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一分為二”這個理長期以來被中共用來當作混淆善惡的詭辯術,這也是黨文化的一種慣用伎倆。在道德問題上,在生死存亡的大問題上,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善就是善,惡就是惡。這些根本就是混淆不了的,又怎麼可能“一分為二”呢? 比如,有的常人說,對大法也得“一分為二”的看。其根據是有的修大法的人也有錯,這是由於一種沒有因果關係的錯誤聯繫而得出的一種荒謬結論,這些人是被詭辯術給蒙住了。這就如同老師教學生的道理一樣,老師告訴大家要做個好學生,而有的學生沒有做好,你能說這個老師不好嗎?學校的課本都是一樣的,有的學生沒有學好,你能說教材不好嗎?所以,“法輪大法好”這就是絕對的。換句話說,法輪大法就是判斷好與壞、正與邪的標準。也有人對邪黨也“一分為二”,根據是邪黨中也有不錯的人,這也是由於沒有因果關係的錯誤聯繫而得出一個錯誤結論。也是被詭辯術給蒙住了。 人都具有“真、善、忍”佛性因素(人性全無的江××等邪惡之徒除外),邪黨的本質就是“惡”,它附著在人體內,破壞著人的人性,使人的佛性越來越顯現不出來,所以,那些所謂不錯的人所表現出的“不錯”,是其本性中符合“真、善、忍”的部份還沒有完全迷失的表現,而不是邪黨因素的表現。所以“邪黨”就是“惡”,這也是絕對的,它就是反對“真、善、忍”的。 我認為,我們一般講人或者講事物的時候,如果用“善惡同存”,而不是用“一分為二”,則更能講清大是大非。比如說“事物是善惡同存的”,或者說“人或事物都存在善惡兩個方面”。總之,要加上“善惡”兩個字。這裏的善和惡,是把善惡作為普世的道德標準運用的。善就是“真、善、忍”的善,反之就是惡。如果這樣用的話,那就不存在對大法也一分為二,對邪黨也一分為二的問題了。 在探討生死存亡的問題和生命何去何從的原則問題的時候,“一分為二”是一個有區分無標準的模糊概念。在對人或事物的判別標準上,邪黨把善惡同存改成了一分為二,取消了“善惡”二字,甚麼是善,甚麼是惡,好像就變成任由邪黨隨意歪曲的恍惚不定的概念了,這樣它就可以隨意的把善說成惡,把惡說成善了。邪黨使用了一個障眼法,把許多人給蒙住了。由於多年來邪黨文化的強制灌輸,使許多人的佛性越來越迷失了。 人們如果能充份認清邪黨的詭辯術,從思想中把邪黨文化徹底清除掉,其“真、善、忍”本性就能顯現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