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9月4日】宋震東,男,30歲,遼寧省丹東市大法弟子,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盤錦監獄。宋震東受到丹東市公安局、610等不法人員的迫害,只因他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想做個好人。 2002年8月初,丹東市公安局一處的楊偉光(後來遭惡報,差一點成了植物人。)等人多次到宋震東工作單位騷擾,使其被迫流離失所。 丹東市公安局一處姓趙(政委)等5人還非法抄了宋震東的家和其父母的家。 一次深夜,興東派出所、六道口派出所不法人員同時到其父母家和岳母家砸門,搞突然襲擊抓人,使其家人被嚇得心驚肉跳,徹夜未眠。興東派出所不法人員像土匪一樣,將其父母家的玻璃砸碎一塊。 丹東市公安局一處不法人員曹玉家、杜國軍等人不分白天黑夜,多次到宋震東的父母家騷擾,向他們要人,還多次到宋震東妻子單位騷擾,威脅說:你不配合就叫你下崗等等。元寶區公安分局不法人員長時間審問她,晚上七點多還不讓她回家給孩子餵奶,嚴重傷害了她的身心健康,可憐她年紀輕輕,又帶個三個月大的孩子,整天以淚洗面,在他們多次威脅下,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使她經不起這種精神折磨,最後惡警還逼她提出離婚,在男方未到場的情況下法院竟准予離婚。就這樣一個原本美滿的家庭被逼的妻離子散。 2004年5月22日,丹東市公安局一處不法人員杜國軍等人將宋震東非法綁架到市第一看守所。惡警杜國軍用手銬抽打他,使其手腫了一個多月。10月13日,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宋震東被非法判刑九年。宋不服提出上訴,被無理駁回。 宋震東在家是個孝順的好兒子,負責的好丈夫、好爸爸,在單位是個人人稱讚的好師傅、好同事,公安局也調查過,承認他的口碑很好,是個好人。 宋震東本來有一個比較穩定的工作,當看到多位同事下崗,生活困難時,他離別新婚不久的妻子,到離家較遠的地方承包一家飯店後廚、解決了近10人的工作問題,使他們家庭生活得到了保障。就這樣一個寧肯自己吃苦,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好人卻被不法機關判刑九年,至今還被關押在盤錦監獄。 更使人不可置信的是,惡警竟還給他按個莫須有的罪名:「破壞法律實施罪」。當質問有關人員:他破壞了哪條法律?影響實施了哪條法律時,他們無言以對。執法人員執法犯法,把善良人關進監獄,讓真正的惡人逍遙法外,天理何在? 我們強烈要求:不法機關必須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無條件釋放宋震東等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還大法清白,還大法弟子清白! 丹東市公安一處電話: 0415-2103329,0415-2103279 元寶區分局辦公室: 0415-2814392 興東派出所: 0415-2823556,0415-282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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