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惡警賀玲對大法學員的迫害 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八大隊二小分隊開始非法關押大法學員。當時的二小隊長賀玲,年齡約三十歲。此人表面偽善,非常重名,總是聽命谷亞星(俗稱谷科長),迫害手段比較隱蔽。在二零零三年七月份調換到八大隊四小分隊,後於二零零四年調到獄政科,提升為幹事。 在二小分隊任隊長期間她迫害大法學員的一些情況如下: 1,大法學員王春英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份被非法關押到二小隊後,因在早上出工時喊口號,惡警賀玲將王春英用膠帶封嘴,五花大綁後將其塞入幹活的案板下,由犯人李江(搶劫罪,判刑四年,已於二零零四年底出獄),貴麗嬌(販毒,七年徒刑,於二零零五年出監)看管。後又送到醫院迫害,綁在床上進行野蠻灌食。 b.大法學員林坤於二零零二年九月非法關入二小隊,大約在十二月份進行強行“轉化”,惡警賀玲用電棍將其臉電焦,綁在木板上,晚上不讓睡覺。參與迫害的犯人有:王翠坤(盜竊犯,七年徒刑),肖貴琴(詐騙犯,六年徒刑),張丹(傷害罪,十年徒刑)等。 c.大法學員宋彩紅於二零零二年十月由“邪惡馬三家教養院”轉到監獄,非法判刑五年,被犯人王敬之(流氓罪五年),邱虹娟(敲詐罪四年)二人打罵,惡警佐曉燕(大隊長),賀玲(二小隊長)電棍電等手段,強行轉化。惡警焦玲玲接管二小隊時,問王敬之“宋彩紅是怎麼轉化的?”王說是打的,焦竟無恥的說“應該說是隊長教育的結果”。 惡警焦玲玲迫害大法學員的罪惡 1,大法學員戴瑞蓮被非法判刑二年,二零零五年四月出監。二零零三年被關進後,惡警焦玲玲幾乎每天把戴瑞蓮叫進辦公室對她施以電刑,後轉化。 2,大法學員王虹於二零零二年非法判刑四年,在二零零四年冬,焦令惡人將其衣服扒下僅剩褲衩,塞到床底水泥地面上挨凍。零五年春,家屬接見的食品被惡警高男(一小隊長)扣下,王虹絕食抗議,被佐曉燕關進小號迫害一個多月。還經常被停吃細糧,只有一個窩頭,經常挨餓。參加迫害的犯人:韋再春(殺人罪),李紅,肖貴琴等。 3,大法學員劉俊露二零零三年一月非法判刑十一年。零四年冬,監獄又開始新一輪的迫害。晚上收工後,由犯人到監舍對她進行暴打,綁架等迫害,以達到所謂的“轉化”。零五年三月,王虹被惡人掛上牌子,牌子上寫了誹謗大法和師父的話,被逼在三樓車間前撅著。劉俊露看到後在四樓車間找到焦玲玲的辦公室抗議。焦便指使犯人把劉俊露的手背到後面,用手銬扣上,白天在車間站著,晚上進行流氓式迫害,三天晚上三個樣,其中一個晚上將劉俊露的衣服扒光,手腳都帶上銬子,一隻腳掛起來,往她身上寫誣陷大法和師父的話,又動她的下身,在水房內,把窗戶打開,往身上澆涼水。事後佐曉燕都害怕了,因為等於讓那些犯人重新犯罪,犯侮辱罪。犯人穿著鞋上去踩劉俊露戴銬子的手,致使她左手臂幾個月不能抬起,後雖能活動了,但手腕處的傷痕仍明顯可見。參加迫害的犯人:鄧秀傑(殺人犯,緩二,零五年十月出監),李秀軍(殺人犯,判十五年徒刑),張敏(詐騙犯,六年),姜秀婷(殺人犯,無期徒刑),任霞(搶劫犯,十一年),李紅,王敬之,貴麗嬌等。 4,因不背監規,對大法學員劉俊露,張華萍,王虹三人從二零零四年七月開始停吃細糧,每頓只允許吃窩頭,並限量,最多四個,或者一個,兩個,吃一個或兩個根本吃不飽,長達半年之久。如果監獄全天吃細糧,她們就沒有飯吃,餓肚子。 5,張華萍(非法判刑四年)從二零零四年三月對她進行非法強制性學習(誹謗大法的材料)洗腦,每天收工後在監舍學習兩小時,由四個犯人夾控學習。學習一個月後,犯人李桂芝(詐騙,無期)在惡警指使下在水房扇張華萍嘴巴,每扇一下便問轉化不轉化,張華萍回答不轉化,直到打累為止,張華萍問隊長允不允許犯人打人,焦玲玲心虛,便不讓犯人再打了。但這種非法學習長達七個月之久。 6,進行經濟迫害。以沒完成產值為藉口,進行罰款,少則幾十多則幾百。例如一次加工勞改服,以產值最低為藉口,對張華萍,李紅姝罰款各三百元,又將所有參加幹活的每人每天扣三十,九天計二百七十元,這樣張華萍和李紅姝一共罰款五百七十元。惡隊長還非法勒索錢財和物品,食品等。李紅姝在零五年春節前接見時家裏給買的東西,惡科長古亞星讓隊長高男全部扣下。零四年十月八日家屬來接見張華萍時,不但不讓接見,惡警焦玲玲還把家屬存的三百元私自全部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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