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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報告會當成法會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看了《明慧週刊》二五九期的《就頻繁開法會與某地同修切磋》一文,覺的同修(稱為甲同修)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也是帶有一定代表性的問題。

所提的開的所謂“法會”現象,不但文中所指的某地有,我在二零零零年於南方某市就碰到過兩次。對於這樣的“法會”,該文同修已經做了詳細的報導。但為甚麼說這樣的“法會”不對,已經作了分析指正。在分析這種“法會”的不對方面,我覺的還不夠透徹,所以做點補充。

師父叫我們越到最後要越精進,本著對大法負責,本著與同修共同提高,本文將坦率的指出“法會”的主講人的言論的不當之處。本文若有偏差與不對之處,望同修千萬要指出來,共同探討。

作為法會,應是所有參會者都是以修煉者的身份,講自己如何修煉與做好三件事的體會,是大法弟子共同交流切磋如何證實法的形式。但文中的“法會”只是一個人在講,其他人只是聽,最後提問,主講者解答。而且開完一個又一個,從這個地方開到那個地方,還有一些追逐者從一個地方追到另一個地方聽她講。這只有師父才能做的她做了,就算她沒有把自己當師父,她實際已把自己置身於修煉者之外了。從其中一個主講者(稱為乙同修)說的“新宇宙舊宇宙我不在其中”,也可以得到一點證明了,她只是做指導別人的修煉來了。所以這樣的“法會”不應叫法會,應叫報告會。

頻繁開法會已經不對了,頻繁開報告會就更不對了。搞不好將嚴重干擾弟子做好三件事,甚至會被邪惡利用。甲同修的文章中提到,參加了這樣的會以後,一些同修發正念也放鬆了,發資料也不主動了。所以這樣的報告會不是頻繁的問題,而是一個都不能開。

這種報告會是受大陸黨文化影響所留下來的形式。邪黨經常組織甚麼英雄人物、模範人物做報告,就是一個人在講,別人只是在聽。因為我們受邪黨文化影響多年,沒有徹底清除,一不小心,就會把這種黨文化帶到修煉中來。師父反覆講過,修煉沒有榜樣,不能以人為師,要以法為師,要修自己看自己。許多同修在明慧網上交流切磋時,都不斷的講過這個問題了。但總是有同修只崇拜別人,學人不學法的現象。而個別同修就會崇拜自己,當起報告人了。當然這個報告人說的很在法理,問題還不算很大。但她說的就是錯誤多多,她的話已經類似邪悟了,那問題就嚴重了。

現在就分析這個做報告的同修的一些錯誤提法。乙同修說:“新宇宙舊宇宙我不在其中,跳出三界外,遇事你跳出來呀”。此同修也許看過師父說他不在宇宙中的講法。但是,“不在宇宙中”只有師父一個人能做的到。不但所有的大法弟子,宇宙的所有眾生都在宇宙之中。只不過我們通過修煉,同化大法,就可以到新宇宙中,始終都在宇宙中。你若不在宇宙中,還用你修嗎?

她說“發甚麼正念呀,我時時都是正念”。發正念是師父要我們做好的三件事之一,而此同修卻用一句似是而非的話來否定發正念。

這句話有兩個問題:第一,她靠甚麼保持“時時都是正念”呢?時時都是正念,必須以學好法作為基礎,任何時候都能去掉執著心,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且要以做好三件事作為見證。不是自己自封有正念就等於有正念了。

第二,她混淆有正念與發正念的關係。所謂“時時都是正念”,指的是我們在修煉過程中,在學好法的基礎上,要時時處處都去掉執著心、不純的雜念等,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這才有正念。而發正念,指的是,我們平時修煉好了心性,同化了宇宙特性,我們便有了神通功能。為了清除邪惡,便通過發正念發出強大的神通功能去除惡。當然,如果我們時時事事都保持有正念的話,我們的功能與神通會隨著自己的一個真念一動即隨時發出來。但是,我們畢竟在人中修煉,還會有人心存在,平時還有工作、事務的纏身等,這些都會干擾我們發正念,也不可能時時都發正念,無時間發正念與忘記發正念是常有的事情,這樣專門發正念就成為必要。

專門發正念可以做到:一來,發正念前,先放下任何事情,靜下心來,清除自己的不好的思想念頭、業力和不好的觀念或外來干擾,使精神高度集中;二來,可以有針對性的發,例如為了解體關押大法弟子的黑窩,解救被綁架的同修等等,針對具體的地點、單位或惡人等去發;三來,最重要的還在於,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大法弟子的整體作用。例如,每天四個正點全球大法弟子同步發正念,就能發揮全球大法弟子的整體作用。發正念,還有近距離發與遠距離發的效果都不同。為了保持二十四小時都用正念除惡,同修還發明了接力發正念等等。所以有了正念,還必須懂得如何運用正念,有了功能神通,還必須懂得如何去運用功能神通,這二者是不能混為一談的。這些都必須經過實修才能體會到的,不是乙同修講得那麼簡單。

當同修談到大法弟子被綁架時,另一主講人(稱為丙同修)說“這樣說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不能說是綁架,應該說是到那裏講真相了。”剛好相反,正是乙同修的說法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綁架不能說是綁架,那麼同修被非法判刑關到監獄了,叫甚麼呢?也叫到監獄講真相了嗎?那麼,多一點同修被關到監獄不就更好了嗎?為甚麼我們還要反對邪惡的無理迫害與判刑呢?如果不存在邪惡對我們的綁架與迫害,我們還用的著講真相嗎?

還有就是她說“看到警車不能發正念清除其背後的邪惡因素,而應想到救警察”,其實清除其背後邪惡因素就是為了更好的救警察。

問題是,這些這麼簡單而嚴重的錯誤,與會者不發現呢?還為其辯護呢?綁架不算綁架,迫害不算迫害,連人這層文化的正確表達都不算數了,連人這層最低法理的思考都不算數了,她們就沒有正常的思維了,還談甚麼悟法。只能是搞一些文字遊戲之類來顯示自己。

我們的與會同修,你們為甚麼要像常人的追星族那樣圍著她們轉呢?是否忘記了師父說過的,我們每一個弟子將來都面臨著肩負主持一個龐大天體的使命。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走自己的路,看自己,修自己,悟出自己的一條路來,才能完成師父交給我們的使命,跟著別人後面跑能達到目地嗎?

同在《明慧週刊》二五九期裏,同修丁寫的《去掉自己“在別人之上”的心》寫得很好,剛好能從正面補充甲同修寫的文章,希望乙、丙兩同修很好讀一讀甲、丁兩同修的文章。

層次有限,望同修慈悲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對發放真相資料的一點建議
當日後一篇文章: 與即墨有關同修交流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