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大法弟子李克明被派出所非法劫持、非法關押十餘次,2001年11月被非法勞教二年,在何灣勞教所遭受了殘酷迫害,之後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李克明,男,58歲,煉功前有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冬天要穿很多衣服,稍不注意就會抽筋,後又得了腰椎肥大骨質增生及周期性神經頭疼,有時幾種病同時發作時真是生不如死,大小醫院去過不少,偏方也用過都無濟於事。96年,他喜得大法,所有病症在幾個月內竟不知不覺的消失了。 99年7月20惡黨造假誣陷、迫害法輪功,他為了給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便到省政府去請願,並將自己受益的情況向別人講述,被邪惡認為是「重點人物」並被偷偷錄像。邪惡查明瞭他的身份將綁架後移交東西湖區公安分局,再拉回新村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回家後,長期有人在他家周圍蹲坑,有時多達五、六人。他們甚至要求他外出要跟他們「打招呼」,他不配合就會有人對他進行盯梢。 邪惡的騷擾使他無法正常生活。從99年7月20至2000年底這段時間,他至少被新村派出所非法劫持綁架十餘次。其間,李克明跟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對法輪功的問題,中國的電視、報紙、電台宣傳的沒有一樣是真的。 2000年12月中旬,新村派出所副所長劉公平帶著三個彪形大漢將老李強行綁架到黨校洗腦班迫害。這個洗腦班的所有大法弟子都是沒有經過任何合法手續就被綁架去的。為爭取自己的權利及自由,學員們多次集體絕食。邪惡的610每月要學員交生活費,學員都不配合。 在2001年5月1日前,當時610主任林正興下令洗腦班不准學員們吃飽,李克明義正辭嚴的說:不讓吃飽是侵犯人權,是違法的。林正興說:違法又怎樣?你告不了我。 2001年6月底610將黨校洗腦班搬到了東西湖三店百花小學旁邊。搬遷時洗腦班只有三位大法弟子,610卻使用了六輛警車,戒備森嚴,由武警荷槍實彈的對待三個赤手空拳的善良人。01年7月中旬李克明終於無條件的被放了出來。 回家不到三個月,01年9月,東西湖區610成員之一黃建堂和原分局一科副科長張昌髮帶領20多人團團圍住李克明的家,一科的兩名警察翻牆入院,強行抄家,把李克明和老伴(同修)倆人綁架到了分局,後又投入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張昌發取走了李克明寄存的鑰匙,在李家裏又抄了個底朝天,屋裏一片兒狼藉,李克明的兩件高檔襯衣不見了。他們還搶走了李克明維持生計的工具。 在看守所裏李克明跟犯人講真相,看守所的副所長陳復元指使犯人打。五十天後,2001年11月,送來一紙非法判決:勞教兩年,所謂的罪名全是區610和公安分局捏造的。 在何灣勞教所,李克明曾寫過上訴材料,但得不到任何法律幫助。為了反迫害,李克明參加集體絕食。勞教所惡警對大法弟子們進行野蠻灌食。二大隊的分隊長高君安故意將灌食的膠管插到李克明的胃中馬上又抽出來,如此反覆無數次,使李的鼻孔到食道全部磨爛,同時還拼命的在兩腋下和兩腰處猛打,直至李克明窒息他才停手。 幾天後,李克明全身不適,到處疼,眼球像快要掉出來一樣,眼睛的每一根神經都在疼,睜眼閉眼都疼痛難熬,四肢冰冷,伸展都非常吃力,頭上生滿蝨子,之後頭上流膿,碰一下頭髮頭都劇痛,上廁所只能扶著牆移動,以至頭髮慢慢變白並逐漸脫髮。 02年8月中旬,李克明還被弄到勞教所小號進行強制性洗腦迫害,全天被五、六個邪悟者包夾,每天很少睡覺,有時凌晨四點半上床,五點一到就得起床,下肢水腫,人走路要抓扶手才能行走,在神智完全不清醒的狀態下,由邪悟者說一個字他就寫一個字寫過「保證書」,清醒後,向大隊長聲明所寫作廢並要收回所寫之物。 兩年後李克明回到家才知老伴已被迫流離失所。因沒有固定的收入,為減輕孩子們的負擔,帶著虛弱的身體到處打工。當時在610主任錢昌來的指使下,有關單位不給李克明辦低保。 李克明夫妻被迫害的長期流離失所,東西湖區610羅光佔及公安一科的惡人還不放過他,還經常到他的孩子及親戚家四處騷擾,打聽他的下落,利誘家人交出李克明「有重獎」。 在七年多的迫害中,李克明跟家人相聚的時間不到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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