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宮敬溫,河北東光縣大宮村人,部隊轉業後任連鎮派出所指導員,後調任東光縣公安局國安大隊政保股任股長。幾年來一直充當江澤民的邪惡工具,是迫害東光縣大法弟子的直接兇手。在短短的幾年間經宮之手刑訊逼供、羅織罪名、不經任何審判就非法勞教大法弟子6人次;非法判刑3人次,最長刑期8年;非法拘留大法弟子12餘人次;強迫洗腦30餘人次;至今仍流離在外的至少3人;對大法弟子罰款、搜掠財物經不完全統計達10萬餘,給大法學員及其家人造成痛苦,家庭因壓力破裂、妻離子散的至少7家,甚至把大法學員自家做生意的本錢也非法掠走,至今仍不歸還;時常以所謂的談話為名騙大法學員到公安局政保股,如學員稍有辯解便被強行非法拘禁甚至強行送進看守所或異地關押,並對大法學員濫用酷刑;不管白天夜晚多次非法闖入民宅,甚至在家內無人時翻牆而入,在一位學員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翻走現金1400餘元,與土匪無異。 在任期間與連鎮黨委互相勾結對大法弟子行殘酷迫害之能事,其間綁架程莊大法弟子曲淑芬,並指揮幹警秦某、王某、張某、陳某、馬某等人多次非法騷擾、非法查抄、非法關押和非法罰款。幾年中曲淑芬被非法關押90多天,她丈夫被非法關押120多天,一家人被連鎮派出所非法罰款3200多元,被東光縣公安局政保股非法罰款3700多元,被拘留所非法收取770多元,家人為保他們請吃、送禮數百元,宮敬溫還非法收取1000元。曲淑芬在強大的肉體及精神摧殘下於2003年11月23日含冤離世。 宮敬溫多次指使或親自執行對大法弟子的酷刑折磨。 1,毆打。把學員秘密押到南霞口二十六中隊、交警大隊、城關派出所、縣局刑警隊等地,長時間吊銬48小時、72小時甚至更長,同時對學員進行惡毒的毆打,一學員被用1寸粗的木棍子打得皮開肉綻,很長時間不能行走,後被家人花大錢領回,將近半年才能正常行動。打耳光,使學員臉部腫脹,眼睛充血,口鼻流血甚至拳腳相加等等等等數不勝數; 2,冷凍。冬天,在室外把大法弟子用手銬拷住雙手,長時間地吊在鐵棍上,不讓穿棉衣,有的大法弟子的臉、手被凍壞,渾身麻木失去知覺;在冰天雪地裏罰站直到凍暈為止,年歲大的婦女也不放過; 3,強行灌食。對絕食的大法弟子強行綁在死刑犯大鐵床上灌食。有的被插上胃管5-6天不拔出來,強行給學員灌高濃度的鹽水,嚴重的傷害了學員的腸胃,許多天不能正常飲食。 4,長時間地坐大鐵椅(此椅子固定手腳長時間一個姿勢),最多長達5天5夜,並且不讓睡覺,導致有的大法弟子一下來就暈倒; 5,罰蹲、罰站、夜間跑步、不跑就用皮鞭抽打; 6,用煙頭燙學員的手指或其他部位等等; 7,一種更狠毒的做法就是用筷子或瓶子戳學員的肋骨,表面看不出任何傷痕,但使人疼痛無比,甚至喘大氣都痛苦萬分;用硬物劃大法弟子的腋窩、腳心,其痛苦程度無法言表; 8,逼迫大法弟子所在單位對大法弟子進行24小時監控,不讓回家,時間最長的達一月之久;逼迫學員寫不修煉的保證,寫污衊大法的話語等; 9,多次對大法弟子的住宅、電話進行非法監視、監聽。 不僅如此,身為警察、國安大隊長的宮敬溫利用工作之便濫用職權,以謀私利。2004年春,其弟騙取山西省運城一棉花加工廠7萬餘元貨物,第一次行騙成功。後被利益驅使又去運城進行不法勾當時被此棉花加工廠老闆發現舉報,由當地司法機關出面把宮的弟弟扣留,要求還付貨款。宮敬溫知後親自去運城接回其弟並保證儘快歸還貨款。但是宮敬溫背信棄義,以還貨款為名將該廠老闆王浩騙至東光,王浩一下火車就被強行押入看守所拘留,後又轉入吳橋看守所非法刑事關押月餘。逼迫王浩交出貨款欠條、答應不再追要貨款。後在兩地檢察院出面干涉下才將王浩放出。 天理昭昭,多行不義必自斃。宮敬溫這名凶犯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