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2006年11月的一個下午,我去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一輛警車停在我身邊,不由分說將我按住,塞入車裏,我說:“我是好人,是來救人的,你們不要抓我,抓好人會遭報的,我修的是真、善、忍……。”就這樣一路和他們講著真相,來到了鄉派出所。 在派出所,我又和所長講真相,告訴他我是救人的,做的是最正的事,快放我回家。他們說送我回家,把我騙到了市公安局。有一個人對我很惡,我說你不要對我這樣,我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我希望你們永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會有福報。他們強迫我照相,開始我不知道是甚麼意思,又逼我按手印,我不再服從。我還是要回家。他們又說送我回家,結果拉到了看守所。一到看守所,我見人就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進監舍前,他們掏光了我身上的真相資料和護身符,我說你們好好看看,看明白了,就按照上邊說的去做,因為裏邊有些退黨材料。 監舍裏的在押人員都說我是個好人,我教給她們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們中有頭疼的,不疼了;有拉肚子的,不拉了。明白了真相後,一一都退出了黨團隊組織。接著我又勸負責打飯的自由號,開門見山告訴他見面就是緣,問他入過黨團隊嗎?答入過。我講完《九評》講三退,告訴他不久的將來天要滅中共,因為共產黨壞事做多了,神要淘汰它,退出來劃清界限你就保平安了。再念法輪大法好,你就有美好的未來了。就這樣一個個的退了不少。開始他們都是用小名、化名退,後來看到公安局的人一次又一次的欺騙我,說放我回家卻總也不放,這時我開始絕食反迫害。大家紛紛說:大姨,你給我們都退了吧。後來都是用真名退的,凡是在看守所接觸到的都退了,一共四十多個。 看守所的警察,我也勸過幾個,給他們講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還能強身健體。他們不說大法不好,可也不認同退黨。我說:天要滅中共,誰也擋不住,我是真的為你們好,為你們痛心。 公安局三次非法提審我,我心裏很平靜,抱定一個信念,走到哪裏真相講到哪裏。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頭可斷血可流,粉身碎骨也心甘,我堅決煉下去!因為我受益了,我找到正法了。 絕食到第六天,他們騙我去檢查身體,其實是強制下胃管灌食。我說:你們不許迫害好人,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是要遭報的。這時政保科的劉春陽惡狠狠的說:你想用這種方式出去,辦不到!給我灌!以後你也別想拔下來了,就天天給你灌食了。他們有十幾個人把我抬到床上,強行插上胃管。我心裏想:你說了不算,我有師父在呵護,我將胃管拔下、扔掉。有師在、有法在,我甚麼也不怕。 回到監舍,我繼續絕食。餓了,我就背法、發正念、煉功。叫我報號,我說;我不是犯人,我是好人。讓我幹活,我說;我不是來幹活的,我是救人的,證實大法來了。以後他們再也不叫我幹活了。 第七天,公安局送來了非法判決書:勞教一年三個月。這時,我心裏依然平靜,也不執著絕食回家了,心想:無論走到哪,就是要證實法、講真相。此時想起了師父的教誨:“修煉中所要去的每一顆心都是一堵牆,橫在那阻擋著你修煉的路,對法本身還不能堅定是修不了的。”(《環境》)我一下子有明白了許多。 按照他們的法律是不能送我走的,因為少說得有兩個月的上訴期。但是在我絕食第八天,決定將我送走。我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背著《洪吟》、《道法》,來到了唐山勞教所。 下車後,走過來一個年輕警官,我迎上去說:我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你要永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會有福報的。見到一位女警察,我說;你說現在是甚麼社會?好人被勞教判刑,壞人卻逍遙法外,你要記住“法輪大法好”。來了個領導模樣的人帶我去檢查身體,在醫院裏我見人就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人越多我越喊。他們不許我喊,我說:你們把我拉到這兒,就是證實大法來的。我又對他說,我是為公的,你們是為私的,光你知道大法好不行,我還要讓更多的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好”,你知道好,不敢說,我敢說。你要把我拉到北京去,我就到北京喊,到天安門喊。他說就沒有見過我這樣的。 檢查身體,五項指標剛查了兩項,把我拉回了勞教所。所裏一看片子說:不行,我們不能要,有心臟病。這樣,連夜回到了本市看守所。 回到看守所,有個還沒有睡覺的警察笑了,說我旅遊回來了。進到監舍,歡呼雀躍、哭的、笑的,有的說神大姐回來了,你走後我難受的吃不下飯;有的說神大姨,我堵的慌。她們拿出各自最好的東西給我吃,有的讓我寫些東西留做紀念,有人表示出去後和我一起修煉法輪功。 就這樣,我又堂堂正正的回家了。 經過這次魔難,我更加體會到了大法的超常、神奇,只要正念正行,就沒有過不去的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