒有引起震驚與醒悟,反而變本加厲的迫害。大隊長何強坐陣,中隊長劉亞東、高曉華、穆振娟大打出手,邊罵邊打,蔡榮、包麗霞、成漢波、代麗霞、費金榮、楊鳳英被打得鼻青臉腫,面目皆非,他們打累了就指使罪犯王娜、何亞芹、王傑等毆打大法學員,費金榮被一腳踹在腰上,疼的幾個月直不起腰,尿中帶血。打完她們後又將她們銬在鐵床幫上,一坐就是十幾個小時不換姿勢,不許上廁所,叫罵聲不絕於耳。長時間不換姿勢、胳膊、手都腫起來了。馬曉華被銬在床的兩塊板上,臀部、腳都用繩子捆在板上,劉亞東告訴犯人不許給鋪蓋、不許翻身、不許枕枕頭、不許給帶吃的,否則就給她們加期,就這樣躺著,靠了25個日夜後,馬曉華的腰傷了。這期間劉亞冬規定不許大法學員洗漱,這樣持續了25天。在30天的背銬中,費金榮三次經歷大吊背銬、鄭迎春被上一次大吊背。蘇豔華(連江口造紙)因煉功被銬在床上,之後又給她加期。除以上的酷刑折磨外,每人加期1─2個月。 二零零三年的十一月五日,我們由嚴管隊被分到轉化隊進行強制轉化。大家都非常清楚我們將面臨的是另一種迫害方式。在這之前,我們在一樓每天都能聽到樓上雜亂而急促的腳步聲,接下來的便是手銬與鐵床幫的撞擊聲,或是我們的同修遭到毆打的慘叫聲。勞教所在歷經幾年的各種方式迫害中仍然不能達到「轉化」目地的情況下,又使出了一種毒招,五個人一排,坐在四塊地板磚的範圍內(每塊約五十釐米),強迫看誹謗師父的光碟。不許閉眼睛,不許超出這四塊磚的線外,不許說話不許睡覺,不到它們規定的時間不許上廁所,坐著身體必須立直,不許放鬆,雙手要放在兩腿上……坐累了,坐的屁股很痛也不許活動。幾十人就這樣擠在規定的範圍內,周圍布滿了男女所警和從監獄臨時抽調的警察。錚錚的手銬一排排的掛在暖氣管上,劈啪作響的高壓電棍、橡皮棍、辱罵聲加上聲嘶力竭的叫罵聲混合在一起,和著隨時都可能出現的惡警那所謂的「選美」(被拉出去毒打),使空氣像凝結了一樣。那種恐怖,那種高壓,那種身體與精神的極度承受,真的有度日如年、度時如年之感。很多的大法學員就是在承受這種迫害中,屁股被小凳的螺桿把肉硌破了,硌出血了。滲出的血液粘在內褲、襯褲上,脫褲子時,就會將粘在褲子上的血蓋揭掉,鑽心的痛,再粘,再揭,再痛,真是活扒皮一樣。坐小凳時間最長的超過一百多天的,有鄭迎春(撫遠)、鄧春霞(寶泉嶺)、唐鳳坤、王玉紅、李淑華(佳木斯)、蘇豔華(新華造紙廠)等幾十人。 在勞教所被暴力毆打、上刑、辱罵、體罰、加期就是家常便飯。正如女隊的隊長於文彬所說:「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想怎麼收拾你們,就怎麼收拾你們,保兒(土話,肯定行的意思)。」而且在這幾年的迫害中有個有規律的現象,就是每當他們要對大法學員下狠手的時候,他們都會把廣播的音量、電視的音量放到最大,用大音量的噪聲來掩蓋被迫害的大法學員發出的慘叫聲,或是把被迫害的大法學員弄到遠離人群的地方進行迫害,以掩蓋迫害的真相。 在佳木斯勞教所惡警中有個不成文的口頭語:減期不算加期算,想給誰加期就給誰加期,想加多少加多少,好使。它們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1、 因為不轉化給加期的有:雙鴨山的張春豔、雞西的付美琳,加一年期,七台河的李桂英、富錦的李小紅、勃利的王桂梅、佳木斯的馬曉華加期三至六個月不等。女隊大隊長何強在給學員講話時說,你們多挑小豆每五斤減期一天,保證兌現承諾,所以有很多人超額完成產量,結果何強說,你們看看,我說話算數吧,超產的就給減期了,但是你們不放棄信仰,不轉化所以上邊不放人,就和我沒關係了。 2、 因為看經文加期的有:馬曉華、費金榮、高豔波、鄧春霞、佟莉、李平、蘇豔華、張令德、王冬霞、包麗霞、趙秀雲等。一經發現誰有經文便被強行搶走,而且要加期,一個月打底,發現一次加一次。法輪功學員依法申訴,隊長劉亞東、李秀錦說,別跟我們提甚麼法律,講甚麼法律,發現看經文就加期,你他媽愛哪告哪告去。還隨意破口大罵,心不順時拳腳相加。 大法學員李平(雙鴨山)患高度近視,被指定為學員倒水,也就是說其他人在出工期間不得自行去倒水,必須由李平倒水。否則便視為違紀。有一天李平去給一個學員倒水,被值班所警孫慧破口大罵,理由是李平沒和她請示。李平據理申訴、被孫慧以違紀、不服管教給加期三天。李平申辯,孫慧說:「就給你加期,好使,咋地吧。」費金榮身體不好,走不了操,劉亞東打她罵她,逼迫她走操,費金榮喊法輪大法好,就被銬在隔離間,坐小凳,不許睡覺、上床,在她背後還寫上謗師的話,強迫費金榮背著,費金榮不背,李秀錦就拳腳相加,還以喊法輪大法好為由給她加期。費金榮被判勞教三年,加的期已超過七個月,馬曉華被加期四個半月,其他人一至三個月不等。 在勞教所有個很怪異的現象,在人的理念中也是無法接受的。勞教所本應該是那些犯罪人員受管制的場所,而在這裏不是,那些吸毒犯、搶劫犯、賣淫、拐賣人口犯,在所警的指使下,行使所警的權力,叫「協助所警工作」,管制信仰真、善、忍的修煉者。我親眼目睹了隊長劉亞東、李秀錦、高潔、高曉華、穆振娟等慫恿、指使這些罪犯、打罵、看管法輪功學員,用她們的話講,「給我狠收拾她們,看誰敢支稜毛兒。」王娜(五常)搶劫,何亞芹(鶴崗)拐賣人口,王傑(哈爾濱)吸毒,武小平(佳木斯)吸毒,孫小娟(雙鴨山)拐賣人口,徐兵、張寧賣淫,這些犯人打罵法輪功學員表現的極為惡劣。樺川有個大法學員叫董桂芹,68歲,右側乳房長了一個大腫塊,不斷的流出液體,痛的她甚麼都幹不了,走路都困難、人瘦瘦的。隊長劉亞東、李秀錦等罵她,侮辱她,逼她做工,幹不了活,就坐小凳體罰。賣淫犯楊顯娣(雙鴨山)幾次用拳頭捅她有腫塊的乳房,老人幾次都差點疼昏。楊顯娣在夜裏值班,往康愛民嘴裏扔蒼蠅,所警對楊的行為視而不見。有的犯人不幹傷天害理的事兒,不忍心迫害大法學員,她們就罵,法輪功學員是你媽呀,她死了你給戴孝啊,甚至揚言如果不按照她們的要求很整法輪功學員,就給她們加期。迫於加期的壓力,致使個別犯人不得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穿勞教服,莆顏春、黃曉磊拒穿勞教服,說我們沒有犯罪,我們是被迫害的、冤枉的。所警不聽,把莆顏春、黃曉磊銬在鐵床的護欄上,坐小凳7天7夜。雙手經兩肩拽到背後銬在護欄上,沒有經歷過的人是難以想像那痛苦的程度的。崇敏華等四人也是因不穿勞教服被反銬在床幫上,在地上坐了7天7夜。 為了獲取收入,逼迫法輪功學員服勞役,挑小豆、補苫布、做手機套、做車墊子、縫地毯、糊盒子等。如果不能完成它們規定的定額,就會招致劉亞東、李秀錦、穆振娟的打罵、體罰。大法學員謝學甫、於春梅、莊淑清、孫雪蓮補苫布,穆振娟嫌她們活幹的慢,就將她們體罰坐小凳。楊麗娟幹活慢,經常遭所警的辱罵,特別是惡警劉亞東、李秀錦強迫楊麗娟加班加點,完不成定額不許睡覺休息,否則加期。康愛民、佟麗、李萍因酷刑傷殘後不能勞動,李秀錦、劉亞東多次以再度上「大吊背銬」的酷刑威逼她們幹活,沒少打罵體罰她們。蘇燕華因屋內潮濕,通風不好,身體長滿了疥瘡,噴藥後因藥量大導致全身中毒,全身肌肉癱軟無力,行走困難,幹不了活,經常遭到所警的打罵。 性格內向的王冬霞在經歷了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摧殘折磨,又因看經文被加期,加之長期喝沒油少菜的鹽水湯,身體迅速消瘦,長期高燒不退,在身體極度衰弱撐不下去的情況下,還逼她完成定額,在經醫院確診的情況下,還有所警講王冬霞真能裝。那個時候,王冬霞已近昏迷,處於半昏迷狀態,最後連體溫也測不到了,才急忙放人。王冬霞現已去世。 駐佳木斯勞教所的檢查室負責人公開聲稱:不受理法輪功學員的申訴,幾屆駐所檢查室的工作人員公開在大會上宣布不受理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法輪功學員的申訴也如石沉大海。而勞教所的所警們在對法輪功學員無理的傷害中,也越發叫囂:就打你們,罵你們,咋地吧,愛哪兒告去,就哪兒告去,打死算自殺,這就是國家強制專政的地方,想怎麼收拾你們就怎麼收拾你們,就是保兒……勞教所頭目、管理科、大隊為這些所警撐腰,對公開幹違法、違規、違背天理的事的所警給予獎勵,發獎金、晉級、提職。勞教所中每一次的大規模、持續的對大法徒的迫害都是在他們的直接授意下,有計劃,有預謀進行的。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女隊教導員於文斌口頭「強制」簽「幫教協議」,「幫教協議」的內容有七條,都是背師叛法的,語言惡毒。大隊長王欣帶領數名男所警,手持電棍、手銬,對拒簽「幫教協議」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王啟(山東)被男所警用五萬伏的高壓電棍持續電擊腦橋部位,直至昏迷,醒來後劇烈的疼痛導致她再度昏迷,兩腿失去知覺,兩個月過去了還是被人架著上廁所;王鶴(雙鴨山)被銬在床頭邊用電棍電擊手、腳;莊淑清、孫雪蓮、李清清(福利)等人被暴力毆打、身體多處青紫;馬曉華被女隊隊長高曉華、李秀錦反背雙手、所警陸宇強行按手印,同時一名所警在前面用電棍猛擊馬曉華身體的左側部位。馬曉華正告不法所警侵犯人權違法,不要為中共賣命,管理科徐金力就說罵他了,一掌打在馬曉華的右耳部位,造成聽力下降。在暴力毆打中,馬曉華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反迫害中被綁在死人床上造成的腰傷還未恢復,再次受損,最後完全不能活動,不能自理。去中心醫院檢查,所有的費用完全自負,而且診斷結果不幹公開告知本人。在放馬曉華回家的第二天,她的媽媽去勞教所醫務科取中心醫院的診斷和磁共振片子,醫務人員說那些東西管理科何強已經取走了。找到何強,先說找不到了,最後又說就是不給了,並說,馬曉華從離開勞教所那時起就與勞教所無任何關係了。 何強(原女隊隊長)是管理科的科長為甚麼要涉足醫務科的事呢?何強為甚麼百般的迴避,不出示馬曉華的診斷與原始診斷證據呢?無非是怕迫害造成的後果曝光,掩蓋迫害事實真相而已。因為何強從二零零一年春節調入女隊任大隊長,是迫害大法學員的策劃、指揮者之一,一切迫害都與他有關。 一次教導員於文斌給法輪功學員講法律常識,說警察在辦案中審訊時,如果用語言誘導×××,那麼這個警察就犯下了誘供罪。法輪功學員便問於文斌:勞教所為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信仰,使用酷刑、暴力、打罵、體罰、侮辱、精神摧殘等各種手段,造成傷殘乃至死亡,所警們犯了甚麼罪?於說:「那對法輪功學員除外,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共產黨叫我們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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