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前一段時間在明慧網上看到大法弟子的無罪辯護內容,覺的還是用邪黨制定的所謂法律來為自己辯護,還是沒有超出人。 師父在經文《用正念看問題》中說:“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甚麼法律”。我們經過這風風雨雨的許多年,的確看到了這一點,也證實了這個法!所以我覺的是不是我們在法庭上應該堂堂正正的去講真相呢?就是像神那樣正念正行去慈悲救度當時在現場的世人呢? 是不是在法庭上可以這樣說:“我是一個法輪大法修煉人,是向善的,是不求人世間的得失的。這個共產邪黨近一百年來,用騙人的謊言和血腥的暴力奪取政權並維持這個非法政權。把權力看的比人的生命都重要,直接和間接殺害了八千多萬中國人。特別是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來,又直接和間接害死了三千多名法輪功修煉者,使人神共憤!天滅中共邪黨的日子不會太遠了,真心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夠認清這個邪黨的真實面目,用真名或者化名退黨、退團、退隊,不再與邪惡為伍,為真正的自己和自己的親朋好友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 如果真能這樣做了,可能就會發生你想不到的變化,因為你在說這些話的時候,沒有想自己。更加重要的是,你走出了“我這樣說,會不會說我反黨啊”這個人的認識,基本達到了一個修煉人的標準,那麼舊勢力就沒有再迫害你的藉口了,正神就要起作用了啊。 我們很多同修被迫害,包括邪悟,就是因為我們沒有能夠走出人的各種認識,總是想用人的理來保護自己。正法已經走到現在了,我們不能再被迫害了,不能再用人的各種認識來障礙自己提高了。 個人認識,不一定對,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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